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开始更文,以我这样的性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动笔的。
今天,写作群里已经闹腾起来,报书名、影名的,闪得我目不暇接。
我还是买我的菜,煮我的饭,喝我的茶,聊我的天。
《自我介绍》,一看群主二美给的第一篇命题,就是套路。心里,有了老油条的淡定。
“人生最难的事,就是认识自己。”
————苏格拉底
当然,我也可以象小学生一样,从名字开始介绍我自己,还有N种方式介绍我自己。
最终,我选择今天的我来介绍自己。
早晨6:15分,Huawei Tune Living .......响起,这个听起来比较舒服,那种“叮...... 当”炸耳的铃声,让我有种被强迫感,不用。不要破坏一天最初的感受。
起床。
没时间想别的。
尽量把早餐搞得象样些:在最短的时间,摆出最丰盛的食物和清楚的摆盘。
白开水,水果、咸菜、糕点、粥、煎蛋、青菜、煎饼、粉、鱼丸、炸 面包 、榨谷物浓汤,都是巧妇的囊中之物,日积月累的操练,可以保证,早餐料理得又快又好。
这样的成就感,一直可以延续到午餐结束之前。
一开桌,如同开个小会。你一句:今天,这个好吃。我一答:这个是最新鲜的。没放味精,本身的味就很甜.......
每每我在吃完最后一口午餐时,都不得不担心:家里能不能找到做菜的阿姨。
回答是:除了孩子们的外公外婆和自己,我开始排斥外面的食物,就连孩子们也不嚷着到外面去吃大餐了。
这种对吃的偏执,竟然让我间接有了些自恋的感觉:主妇这活,我干得不赖。
人的固执,表现在衣食住行之中,处处可见。家人相处久了,习气传染,最后,便形成家庭习惯。
我有一女朋友,平常非常喜欢泡茶馆,几乎天天茶馆都有她的身影。有一次,三天没见其影踪,打电话问她干嘛?她有气无力的说:在家晒衣服。
衣服是要晒三天吗?!
她快要跳起来说:妈呀,我光大衣就有50多件!
我也是醉了,每天,她花枝招展的背后,得要有多少衣服等着她宠幸!赚足了幸福感,以及男人们女人们的眼球,她活得象个女王。
我还喜欢那些,坦然说喜欢美女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比较有趣,也显得自信。
为什么,男人对女人的赞扬,从来都会收到对方的回应。
因为,没有一个女人,不认为自己是美丽的。就象男人们的自以为是一样。
衣服对女人来说,是永远的追求。还因为,往往女人比男人更喜欢美女。
但她们的美女是用来较量的。女人们只要用余光扫一眼,就能衡量出,眼前的这个女人与自己之间的距离。通过这个判断,她就道自己应该如何与她相处了。
女人们爱衣服,就是爱自己,就是不让自己输掉较量的 筹码 。
我的橱子,也是被我 毫无顾虑 的占尽。
扔了买,买了扔,乐此不 疲 。
一 贯 奉行:只要喜欢,一万块的也买也穿。只要不喜欢,十块钱的也不买不穿。
真有点象三毛的嫁人观。挑人的权限已使用完,挑衣服是可以终身有效。
因为爱上一个人,喜欢一座城。
————林徽因
夜幕来临, 行走在陌生中,心有所不知,是一地宁静。
随着眼睛去浏览那些不熟悉的街景,心想:只是路过,多了一份轻松。
自从打起背包离家的那天开始,决绝就让我将自己连根拔起。
后来,无论多少次回家,想再回头,犹如一株草再也栽不回去了。
故乡随着童年而消逝。离家者只有向一个个陌生靠近。
再一次搬迁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这个城市够大。暮色中,横亘在高楼如林中间的街道,象广场一样宽阔。风可以肆意的吹,撩起你的衣和头发, 孜身行走也是一种洒脱。
走着,走着,漂泊者的眼里,就走出一份乡愁,无言而深邃 !
不知道,哪一个城市才是你要留下的地方?哪一 盏灯才是你心里的星?
那双沉默的眼,你随处可以见到。 从公交车车窗上,地铁站的玻璃门上,巨幅广告牌上,咖啡馆的围栏上。
哪里是喜欢这暮色中的街景,只是喜欢徜徉在乡愁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