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律师声明

有人开玩笑说,什么是律师函?律师函就是合法的”恐吓信”。

这当然是笑谈,也当然说对了其中的一点点。因为律师函其实具有多种功能,除了催讨和警示以外,也当然可以有沟通和交流的功能。

想给谁写一封信,那就写吧。不仅请人代笔,还要以别人的名义代发,所请的人还是具有专业职能经常代人打官司的律师,这样的信就是律师函。把信说成”函”就显得非常庄重和正式,不是一封普普通通的私信,而是一封公函。这就会引起收信者的足够重视,因为在律师函的末尾,发函人往往会通过律师的口吻提出要求,要让收信者做出什么样的承诺或者行为,如果不做,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就算收信人对发信人不屑一顾,至少也要对律师有所顾忌,就算收信人对律师函司空见惯,对律师也不太在意,也至少会对法律心存敬畏。很可能收到函件的人就此履行了自己的法律义务,哪怕他什么也没有做,至少发函人通过一封律师函,起到了告知和敦促的作用。

和律师函相近似的律师法律服务的文书之一种,是”律师声明”,律师函的致送对象一般是具体的、特定的人,而律师声明则不然,律师声明是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对这个世界的一种宣告。举个例子来说,律师代张三向李四主张债权而发了一封函,这就是律师函。而律师代张三向全村人甚至更广大的人群发布声明,说张三的私人财产不容侵犯,如果侵犯了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这当然就是律师声明。和律师函不一样,律师声明不是送到某一个具体的地址,而是刊登在媒体上,或者张贴在某处显要位置上。律师函也很有可能会见著于媒体,但该写给谁还是写给谁,只不过让大家周知而已。

律师这一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可能会办理很多个法律事务,可能会到很多个不同的法院,还很可能替别人发了很多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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