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他手小豪要结婚了。挂掉邀请电话后,我寻思着是不是要提前预定一下火车票。那是二零一四年即将入秋的九月,我正站在大街上对着人群潮汐发着呆。身边一位中年丐帮弟子坐在“岸边”,陪我瞪着这无人停留的汪洋人海,终于按捺不住,开口向我讨烟。
“啊……我不抽烟。”我微微欠首。
丐帮兄台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眼色中似乎掺杂着一丝鄙夷。
说起来,我跟小豪足有六年没见过面了。六年前乐队解散之后,他去了广州,我们再没了联系。当他的声音再次出现时,我有些恍惚。
尴尬是自然,更尴尬的是,我不能让他在电话中听出这份尴尬。
我撇撇嘴,稍加思忖,转过身准备给小豪补一条缓和气氛的祝贺短信——“你能结婚我真的很高兴,不过,晚上跟你老婆活动时记得考虑下时间,搞不好我干儿子出生后跟你一样也是处女座。”
手机片刻后震动起来,我拿起一看,屏幕中却出现“堇秋”这个名字。
时间停了片刻。
我的双眼失焦,手指却自顾自地点开了短信:“来大理找我。”
短小精悍,字字珠玑。
我感到有些晕船,那些本来与我毫无关系的海浪此刻在我的胸膛中翻涌。
“你怎么了?”丐帮兄弟不知在哪儿得到了一包烟,他的礼貌关切在吐出的烟雾中时隐时现。
“没什么,能不能给根烟抽?”我俯下身。
2
我跟小豪这帮人是大学那会儿认识的。那时的我胸无大志,安逸的日子过得让人觉得无望。“只有音乐才是你的解药。”隔壁寝室的小豪用一句充满文艺腔调的话带我爬出浅坑。
后来我才知道这伙计根本就是个文盲,他那天说的不过是一首歌的歌名。这首歌后来成了我们乐队排练的第一首曲目。
说来实在可笑,那被旋律环绕的摇滚岁月正是处于大家最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在大学里,像我们这种专搞旁门左道的学渣实在是少之又少,于是我们东拉西扯组建起的乐队,竟然成了学校里的独苗。
几场成功的演出之后,我们成了名人,心脏也随之膨胀,排遣了不少苦闷。那时早起之后,眼睛里看到的一切都是希望。
希望混杂在空气中,有种微妙的气息,嗯,Smells Like Teen Spirit。
后来呢,后来我们就快毕业了。关于未来的不安压过来,所有人都变得慌乱。
吃完散伙饭,我一觉醒来,突然觉得周围的空气闻起来像是什么被烧焦了一样。狼烟四起的绝望围拥着我,我连下床都充满了莫名的恐惧。
得找小豪。这是我唯一的想法。
就在这时,乐队的贝斯手狗哥提出了合伙办琴行的构想。
“我们可以继续玩音乐,可以教学生弹琴赚钱。最重要的是,我们仍然可以在一起。”狗哥的话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靠,狗子,谁他妈说你嘴里吐不出象牙啊!真是绝了!”兴奋起来的小豪用力抱住了狗哥。
空气的味道变了,久违的少年心气。
这一瞬间,我确定了很多事。当然,其中大半是关于小豪的:1、他一点都不像网上讹传的处女座;2、他根本不是文盲;3、他点了头,我就心安了。
3
我一直觉得做男人就该像小豪这样,敢想敢做敢拼,对什么都充满韧劲儿。琴行刚开那会儿,一小姑娘初学吉他到死都按不了F和弦,小豪不信邪,硬要跟这位女学生死磕到底,连吃晚饭时间,都抛下兄弟,一定要跟这冥顽不灵的笨学生讲通什么叫全半音。
后来,小姑娘仍然不会F弦,却成了小豪的正式女友。
每次我去找小豪,都会看到豪嫂在床上对着电脑正襟危坐。这姑娘原来是个文字工作者,怪不得善于攻陷人心。
碰巧那会儿我也是个文艺青年,平常除了玩音乐,也会对着屏幕舞文泼墨。当然,所写的东西都是只有我一个人看的玩意,没人感兴趣。
“不行,你得加入床戏。”豪嫂仔细研究了我的几篇文章,作出结论。
对了,她是个网络写手。
“写不出。”我耸肩。
豪嫂狠狠剜了我一眼,痛心疾首:“你以为大家在网上都想看些什么呢,不刺激不抓眼根本没市场你明白么?”
