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景》

孽子

我来到了这个叫我们的王国。我们的王国见不得阳光,它只在黑夜出现。当巡卫工人将最后一束刺眼的光掠过我们的背脊,我们的王国便活了。我们一个个竖起耳朵,像劫后余生的小鹿,用警惕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的环境,我们试探着出来,故作轻松的聊聊街前街后那些秘密的故事,这些故事一触到阳光便消散,需要我们的王国将它拼凑起来,熟悉的人相互问问近况,新来的憋着气坐在亭子里,或是蹲在一棵树底下,熟悉着我们的王国里的规矩。在这里我们仿佛是一种狗,通过吠叫和说话声相互认识,而其他方面,长相、眼睛、头发和皮肤废颜色,通通都没有用,仿佛不存在。

一群人围着说笑的那个红衣女人,脸色总是很苍白,像抹了一层白粉,可以把她定义为一个外向的人。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要抹那么厚的粉,一点都不好看,她说她没有抹粉,她说话的时候对我笑了一下,鼻翼边延伸的法令纹让我觉得她是个悲伤的女人。我知道这种女人在外面都是最幽默风趣,最会讲笑话的女人,白天里的朋友是没办法想像她会整夜整夜的失眠,在阳台上坐到黑夜落荒而逃。这里还有白化病人,有石女,有残疾人,有适应不了白天的人,这里的人需要运用你的想像力。我天生就属于我们的王国,最像飞鸟天生就属于蓝天一样。我觉得自己打一出生就是个“见不得人的人”,所以一旦遇到那些被世人称为“见不得人的人”,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地变得温柔善良。黑暗曾显得如此理想完美的东西,一到白天就变成或多或少带有缺陷的现实之物。

白天我到金爷家睡觉,我不吃他家的饭。金爷是我们的王国里的老人了,他每晚都会在公园了寻找那些流离失所的孩子,然后把他们带回家,为他们联系家人,没有家人的就为他们找一个合适的工作,也有像我这样就住在他家的。我有房子,有爸爸妈妈,一个家庭所应该配备的东西我都有,可我偏偏没有家。我离开了那个房子,没有人注意到,我到哪里都可以,所以我到了我们的王国。金爷叫我住他家,他将我看成了离家出走的孩子,他了解我们的王国,每个人都有一个一触就鲜血淋漓的故事。在这里还没有加入更加可怜的人之前,我可以住在这里,可是谁有好的过谁。他白天会出去捡破烂,这样正好,我可以一个人在这间小房子里睡觉。

今天中午我妈来了,她是来告诉我,我爸被捕了。因为酗酒闹事,打破了人家的头,被那家人告上了法庭,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告诉我,我听后翻起身哦了一声,是赔钱不用坐牢,还是不赔钱坐牢,还是既赔钱又坐牢,这些事我不太懂。我妈是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听外公说她以前是个纯洁天真,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女孩,但是现在被生活磨的麻木了。这事得交给外公和爷爷处理,他们对我爸和我妈都甚是宠爱,从婚姻,到住房,到工作,都是他们一手操办的,门当户对,和谐得很。我爸是个神经紧张的男人,还有点洁癖,有一次他将卫生间里的镜子擦了三十多遍,还觉得没擦干净,就用沐浴露将镜子砸了,然后一直洗手,把手都洗破了,以后我家的卫生间就再没有出现过镜子。他从不和我说话,拒绝和我有任何接触,不喜欢我在家看书,有一次我在房间背《春江花夜月》,他突然冲进来把我的书从窗口扔了出去。他有一间自己的卧室,我妈妈有一次睡觉被他在梦中的啜泣声惊起,然后埋怨了他几句,从此他就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独居生活,并不是说没有性爱,而是每次做完之后他就回自己的卧室睡觉。我妈经常回婆家一住就是半年,我爸也不管我,经常夜不归宿,我乐的一个人自在,也没有什么学习的压力,我妈虽然有意让我好好读书,但是我爸却是对读书深恶痛绝。爷爷常喊他孽子,我爸喊我孽子。

我妈要我马上去看守所见我爸,她说我是我是我爸最亲近的人。这话着实吓了我一跳,我妈看我不太情愿,拉着我的手说这是你爸说的。我受不了这样被人拉着,我也不是因为我爸说我是他最亲近的人才去的,这句话没什么意思,就好像你被一个人害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然后那个人有一天突然对你说对不起,我是有苦衷的一样,我不接受。我只是没事做,况且如果我不去,我妈要是还做出像牵着我的手这样的动作,我会发疯的,我想这是洁癖,遗传的。

狩猎

金爷还不叫金爷的时候,人们叫他金大宝。那时候他还不住在我们的王国旁边,确切的说,是街边公园旁边,那时候他的背脊还不弯,头发乌黑发亮,说起话来中气十足,是朴术镇上最早开四轮子车,住三层楼的人。

2002年,金大宝娶了镇上最有钱的一户人家的女儿,得了不少彩礼钱,老婆又从娘家带来不少彩礼,金大宝用这笔钱办了一个生态公司,将周边农户的土地都包了下来,一半用来养牛,一半用来用来住大棚蔬菜,得益于朴树镇天然的黑土地的滋养,不仅菜种的好,牛养的也肥。金大宝总穿着体面的西装,梳着油光光的头发,逢人就笑呵呵地说:“那是我们家祖坟好!”

