不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_第1张图片

“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员工入职之后,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一种住房保障金。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个人缴纳的金额存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金额存入省住房公积金基金中。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用来购房,还房贷,租房子自住,还可以贷款。

那我们来了解一下不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要注意的是,如果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2.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这个大多数职工都能用得上);

4.离休、退休的;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封存满两年的;

8.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3.出国、出境定居的;

1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15.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1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半年提取一次,每两次提取的间隔不能少于6个月。

由上可知,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城市,不买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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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以深圳住房公积金为例,了解一下大概流程:

案例:支付房租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办理方式一:自助渠道办结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拔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办理方式二:网上或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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