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教你获得十倍赔偿!

相信大家都有买到过期食品的经历,买到过期食品你会怎么办呢?去找卖家退货、换货,还是自认倒霉,直接丢掉?今天小葩教大家一招,以后买到过期食品大家不但不会觉得是一件坏事,反而会感到幸运。小葩觉得,学会了这招,说不定还能成为你的生财之道呢。


食品安全事关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是相当严重的。面对食品安全的问题,立法者在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时候体现出严格监管的原则。有一项我们可能会用到的,就是买到过期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获得十倍的赔偿,下面就请小葩为大家仔细讲一讲。


一、《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上述规定中的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销售环节的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经营者,大家可以简要理解为超市、饭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者有责任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包括正在售货架上摆放的食品,应当及时发现并清理已经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注意,某些食品可能没超过保质期也变质了,也应当及时发现并清理,同时,有些食品超过保质期但是可能还没变质的食品,也同样需要及时清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变质的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都应当清理,不能再进行销售。


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上述规定作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已经得到广泛适用,但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尚未得到广泛的承认,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遵循“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一般不会作出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在这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法律作了一个突破,借鉴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果你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变质的食品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买到变质的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那么我们到底是向食品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还是向食品的经营者即超市或者饭店要求赔偿呢?


      对此,《食品安全法》还作了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买的变质的或者过期的食品,直接找经营者要求赔偿即可,经营者不得推诿,必须先行赔付,如果不是经营者的责任,其可以找生产者赔偿,后面的事我们就不关心了。


注意,这里的惩罚性赔偿,不是说我们买到变质的或者过期的食品只有吃了造成损害了(中毒、生病等)才能要求赔偿,购买后没有食用,仍可以要求十倍赔偿。所以,当我们发现买到变质的或者过期的食品,可以原封不动的去找超市或者饭店要求十倍赔偿。


小葩讲到这里,突然有了一个生财之道,去超市找过期的食品,找到后默默的去结账,结完账直接拿着小票和过期的食品找超市索要十倍赔偿。根据小葩的经验,超市一般都会很快给你赔偿的,特别是大型的超市,据说家乐福是最爽快的,毕竟这是超市的责任,一旦走法律程序,不仅要赔钱还要赔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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