钱一多,人就安逸,安逸多了,就喜欢找点乐子。金大宝已经两个多月没回家了,镇上有人流传他在公司里包了个二奶,更有甚者能够绘声绘色的说出,他和他二奶在公司里关着房门,说的那些体己话,说完贼咪咪给听的人抛个“你懂得”的眼色,然后一群人就笑得前俯后仰,一会儿又将头聚在一起说些话,然后又大笑起来,有时候说到兴头上,连小声说话都忘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在说电影说书呢,巴巴跑过来,也加入他们的行列,显然这包二奶的事要比戏文好听些。说的人多了,自然就传到了金大宝老婆耳朵里,故事情节总是合适宜的这样发展,一日金大宝老婆跑到公司里,将这两奸夫淫妇逮了个正着,哭着喊着说金大宝不是人。员工都在外面伸着脖子往里瞧,这是人夫妻之间的事,况且又是男方不对,员工们自然不能插手,也有人说金大宝老婆做的不对,但是他不想去劝架,都看着就是了,看热闹不犯法。金大宝被大家这么一看,觉得脸面不好看,当即给了老婆一巴掌,吼道:“拔了塞子不淌水的东西,真他妈丢人!还不赶紧回家!”金大宝老婆哪里受过这样的气,早跳起来要呼他一巴掌,金大宝立马拉着二奶躲进房里,任由老婆在外面闹。

到了大中午的,外面蝉聒噪的很,金大宝老婆也累的很,想着回去睡个午觉,睡饱了再过来讨说法,员工见她骂骂咧咧的走远了,也就散开了。到了下午,金大宝老婆果然又来了,但还是败兴而归,她想着明天再来,这一会去,明天她也没能再来,大半夜的,被一位邻居发现倒在了血泊中,院子里都是血迹,后经法医鉴定,金大宝老婆身上足有一百七十三刀,宁静的小镇又热闹了起来,金大宝老婆被砍了好几百刀,脸都被砍烂了,你知道张春申吗,就她那邻居,是他发现尸体的,回去后发了高烧,还满嘴胡话,请了菩萨来才看好的,对对,这我知道,听说是他老公雇凶杀人,这可真没人性,得有多大仇啊,砍成那样……在人们的想像中,凶手是躲在黑暗处的凶残猛兽,不之何时会再次扑向毫无防备的人,但人们更多的想像还是关于金大宝的。

自此,风光无限的金大宝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恶意。有人会在他经过家门口的时候向外泼水,有人在经过他的时候念咒,有大胆的学生三五成群地在他家门口张望,走在街道上人们互相使着眼色,员工们也大多辞职不干了,一日金大宝觉得心口堵得慌,蹲在街口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可是没人同情他,凶手不值得原谅,他们有权力泼他水,有权力毒死他的狗,有权力不卖东西给他,他们做的都是正当,合乎每一个维护正义,心肠仁慈的人的做法。

金大宝决定一定要找出凶手,他发誓不找出凶手就不再去公司。他希望他的家人可以帮帮他,可是连他的儿女都怀疑他,纷纷搬了出去,一年后,金大宝的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他一个人住在了离小镇很远很远的地方,他找不到凶手,虽说在现场找到了几滴陌生人的血迹,但是并没有找到匹配的DNA。没有人来看他,他晚上常常做噩梦,梦见他老婆浑身是血,用凄惨的声音说她死的好惨,一定是祖坟哪里出了气,否则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对他。金大宝晚上就去公园里,家里空荡荡的,他害怕。他发现公园里有许多可怜的人,这世界粗俗无处不在,他决定赎罪。

丧失

人活着其实就是孤立无援的,他们都会在屋顶、墙洞或者地板下面藏匿一只秘密的钱盒,他们一部分在太阳下行走,一部分却躲在黑暗里看不见地方。

十二岁的李博不再是一个好学生了。从他决定翘课上网,走入那漆黑的街道时,他就从人变成了魔鬼。都怪教室里嗡嗡响的电风扇,都怪那个夏夜黏热的空气,都怪那个小偷抢走了我的钱,都怪你大吼大叫,都怪你这么对我,都怪你,都怪你……

李博跳入河里,将身上的污秽洗去,他在水底憋了好久的气,他希望把自己淹死,可是他会游泳,死不了。他坐在河边等衣服晾干,手上不知道怎么有一道伤口,他不想允吸那个伤口,他对自己的血恶心。

