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串

撸串_第1张图片
图片源自网络

因为行业的关系,本周末要正常上班。但我还是一意孤行地耗费了周五一下午的时间,召集了一场四个人的饭局——撸串。

除了与我同住的阿酱同学,还有住在临近小区的Team哥,以及两年没见的亚瑟。

六点一到,奔到考勤机前刷过脸之后,马不停蹄地乘地铁来到我和Team哥之前常来的那家烧烤店,七点半,烧烤店还没开始正式营业,老板军子和他的越南老婆正忙着洗地板,支烤架,把串好的串子整齐地码在保鲜柜里,墙上的风扇转着头,呼呼吹着,在这种深秋时节,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我、阿酱还有Team哥三个人站在门口的马路边上,守着一桶刚刚笼好的炭火闲扯,亚瑟还没到,他在微信上给出的解释是地方不熟,走过了头,正在折回来的路上。

我以前管亚瑟叫师兄,因为进公司的时间比他晚一个月,培训的时候,又在同组,跟同一个师父,所以,依着他们先前的传统,叫他师兄。后来因为培训结束,我们去了不同的部门,工作地点离得比较远,这两年就没再见过面。只在微信上偶尔聊一聊,也大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对话。

最近因为迷上打游戏,心情好的时候,就跟他一起开黑,联系又较先前多了一些。

于是,跟Team哥约好一起撸串以后,我随口就问亚瑟要不要一起来。他磨磨唧唧嚼了半天糠,最后贱兮兮地说“有便宜占,不去好像不是我的风格。”

七点三刻,亚瑟晃着圆圆的身子从马路对面向我们招手,相较于两年前,他整个人胖了不知道几圈,大概因为脸上肉太多的关系,感觉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我自然不会放过打趣他的机会:“你简直跟游戏里的英雄如出一辙。”他白了我一眼,从口袋里掏出香烟,递给Team哥。一边打火,一边抱怨我跟他说的地址不准确。此话一出,遭到了我们三个人的一致吐槽,明明是他眼拙,不只走过了头,我们三个大活人就站在路口,竟然也没发现。路不认识就算了,连人也认不出。

开场还算其乐融融。

点单以后,我们在进门右手边最靠里面的位置落座,Team哥从家里拎了十罐丹宁霍夫。四个人落座以后,边吃盐水花生,边聊些有的没的,无关紧要的话。

大概因为许久未见,话题一直围绕着之前一起培训的那帮人,数来数去,发现都已经另谋高就,有的已经又换了不止一家公司。

佳佳先去做了门店经理,后又辞职做了汽车销售,因为彩礼钱一直没凑齐,跟女朋友还没领证。

美蔷调到交易部没多久也辞职了,现在在一家早教中心做老师。

露露去了另外一家同行公司,做了区总助理,动不动就加班,晚上总是开会到很晚。

小公主先是去了一家中介公司,没多久也辞职,目前去向不明。

大奇的老婆九月份生了个大胖儿子,昨天他微信上跟我说,他也打算辞职转行了,因为要挣更多的钱。

Team哥在现在的公司还算开心,活少,离家近,就是钱少,每个月的收入还不足以支付住家阿姨的工资。但是,他终于在36岁的这年有了儿子。目前就在吃之前攒下的老本。

我也在上个月换了工作,新公司除了待遇稍微好一些,其他一塌糊涂,暂且就这么混着。

我们都讨厌的那个主管,8月底的时候结了婚,都纷纷感叹那位男士真称得上勇士。

然后,就提到了胖春。

开始约Team哥吃饭的时候,列举了附近几家比较好吃的馆子,火锅、炒菜、烧烤、本帮菜,却十分默契地都没有提及那家东北菜。那是附近一家比较地道的东北菜馆,因为我和Team哥都是北方人,之前经常一起去。最后一次,是露露、胖春、Team哥和我四个人,那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Team哥刚换到现在的公司,把胖春也介绍了进去。我们四个人约好了一起庆祝一下。

胖春和Team哥是相识十几年的老伙计,从入行就在一起打拼,做过最底层的销售员,也在同一条街的两边各自开过店,前些年房产市场火的时候,挣了些钱,Team哥在上海和周边城市买了房,买了理财,也存了些钱。胖春付了首付按揭买了房,娶了老婆,生了娃,带着一帮子兄弟吃喝玩乐过一阵子。后来赶上市场不好,双双关门歇业了。再后来,又双双进了我们当时的公司。

胖春是真胖,爱喝酒。冬天的时候,胖春和Team哥一起骑车上班,胖春骑小电炉,Team哥为了减肥蹬辆自行车,哼哧哼哧骑四十分钟,八点半到公司,买好早饭,等我们到公司就可以吃上热乎乎香喷喷的油条,包子,豆浆,茶叶蛋。那段日子,最疯也最开心,最累也最崩溃。除了做不完的案子,考不完的试,加不完的班,还有主管发不完的火,骂不完的人,永远也问不到答案的问题。

