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伦理学见解

反平等主义

许多伦理都属于平等主义,像基督教中强调的“上帝之前人人平等”、康德的伦理学中也赋予人都具有相同的尊严和价值,就连在功利主义那里,在计算最大快乐值时,每个人的感觉都被纳入同等的考量。但尼采极力反对这种观念,他认为每个人的心性素质都是不同的,“人并不平等,他们也不会变平等!”鼓吹人人平等更无正当性,因为这种概念有碍于人整体素质的提升,他形容“平等的说教者”是“毒蜘蛛”。普遍主义也是常见的伦理观念,其基本概念为:道德律应该被推广到所有人身上。尼采则认为每个人的素质、性格都不相同,对应的道德义务也该有所差别,“对高等人是营养和愉悦的东西,对非常不同的低等人接近一定是毒药。一般人的德性对哲学家也许意味着恶习与弱点”。他进一步阐述每个行为的特殊性:“任何人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这么做’就是还没有对自知迈出五步。否则的话他就会知道根本没有,也不能有一样的行动。”


自由意志论

尼采并不认为人有充分的自由意志,“一个人本质的命定性不能由所有那曾经是以及将会是的命定性分开”。自由意志即是把意志当作不能再追溯其因的自因,他说自因是:“目前为止被人想出来最佳的自相矛盾。”那当初为什么会有自由意志这种理论的出现?尼采的回答是:“人被认为是自由的以便他们可以被判断或惩罚。”一般而言恶往往被视为欲除之而后快的东西,但尼采认为恶的存在是有价值的,它有刺激人类的功效:“所谓善就是能保护人类的,所谓恶就是不利于人类的。但事实上,恶的刺激所带给人类相当程度之事当且不可或缺的保存维护上,其影响是和善一样的—只是它们的作用不同罢了。”


奴隶道德说

尼采在道德批判上另一项成就即是提出了主人-奴隶道德说,以心理的角度剖析道德中奴隶道德的成分。尼采认为道德的起源是当弱者被强者欺凌时,便运用他们的精神力量,制造出良心谴责、善恶等来抵制强者的进犯。奴隶道德通常带着怨恨及衍生而来的反动心态。例如企图将具有创造力量的强者的价值拉平,而将他们的特性,转换成具伦理意义的“恶”;自己身上软弱的性质,转换成“善”等。尼采因为根本不相信有先于人存在的道德来源,所以以奴隶道德来质疑传统道德(尤指基督教道德)来源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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