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氏《小英雄》有感

本文主要描述一个十一岁男孩的青涩爱恋,心中滋长流出爱的碧泉,惆怅灼热热烈直到生命永远。

我,M夫人(初恋对象),还有像玫瑰一样的“金发女郎”(已结婚五年,由于其灵动的性格故如此称呼)。

文章设置奇鬼,闲笔铺排一大段,一位肆意挥霍财富的贵族热情好客,笙歌丽舞不尽。作用:为舒缓节奏呼吸,增强故事感与情节张力。这样娓娓而谈,交代清楚了故事的地点(舞会,郊游),人物和可能性。

情节:主人公被“金发女郎”捉弄,从男女有别的羞赧,渐渐转变为对她的恨和恐惧,又对于她的美貌神迷而不安。“她假装非常喜欢我,又像魔鬼样将我折磨。”“她在学校的名字应该叫做淘气鬼。”“我的女主人公拥有世界上最美的美。”由金发女郎引出了她的朋友(m女士),两人的关系如山水相映,彼此崇拜。一大段m女士的丈夫的描述(接近一千字),让人汗颜和感佩陀氏的观察力度。她(m女士)的丈夫是位高瘦而夸夸其谈的,左右逢源,脑满肠肥的蛀虫,哗众取宠是他的本能。“m女士是种娴静的美,让人待在旁边会很舒服,不得不让所有人喜欢她。”“我也不知道我要掩藏什么,当我看到她的眼神时脸上就一阵灼热,心怦怦跳。”

当金发女郎当着她丈夫说我是他的情敌,我喜欢m夫人,而且她有证据时。我不知道如何,不得已冲出去哽咽着,断续的说:“你怎么说谎,你是个大人,羞也不羞?”然后就跑上楼,锁上门,埋头进被子里哭了。“我的美好的情感被侮辱和暴露,我的心灵受到了伤害,我希望有一把手枪,消灭我所有的敌人。”后来在花园中见到m夫人忧郁的样子,我真是自责的不如在这羞耻的一刻为她而死,也不愿见自己在这里碍眼,看着她的泪光滢滢,又故作掩饰。说着见到了她丈夫,她便随手一指和我出去散步了。

在出游前,由于我的马生病,我没有了座位,在无法出去的时刻,他们找来了一匹野马,极其不驯,脾气暴躁,是为另一位客人准备的。而这位有经验的客人明智的退缩回来了。又是金发女郎,她在m夫人面前说:“小英雄,你不会怕的吧,我知道你不会,然后看了看m夫人。”不知m夫人的那个眼神有什么力量,在一个十一岁少年的心间。反正当时“我”走了出去昂头说:“你以为我会怕吗”?我已不知如何上马,也不知如何感受,为何没有摔下来像小皮球一样?就是如此,等下来时我面如蜡纸,金发女郎跑过来吻我,又把我抱在怀里。大家都看着m夫人,她脸也红了。等回到房间,金发女郎给我沏茶,帮我脱衣服并声明:我们现在是朋友了,以前的敌人。当“我”醒来时,“我”愿意用一切来换取她(金发女郎)的拥抱。

我着凉了,在走廊,m夫人给了“我”一个围巾,“我”开心极了。当我去还给她时,我的最好的朋友说:他明显不舍的还,多么痴心的情种啊!等出来后她说可以找好多借口不还嘛!我开心的笑了。

在第二天早早上,我去散步,无意中看到m夫人与h先生告别,她泪流满面,他拥抱她,吻她,我不知道我当时如何复杂的感受。他给了他一封信,她却由于伤心丢了,却被我捡到,我不知道如何给她(神不知鬼不觉的)。看不看都是个考验。

“她受到的最大的伤心,在我看到她那一刻的时候已经补偿了”。

当她意识到她丢了最大的隐私的时候,她十分不安而且绝望,但是事情终于没有被揭穿。(这个秘密可以让她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后天别人都出去郊游,她由于生病没去,同样在她丈夫面前,并且要我(随意的话)陪她去散步,我终于找到一个机会,将信封给她(我没看过)。我说:我去给你摘一把花。然后在林间,我找到了“风铃草,勿忘我,野茉莉,矢车菊,睡莲,紫罗兰,黑麦穗,蔷薇,三色堇,槭树叶,用绿草绑了,把信深藏在里面。”她却只是将花放在一旁,好像“我”摘来就是为了让她放这儿似的。我去一旁睡觉了,蜜蜂天使来了,在她身旁萦绕飞翔,挥之不去。她拿起花来晃了一下,信从里面掉了出来,她讶异而失言,她看着我,但我装着闭眼。这时有人叫她,她走过来,吻了我的手两次,我的呼吸已经困难,胸膛剧烈起伏,虽然我紧闭着眼睛,脸上的红晕和羞赧早已出卖了我吧,她吻了我,我轻呼一声睁开眼,却看到那方围巾,她匆匆走了。我的心里难受,甜蜜而隐隐作痛,朦胧的天性的感悟,就这样随童年而去。

金发女郎:作者评价为淘气鬼,活泼美丽。偏偏对于主人公却是要恶作剧,使众人开心而不在乎牺牲“我”,在她身上,快乐和有趣占据了一切,在她的脑子里没有这一说,她的有趣只是为了博得众人的欢呼声,不免有些虚荣(比起天龙八部的阿紫来说)。后来“我”成为小英雄,她才意识到了,深情,勇敢,深刻,崇高,虔诚,纯洁,神圣的这些东西,又变得无比的善良。这种本性聪慧的女子,往往有些艺术的追求(“趣味性,幸福感”)

m女士:看来她是有婚外情的,(谁也不喜欢她丈夫那样的)而且这样为深情所折磨的她让人心碎。对于作者,她根本没把他当做男人,只是一个春心萌动的小男孩而已,每次挡箭牌似的支出去,或者给于点善意的关怀(围巾)。当看到小英雄事件时,不免的心中会有些感动,而且是自己的眼神令他不顾生死,为自己的魔力,也为了小男孩的痴情,谁都会脸红吧!最后一个吻,是对他的善良和纯洁的爱恋的肯定和赞美吧!希望你永远开心,找到喜欢的人,这就是未能说出来的话吧!她所做的仅此而已,莫不是像电影《朗读者》里那样,那她至少得等这么五六年,而且他仅仅是个小男孩哦!这么迷人的人性在陀氏的笔下裂开,上帝的鬼斧神工。

小男孩:他对金发女郎的美无可抗拒,所以起初爱恨交织啊!这何尝不是一种人性的欺骗呢!他也没有知道,美貌仅仅是一种表情而已,只是在人性里,美就是善而已(可看心脑关系一文)。

当她的美和善因为自己而统一时,在一个少年的心中足以产生一个童话的王国吧!而且是因为她,使他勇敢,深情,多情。展现出作为一个男人的力量,让她弃恶从善,这是多么大的权力感和愉悦感啊!作者愿意用一切换取她甜蜜的拥抱也就可以解释了。

《附,此文作于陀思妥耶夫斯基被关押在狱,被判死刑前。》

理想的爱情就是让彼此完整化的过程吧!

至于作者,心中所有的深度和爱意,尽在写实的文字流露,他的文字却又浪漫到极致。死之前,心中只有爱,如是甚好。

你可能感兴趣的:(陀氏《小英雄》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