我其实并不认同豪嫂的想法。在这一点上,堇秋为我撑了很大的腰,她说:“你那是阅历不够,你得多出去走走。”
在某些方面,她的话分量十足。
我和堇秋是在一场校园演出认识的。演出时,盛夏的一场大雨来得猝不及防。雨水狠狠地落在我的头发上,肩上,紧握着话筒架的手背上,我张口还在嘶吼,突然,舌尖就尝到了一丝好似海洋的味道。
睁开眼,观众们正在四处逃窜,天空下,人们变成了黑色的蚁群。我愣了愣,面前的视野渐渐开阔,最后剩下了唯一的一张脸孔。
堇秋。
“你没唱完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等我们匆忙地收拾完乐器后,这没有被大雨冲散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
“《镜子中》。”
“能继续唱下去么?”
她雨幕中睁大了双眼,眼瞳中有着另外两个雨季。
注视着那镜中的自己
慢慢将这眼泪擦去
不知什么还能让我留下回忆
我的心中有无限感慨
我在期待美好的未来
不知什么还能让我继续下去
没有丝毫犹豫,这女孩身上奇异的力量,驱使我随她一同站在滂沱大雨中大声唱了出来。
“真好。”堇秋点了点头,“你在唱你自己。”
女孩丢下这句话,转身在雨幕中消失不见。
该死,这世道怎么人人说话都这么玩味?接着我在大雨中傻头傻脑地站了足足五分钟。
4
堇秋总是能点醒我自身的真相,比如我那与生俱来的懒散,我对别人那让人生厌的依赖,还有氤氲在我每个毛孔中,那明明可悲却让人无法抗拒的软弱。
“是明明软弱还妄图挣扎的傻劲。”堇秋纠正我。
末了,她想了想,又改了口:“即使是挣扎也只是稍加动弹罢了,你大概没什么太大的担当——当然,我其实也不是真正地了解你。”
所以我断定,早在我告诉她自己最佩服的人是小豪时,她就已经料到某天我会与小豪决裂这一事实。
这一切源自于乐队的解散。
首先,我们需要更多的钱,小小的琴行根本不可能养活我们所有人。况且,没有人愿意让自己耽误在这个渺小的乌托邦中:狗哥学的是国际贸易,一心想着做大生意发财;我是中文系,总想着将来能卖出几本书;而小豪,他根本不用管自己学的是什么,因为他的家族足够有钱。
我们在的这座城太小,谁都想去更大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承认自己并不优秀这一事实。
我们只能机械地模仿,只能用不断的练习去弥补天赋的不足。我们只能对着刚下晚自习的学生们唱自以为小众实则早已烂大街的烂俗情歌。我们也唱梦想,当然这玩意具体长什么样根本没人见过。我们没有能力继续在音乐圈混下去。
我们根本写不出哪怕一首原创。
我们不过是最平凡最渺小的众生之一。
只是我依然心怀幻想。
只是我还不甘心。
只是我没想到,竟然是小豪率先打破了众人的梦境。
“今晚大家好好聚聚吧。我……我要离开了。”那天,小豪挽着豪嫂,语气平淡地向我们宣布。是啊,豪嫂也不能一直靠在网站上卖黄段子过活啊,小豪也时候接管自家的公司了。他又接着说了些什么,可那些语句迎向我时都粉碎在了半路。我再听不到任何声音。
那晚,大家在一家KTV里喝了个烂醉。我们一直在喝酒,可似乎又一直在唱着歌,每个人都分成了两个自己。
我们抢着话筒,将乐队创建以来排练过的所有歌一首一首唱了个遍:
“我要马上就跑,不让别人知道,我的想法从来就没人明了。”
“眼角凝固着,严冬黑色的风。包裹着寂寞,拖延时间退色。”
“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云层深处的黑暗呐,淹没心底的景观。”
天呐,我们竟然在一起练过了这么多的歌。我一边暗自惊讶,一边木然地将面前的酒饮干。我缩在沙发的角落,心想,数十年后,等大家都老了,我们回忆时断不能说些“我十八岁那会儿,我二十岁那会儿”这种烂透了的话。
