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外漂泊冒用假名 盗窃为生终入狱八个月

父亲去世,母亲出走,家庭的不幸不仅没让刘某奋发图强,反而连初中都没上完。打工处处碰壁后,他就开始以偷盗为生。为了掩人耳目,他还用上了捡到的身份证。屡屡犯案后,他终于付出惨重的代价。1月12日,刘某因盗窃罪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现年19岁的刘某来自安徽临泉县,多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也离开了家,只能随爷爷生活。家庭的不幸,没有激发他改变命运的勇气,反而是自暴自弃,初中没读完就辍学。

2013年4月,15岁的他离开家,从此再没回过。到吴江找了老乡,由于没到法定年龄,没有企业敢雇佣。身无一技之长的他,从此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只要一没有钱,他就到租房集中的地方转悠,有机会就入室盗窃。接下来,就是秋风扫落叶,大到六七千的现金,小到十几块钱的零钱,他都收入囊中。

刘某也被抓到过几回。有次,他在网吧留宿时,趁被害人趴着睡觉之际,将插在电脑上充电的一部手机偷走。没过几天,刘某就被抓获,但考虑到年龄较小,手机也拿了回来,公安机关就网开一面,没有作出严厉处罚。

就这样,刘某利用自己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刚到刑事责任年龄,多次逃脱了处罚,最多只是被行政拘留五天。但是,法律的宽大一直没有阻止他犯罪的步伐。

有时,刘某也感觉到这样下去迟早要吃官司。但他的办法不是改过自新,不再盗窃,而是想着如何逃避。

大约是2014年冬天,刘某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了一张成年人的身份证。从此之后,他就一直用这张身份证打工、上网、买火车票、租房子……

2017年8月7日12点左右,刘某转悠到了吴江经济开发区庞杨小区。看到有户人家大门紧锁,估计没人。他顺着堆积物爬上了墙头,又进了屋。随后,他开始了仔细搜索。

然而,这一幕被邻居看到了,马上打给满先生告之他家进贼了。满先生赶忙叫上几个亲戚,当场将还在二楼行窃的刘某逮住。

根据刘某交代,他前后共盗窃十三次,偷得现金近2万元,也不乏手机、项链、烟酒等物品。由于刘某屡屡作案,已法不容情,最终被吴江法院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检察官介绍,刘某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虽然在14周岁至16周岁期间犯盗窃罪依法不受刑事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犯盗窃罪依法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若其年满18周岁之后又实施盗窃的,其以前的多次违法犯罪记录可作为判断其人身危险性和可改造性大小的重要依据,也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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