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

一个孩子手里的风筝,随着美丽飘远。孩子的眼神里跑来一只金毛困兽。孩子哭了,泪水变成了千岛湖的水。风筝不屑一顾的继续飞。路过好香好香的地方。那里有着凡尔赛宫的辉煌。风筝飞的乱七八糟的。风筝本不为任何事所动,风筝本来就很好,很飘逸,不用等什么,那只是风筝和上帝的关系。我只管写就好了,谁在乎写的怎么样。我开始发疯的写,我深知,只有写才有未来。我不停的写,写到手都磨出的血,屁股坐出了红肿的大包。脂肪堆积的像沙皮狗。我必须写,为了风筝。

风筝远离了我的手,变成了一份牵挂,它能让我想起肌肤之亲的荡然,她也能让我感到妈妈童年时的一个吻。躺在病床上来自于弟弟的声声问候。风筝是没有欲望的。所以风筝能征服有欲望的心。起码,风筝是随心所欲的代言人。只要它想去的地方,都可以把主人的心和着自己多变的造型,来塑造那一方天空在主人生命里的记忆。天空记不住了,但把风筝记住了。

多少次的逃亡需要我,多少种恋爱能省掉像风筝般的比喻。我比手中沙这种沉睡词滥调听上去更有诗意。即便在末日光临的当下,我依然肆无忌惮,毫不急迫,从无牵挂,并且仍然漫天飞舞,肆无忌惮。谁能活得像风筝一样?那定是多一个世间人很高的价值评价了。

亡国的今天,风筝成了奢侈。我代表了所有在天上被放飞的自由。是主人把我留在空中,却丧了自己的命。无辜的风筝并不在乎无辜,更没有身份认同问题。风筝为自己是风筝而存在,甚至没有丝毫的骄傲。即便在任何情况下。因为末日和节日在我眼中,都是同一种味道。不同的是。我渲染了哪一片天空而已。

风筝挂在了旗杆上,旗杆变得有了争议。风筝骑在了长劲鹿的头上,能打造一时的话题感。风筝插在了常见的一棵树上,給树平添了一个可供调情的对象。风筝給孩子,孩子就快乐。风筝給大人,大人瞬间成了孩子。几百个风筝被同时放飞,你却能轻易地发现每个人的心已经离地,随着风筝摇摆。

风筝就是人心。它的核心是变。它的宿命就是人类情感的宿命。有谁赶用着短暂易逝的物品挑战 背后如如不动的天空?那是一片澄明而笃定的存在。天空給风筝一次飞翔的机会,不是为了让它拥有自由的特权。而是经由它,实现放飞者的心灵。风筝顿时伟大了,增添了一份信仰式的高贵。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

风筝总是和正能量的人接触,因为没人在悲恸万分的时候,还在那儿放风筝。那是快乐兑换的奢侈品。没有例外的一项属于快乐人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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