要说“我们排练《阿诗玛》那会儿”。
要说“我们排练《我是愤怒》那会儿”。
我瞪着绿色的酒瓶,灯光下它映出了我滑稽的脸。我甚至为这莫须有的未来对话笑出了声,笑着笑着突然悲从中来。
此刻,包房里回荡着痛仰乐队的《再见杰克》。
这首歌原本是大家打算接下来排练的一首。
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雨绵绵地下过古城
人民路有我的好心情
今天就像一封写好的邮信
等着贴上一枚新邮票
宁愿我的心里没有平静
遗忘的只能剩下美好
过去就像脑海里翻腾的喧嚣
繁星在梦里闪耀
让我欢乐一点
让我欢乐一点
不要让疑问留停在心间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跟小豪打起来了。
我听到了酒瓶碎在了地上的声音。我曾紧紧握住话筒架的手,此刻用力地打在了小豪的胸膛上,我的关节一阵刺痛,我从不知道他的身体竟然如此瘦削。
我的眼睛只能在片刻中看到小豪的脸庞,看到他扭曲的表情,看到他喷怒地张开口却听不到任何呐喊。
是的,我的耳朵像是着了火,他的拳头刚刚砸向了我的脸庞。
方才的啤酒此刻在胃里兴风作浪,它们怂恿着原本安分守己的血液,让它们如同火车般呼啸着涌进我的大脑。
我似乎倒地了,我茫然地抬起头,眼睛又一次看到了小豪。我在他眼瞳中看到自己涨红了的脸颊,看到了自己眼睛中焚天的怒火。
小豪眼中的那个人根本不像我。
再见,杰克。
又一次悲从中来。我躺在地上开始掩面哭泣,因为我发觉自己是如此地不了解自己。
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5
6:39
听一首歌吧
来自storybook
离开琴行后的那几年,堇秋找到我,问愿不愿意陪她一起度过“间隔年”。
“我的作家,你还得走相当长的一段路。”那日她站在我面前,眼瞳中的雨季依然没有消散。那时,我正将自己的简历一份一份地投向网络,开始频繁地出入各种招聘会。
她用异常的眼光看向我滑稽的正装,点起一根烟等待我的答复。
“女孩子家抽什么烟。”我没有直面她的诘问,伸手想将那根烟打掉。
她后退了一步,眼中的雨停了。
我的手傻傻地停在半空中。
“我要去唐古拉山脉,一路往上去看雍布拉康那第一座宫殿。”堇秋飞快地说,避开了我的双眼,“你要真是男人,就别一辈子留在这个地方。我等不了你多久。要么你来找我,要么,永远别来。”
堇秋离开了,把她眼里的大雨留给了我。
走路时,街上在下雨;吃饭时,餐桌上在下雨;睡觉时,梦里在下雨。我的影子几乎要在这无休止的雨季里发了霉。面试时,我看着一股水流从办公室的窗子中涌进,桌椅都漂浮了起来,水缓缓上升,带走了面试官的眼镜。
一夜,水流带走了我的床。我坐在床沿,看着自己在夜空下的城市中漂浮。
多小,多脏,多世俗,多普通。
是啊,这座城就是这样。如果这场雨不会停息,我也会暗许心愿让更大的海浪把我带往另一个更为美好的世界。
我决定去找她,在这场雨下了整整一个星期之后。
我从来没有坐过44小时的火车。看着窗外从城市变成平原,变成山峦,变成戈壁,最后整个世界都变成一片无际的白。西藏,这是几乎所有人眼中遥远的梦。不知为何,当火车与时间一同飞速前进时,心中却盈满了恐惧。
下了火车,我平生第一次站在拉萨的土壤之上。有人在我身边跪倒,有人转动着经筒。我茫然四顾,无数的旅客脸上带着同样熟悉的陌生。这时,一个念头突然在脑中疯狂生长:
我找不到堇秋了。
之前我失去了最好的朋友,现在,我快要失去了自己的爱人了。
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从一座城来到了另一座城,什么都没有变。
有她的城,没有她的城,又有什么区别?