胖春脸圆圆的,满脸带着笑,脸颊红扑扑的,像个弥勒佛。嗜酒。每天都会喝几杯,有酒局更是来者不拒,酒量很好,几乎没有醉过。

那时候,Team哥还没有儿子,胖春每每炫耀自己的儿子有多好,Team哥总要忧愁一阵儿。

16年初的时候,我们几个曾想合伙开公司,在胖春家小区旁边的小饭店里,碰过几次,酒桌上意气风发,豪情壮志,可是,实际操作起来的时候,纷纷又打了退堂鼓,只好作罢,安心回去各自上班。

今年六月,胖春走了。大概因为酗酒过度,突发脑溢血,送到医院当即开了颅,但是手术失败,人还没断气,便被家人接出了医院。胖春爹妈想让儿子落叶归根。在回老家的路上,胖春停止了呼吸。

Team哥给我打电话,语气消沉,好像整个人都没了精气神儿。我劝他,以后,还是少喝点儿酒吧。

亚瑟听我们提起胖春,红着脸,义愤填膺地说,即使手术失败,也不应该选择出院,哪怕还有一丝生还的希望,都应该去努力争取。这家医院治不了,还有其他医院,上海的医院不行,还有北京的,国内的医院不行,还可以去日本,去美国。他喝了半罐啤酒,满脸通红,已经带了醉意。

Team哥已经5罐啤酒下肚,摇摇头,但凡有一点儿办法,他们也不会出院。小容(胖春媳妇儿)是那种宁可卖房,砸锅卖铁也要救老公的人。脑袋瓜都开了,情况很恶劣,根本经不起转院的折腾了。

大概是都有些醉了,两个人为了这个话题争执不休,互相不肯妥协。我和阿酱坐在旁边苦笑,无奈的摇头。

不知道Team哥和亚瑟究竟谁对谁错,面对生老病死,我们总是无可奈何。

据说,小容卖了上海的房子,带着8岁的儿子回了老家。一个女人,在上海这样的地方,还着房贷,还要供儿子读书,实在太难了。何况,她已经好多年没出来工作过了。

这些,都是Team哥说的,我没见过小容,但别人都说,她是个好女人。

胖春是83年生人,今年34岁,也永远都是34岁。相识的人听了,都不胜唏嘘。生命果然无常,你真的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每一次闭上眼睛,都可能不再醒来。所以,想做的事情,要尽早去做。
我听了,有些心烦意乱。闷声喝了几口酒。

结了账,Team哥和亚瑟送我跟阿酱回家。凌晨的街道冷冷清清,街边的烟酒店竟还开着。我跟阿酱一边走路,一边随意聊天,Team哥走在旁边,没说话。亚瑟照旧叽里呱啦,说个没完。

风从对面吹来,深秋的夜里,难免有些凉。我将挽起的袖口放下,在红灯亮起之前,跑过斑马线。

十字路口的小公园里,黑洞洞的。白天热闹的小广场这会儿已经睡着了。宠物店门前的卷帘门已经放下来了,猫咪和狗儿们大概都在做美梦了吧。湘菜馆倒是还开着,不过已经没有食客,几个年轻的服务员随意地站在店门口的马路边,聊着天。理发店正在准备打烊,几个人骑着自行车正要回家。那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安静地亮着灯。旁边的鲜花店早已经漆黑一片。

我们四个人随意聊着天,慢慢往我家的方向走。

我为租房的事情跟Team哥道谢,Team哥笑着说:“当年我进公司第一天,大家都很冷漠,第一个跟我讲话的人就是你。所以,往后只要你有事儿,我不光要帮忙,还要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我已经不太记得两年前的事情,也不知道第一句话究竟说了什么,只记得Team哥来的第一天,是我在培训部待得最后一天。

Team哥比我大九岁,按照三岁一个代购的说法,我俩中间隔了仨。但是,自打认识,他一直对我很好。隔三差五请我吃好吃的,帮我找房子谈租金,出国旅游回来还给我带礼物,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今天才知道原因。

来上海的这三年,换了几份工作,也认识了一些人。大凌子总跟我说,她刚来的时候,主管把她带到工作区,我是第一个兴冲冲跑过去跟她说话的人,她一直记着,每次想起来,都觉得要对我好一点儿。

也许,我们都一样,到了陌生的环境,第一个对你表达善意的人,总觉得更加亲厚一些。

只是没想到,我这个爱说话的毛病,倒还有些益处。

到了楼下,Team哥稍息立正站在楼栋前行了个军礼(他之前是当兵的),逗得我和阿酱哈哈大笑。我跟他和亚瑟说再见,回到家便一下扑在床上,睡死过去。嗯,是的,脸也没洗,牙也没刷。

早上刚到公司,Team哥发来消息,阿萘,昨天我喝醉了。

我笑,喝了七罐呢,而且度数也不低。

他回:以后,就喝两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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