像往常上完自习回家一样,妈妈早已热好了夜宵,李博吃不下,他想洗澡。妈妈问他的衣服怎么是湿的,他说学校草坪上的水龙头坏了,溅的。妈妈劝他洗完澡后吃点宵夜,李博说还有作业没做完,就回房了,他将自己裹在被子里,他感觉自己像一张纸,被揉成了一团。一切都会好的,只要爸爸不知道。从小到大,他都不能忤逆爸爸,写的每一篇作文要先给他看,经他批改之后再誊写在本子上,不许看电视,不许看小说,只能看他指定的名着,许多都是要背的,总之生活就是这样,没必要再将乏味的故事翻来覆去说给别人听。

第二天,学校里传说小镇上有一个杀人魔,有一个女人被砍了几百刀,到处都是血迹。同学们兴奋地聚在一起,推理各种可能的版本,甚至约定一起到现场去探案,李博从来都不参与这种话题,他是优等生,不和同学们八卦是很正常的事。坐在他前面的大嘴巴最喜欢这样的故事,这个杀人魔让他有种跃跃欲试的兴奋感,他总在教室里喊着要抓住这个猛兽,他爸爸可是员警,就凭这一点,他有资格说,即便满身的肥肉让他跑几步路就喘。大嘴巴说的起兴,坐在李博的桌子上,将手搭在李博的肩上,问:“大才子,你说凶手可能是谁?”

同学们也说不清,李博的椅子怎么就到了大嘴巴的头上,但那一天愤怒的李博至今都是一个迷,好学生李博怎么就打人了呢?但这还不是最困扰同学们的迷,最困扰他们的是之后的事。李博的成绩也从九十滑到八十,七十,六十,不及格,他不再是个优等生了。跷课,吸烟,喝酒……所有人都惊异于他的改变,世人不会像是从坏人模子里铸出来的坏人,平时都是好人,至少是普通人,而到了关键时刻,就摇身一变成坏人,所以也才可怕,所以对于他的改变这是可怕的。

李博的爸爸可是把他当成未来的大文豪来教育的,三天一本名着,《安娜卡列妮娜》、《追忆似水年华》、《巴黎圣母院》……这些他在十岁的时候就读完了,古诗词更是天天要背,每晚睡前他爸爸可是都是要检查的,不过这都是高中以前的事了,高中主要是高考。但是自从那次打人事件后,李博的爸爸也不报什么希望了,天天叫他孽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李博上了一所普通高中,然后又上了一所普通大学,他从不住寝室,偷偷出去租房住,他有点幻听,总觉得有人监视他,他害怕做梦,怕自己会讲出什么秘密来,他想过死,但没死成。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一个瓶子,每天都会装入新的疼痛。

毕业后,李博在父母的安排下有了妻子,有了房子,有了工作,在外人眼里他就是成功的典范。他有了孩子,李博看着怀里熟睡的婴孩,他是那么纯洁,有一次他一个人在房间抱着他,说:“朝阳,爸爸杀过人,你以后一定要当一个好人。”后来,李博拒绝抱孩子,拒绝看他。

他赌博,酗酒,夜不归宿,直到他被捕,直到他的血样被输入电脑。

他可以开始以平常心态来考虑自己人生的收场——以小阵乱哄哄的埋葬或是火化,一小抹悲伤用来陪葬,然后生活仍在继续,他被彻底遗忘。

四、尾声

如果你觉得故事太残忍,那就是我诉说的方式太真诚。

我在看守所见到了他,一看见我,他就很高兴的样子,他说:“昨晚是我睡的最香的一晚。”

他和我说他的童年,他的罪恶。2002年的那个炎热的夜晚,教室里的风扇旋转的声音,他想出去上网,好孩子终于打算翘课了。他的钱被一个混混抢走了,空气太压抑了。他想弄点钱,趴在金大宝的围墙上,一个女人声音惊动了他,他想赶紧跑,可是那女人声音太大了,他无法想像被父亲知道后的景象,他冲上去想捂上女人是嘴,可是她还是叫,他扎了她一刀,两刀,无数刀,他停不下来。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他说;“我一看见你就想起那个夜晚,那个女人的声音。我不想杀她的,我是无意的,只要她不叫就没事了,我怕爸爸知道。一直以来,我没有童年,没有假期,没有玩伴,我被高压控制着,我太害怕他了。”

从孩提时代起,我就一直在讨好周围的人,这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我应该是得到解答了吧,美只是一条窄窄的光谱带,而丑却形态万千。我们大部分就像是冰川一样淹没无痕,凸显出来的只是冰冷又苍白的社会意义上的我。我们都是由这种混合物造成的,一半是冷漠无情,一半是卑鄙邪恶。

我又回到了我们的王国,是去告别的,我见到了金爷,他说昨晚是他睡的最香的一晚。他对我说,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亏欠;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

我谢了他,不知道他说的是否和他昨晚的睡眠有关,人生是否还要重复性的悲伤,我看着在我们的王国里来来回来的人们。

你可能感兴趣的:(《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