铺天盖地的恐惧攫住了我的喉咙。抬起头,我发觉西藏的云朵离地面近得出奇,仿佛只要用力一跃便能融入其中。夕阳剩下的光线灼烧我的瞳孔,大片大片的云朵从眼睛灌入,灵魂因为这突如其来的纯净而瑟瑟发抖。
脑海中,空落落地只留下了一句话:
“举头三尺有神明。”
一股巨大的力量挟持着我,让我跟着万千藏民一同跪倒在地。我听到了命运驾临的声音,他是一位不容侵犯的君王,拖着长袍从我面前经过。为表敬畏,我将头深深埋进肘弯里。
当晚,我买了归程的车票,落荒而逃。
6
小豪的婚礼将在他的故乡荆州举行,他接手了家族的企业,成为了我们所有人都为之羡慕的模样。
电话中,他的声音没有变,我依然能够想起他二十岁时的脸。
哦不,应该是我们一起排练《再见杰克》时的那张脸。
哦不,那首歌我们根本就没有排过。我忘了。
此时,我已经在一家杂志社工作三年了。从西藏回来后,我又回到这座最初的城镇,滚打摸爬,干过各种之前想过的、没想过的活儿。最后得到这份编辑工作时,我一个人去了大学时常去的小餐馆,喝了好多的酒。
到头来,也算是实现理想了,至少,我又开始提起了笔。
只是,我没有料到阔别五年的堇秋也会再次出现。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在西藏度过的那小小瞬间。从我逃跑那刻起,堇秋这个名字,就再没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我至今仍能回想起那种蚀骨般的恐惧,如此地虚无飘渺,却又如此地真实无妄。
堇秋说的对,我确实是一个懦夫,想要追求不凡,却不过只是叶公好龙。我钦佩如同小豪那般敢作敢为的男人,也爱慕堇秋这样独具一格的女人。而我充其量是垫脚张望,终究只能回到自己的嶙峋现实。
是那自天而降的恐惧让我清醒。
西藏太远,它喝退了我,把我逐出了理想世界,让我顺着逆行的火车再度回到最初,却又让我明白,一个人不该为自己的平凡而感到可耻。
我玩不了音乐,我无法远行,我此生可能都出不了一本书。
我每天庸庸碌碌地上下班,攒钱买车买房,想着什么时候能在街角碰上一位愿意陪我喝酒的姑娘。我接受,并由衷感谢这样普通的自己。
小豪太远,堇秋太远,我不能太过贪心。
而现在,手机里堇秋的那条短信却再次带回了久违的那场雨。
“为什么是大理?”
我站在九月的大街上按下了的这条短信。下一个瞬间,手机再次亮了起来:“因为雨绵绵地下过古城,人民路有我的好心情。”
我忍不住微笑了。
就在这时,音乐,真的响了起来。
雨绵绵地下过古城
回过头,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座舞台,一支乐队正在演奏着《再见杰克》。
宁愿我的心里没有平静
像是一切又回来了,这些年来我一个人走了这么久,终于又走回来了。
让我欢乐一点,让我欢乐一点
不要让疑问留停在心间
“我说,你怎么像要哭了?”丐帮兄弟冲我嚷了嚷。音乐停止了,我正傻傻面对着橱窗中自己的轮廓。
“怎么会。”我别过脸,放眼望去,依然是车水马龙。
“你是不是没地儿去了?” 丐帮兄弟站起身,揶揄着,颤颤地向我走来。
“不是,是同时要去两个地方,一时间没拿下主意。”
“两条路可选总好过无路可走。”他拿起那包烟,递给了我,“全给你。多抽几根,抽完了再作决定。”
我接过那包烟,他冲我最后笑了笑,转身往前走。
“哎,您怎么称呼?”我向他喊道。
“杰克!”
杰克没有回头,一个人在喧哗而寂然的人海中逆行,像一把黑色的匕首,缓慢而笃定地插入了这座城市的日暮。
(完)
storybook作者:� 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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