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斌/原创
这件事,真憋屈,不得不说!
我比窦娥还冤!
一
今儿个起了个大早,我和爱人去镇上买菜。
深秋乡间的清早,已有了些寒意。
乡村四野,薄雾茫茫。笼罩在蓝天和绿毯似的稻田之间,似纱似雾,如若梦境,甚是美妙!
行走在乡间的路上,一边开车,一边欣赏乡村的美景。很是安意。
突然,拐弯处驶来一辆摩托,风驰电掣一般冲过去,转瞬即过。
“这么早,这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赶去投胎”。爱人调侃道。
“可能是有急事赶路吧”。我淡淡地说。
我们欣赏的兴致,倒是冲得一干二净。
二
买菜回来时,已是艳阳高照。薄雾早已消散无踪影。
路经一个村庄时,一位中年妇女向我们大声的招手。我还以为是要叫我们捎带一程呢,便停了下来。
“你们撞死了我的鸡。还想走吗?给我赔钱!”
中年妇女一边愠怒道,一边不由分说抓住我的车灯,不让走。
“坏了!坏了!这下我们有理说不清了”。爱人担心地跟我说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们坦坦荡荡,身正不怕影歪。下车再说”。
遇上这种事,还真说不清楚。只能自己为自己打气。
随即下车与中年妇女理论。这中年妇女个头高大,染着一头灰黄色的头发。大眼睛,嗓门也够大。
“大姐,我们明明开车过来时,就看到了这只鸡,躺在马路边。
我老公还说,这里怎么死了一只鸡呢?
我们打马回府路过,怎就成了我们撞死了你的鸡!,没道理呀!”
“我看到一辆摩托骑得好快,很有可能是他,因为这里刚好有减速带,我的车,不可能开太快”
爱人有些不解地辨白。
“这么早,我就只看到你的车经过,不是你们,还会是谁?”
中年妇女不由分说。
“大姐,我们确实从这里经过,但是这只鸡,我们经过时,就见它躺在路边,还真不是我们撞死的。”我客气地对这位大姐讲。
“不是你撞的,还会是谁撞死的?!我们有证人。不赔钱,别想走!”
中年妇女双眼瞪得像铜铃,语气斩钉截铁。
大嗓门的争执,引得村周围的邻居纷纷过来观望。我们双方都向邻居自圆其说。
一方说开始就死在那,没撞;一方说撞死了鸡,还有人清清楚看见,还有假!
这些邻居也未曾亲见,只是听听这边,听听那边,观望着这场不明究里的闹剧。
"我可以向天发誓。如果是我撞死的话,……”。
我手指向天,朗声说道。
“发誓有屁用,赔钱就好了,没有一百元,休想走”。中年妇女手一挥,撒泼似地说道。
跟着这样一位泼妇讲道理,犹如对牛弹琴,浪费口舌。我心里寻思道。
心中不免有些焦急。刚才工地打电话说有事要处理。
“你不是有证人吗?那就叫证人过来作证呀”。一位村里的邻居说道。
我心里好似看到了一线希望。朝着中年妇女指向的那位所谓的“证人”走去。
这位证人是他的邻居。她白发苍苍。身子有些微微膻抖的老人,梳着头,正向这边张望。
我向她说明来意,向老奶奶征求给我作证。
“老奶奶,那位大姐说我撞死了他的鸡。我想请您给我作证好吗?……
老奶奶从门里跨將出来,向门外膻步走去。
“你说啥,我坑你,我看你车子打这经过后,那只鸡还在“扑楞愣”在动,你说我坑你,我都八十多了,还坑你!”
老奶奶认真地看着我,脸上挂不住了,然后改了道,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我赶忙向老奶奶解释,说是误听,她摇摇头,摆摆手,不再理会我,径自去了。
希望没了,我只得来到出事现埸时,中年妇女的儿子也来了。
爱人说,车钥锁被她儿子拔了去。那中年妇人的儿子像是挑畔似的,好像我欠他百万不还似的,怒目相向。
我心中的怒火“腾”地冒了起来。看来说不清,那就动拳头吧。
我正要来“硬”的时候,爱人挡住了。说不要来“硬3的,我们是外地人,惹麻烦不划算。请艾总出面就好说了。
一时冲昏了头。我倒忘记了,艾总既是工地承包商,也是本大队干部。
我立即拨通了艾总的电话,向艾总说明事情原尾,艾总也正往工地那边赶呢。
一会儿艾总便到了。下了车,便向这位中年妇女解释说“他们是本大队请来搞乡村建设的。他们的确没有碾死过鸡。就算碾死了。看在他们为本大队搞建设服务的份上,也就放过他们吧,何况他们还没有碾死鸡呢?!得理须饶人啊。”
“那就算了吧,就一只鸡,拿回去炖了得了”
“不给他们面子,也得给艾总一个面子吧”
“……”
村里人开始纷纷议论起来,都来劝中年妇女。
“我管不了那么多,碾死了我的鸡,就得赔钱,没有100块钱,休想走人”。
中年妇女态度坚决,已没有回旋的余地。而我们也拒不认帐。
艾总无奈,只是拿出一沓钱,取了一张百元钞,塞给了那中年妇女。
事情至此,方才有了了结。
爱人自嘲道:可能是今天起得太早的原故。
三
人人皆有眼、耳,但有时眼睛所见,耳朵所听,未必就是事实真相!
因此,人世间的悲喜剧自然由此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