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胄(zhou)

作为将士的防护性兵器,在冷兵器时代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类似于现代战争中的防弹服,可以较大程度地保护将士身体免遭敌方进攻性兵器的重创,进而能够增强战斗力并给敌方以更猛烈地打击。简言之,甲胄可以使部队增强“防守反击”的战斗效能。甲胄可以使部队增强“防守反击”的战斗效能。甲胄的出现是和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出现、战争日益频繁、进攻性武器逐渐锐利等因素紧密相关的。由此甲胄一直沿用了数千年,其间甲胄的形制不断得到改进,制作甲胄的材料亦多种多样,其防护功青年报报道上海江峰复原的甲胄实物能逐步完善。


东周至秦汉之际,由于战争频繁酷烈且规模增大,穿着甲胄的重装部队在各国部队中的比例日益增多。战国时期,各大诸侯国均拥有数量庞大的重装部队——“甲士”。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国力渐强,在对“山东六国”的长期兼并战争中,甲士在数量上已经不亚于其他诸侯国,所谓“带甲百万”即此;且由于秦军作战勇猛令其他国家的军队望而生畏,故而被称为“虎狼之师”。在这支“虎狼之师”中有一些甲士作战时常常只穿甲衣而上不着胄,文献上称为“科头军”,他们以此显示与敌决一死战的决心,往往给敌军士气以极大地打击,称为“虎狼之师”中的“敢死队”。由于“科头军”称谓之故,后世常以为秦军普遍不配备胄或只有甲衣而无胄。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将士均为不戴胄的“科头”形象,它生动地再现了两千二百年前那支威武雄壮的“科头军”的风采,但似乎也佐证了秦军无胄的观点。其实不然,早在秦穆公时秦军作战就戴胄,对此文献中有明确记载。《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崤之战中:秦军远袭东方的郑国,途经周天子国都时头上都戴着胄。既然秦军有胄,那么秦胄是何种形制及质料的呢?这一长期困扰学界的谜团随着秦始皇陵K9801陪葬坑大量石甲胄的惊人发现而得以冰释。?

秦始皇陵的发现

1998年秦始皇陵发现一座面积约一万四千多平方米的大型陪葬坑,据发掘报告称,在试掘的一百多平方米面积内,出土了一百多副石甲胄,其中胄约有四十多项。已经修复的胄(编号为“K9801T4G4胄1”,简称“胄1”。),可称为“秦帝国第一胄”,由74个石质甲片以铜条编缀而成,这是我们所看到的第一顶秦胄,它向我们清晰地展现了秦胄的形制。然而,正如发掘报告所言,这批石甲胄只是模仿实用甲胄而制作的明器,而当时的实用甲胄不会以石材为原料。文献中甲胄多为皮革和铁质,三国时西南夷人多以藤条制作甲胄,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出土有皮甲胄,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和徐州狮子山汉墓均发现铁甲遗存,而以石片编缀的甲胄由于延展性差、极易破碎、战时及时修复困难等缺陷而难以用于实战。观察这些石甲胄并参照秦始皇陵兵马俑的模塑甲衣,可以看出,秦代实用的甲胄可以分为皮质和铁质,而以石甲胄随葬可能是出于当时的丧葬制度或石甲胄不易腐朽等原因,几乎不存在用于实战的可能。另外,K9801出土的马甲在形制上比曾侯乙墓发现的马甲更加进步,增加了“当胸”部分,为研究马甲形制的发展变化提供了新的资料。?

如果说秦始皇陵兵马俑坑的发现为我们展现了秦军甲衣的形制并佐证了不同身份级别的将士有不同甲衣的配备,那么石甲胄则为我们提供了更为丰富多样的甲胄形制,并解决了秦胄存在与否及其形制问题,为研究秦代防护兵器提供了宝贵资料。K9801石甲胄陪葬坑规模之大、甲胄之多、距封土之近,充分说明了秦人在长期兼并六国战争中对甲胄的高度重视,暗示了战国至秦汉之际战争频繁的历史背景。

甲胄的制作

战国时期,甲胄主要以皮革制作,但也出现了铁甲胄,到西汉中期,铁甲胄已经占据了主要地位,而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和石甲胄陪葬坑的甲胄资料分析,秦代的铁质甲胄已经占据相当的比例,但仍以皮质为主,正好处于战国至汉代甲胄质料发展转变的过渡阶段。甲胄质地由皮革到铁质的改变,主要缘于战国至汉代进攻性武器由青铜转变为更锋利的铁兵器,迫使作为防护兵器的甲胄随之逐步由皮质转变为铁质。反过来,甲胄质地的转变也恰恰印证了这个时期进攻性兵器由较钝的青铜兵器向锋利的铁兵器的转型历程。?

由于甲胄在战争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各国便很重视甲胄的制作,春秋战国之际齐国官修的《考工记·函人》详细记述了制作皮甲的复杂程序、工艺以及甲胄的形制、尺寸、结构和各部位的比例,充分反映了齐国以至其他诸侯国对甲胄的高度重视。而在秦国,由于连年进行兼并战争,到秦昭王以及秦王政(即秦始皇帝)时更是将甲胄的重要性第一次明确地提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20世纪70年代在湖北云梦的一座秦墓中,发现了大量成书于战国晚期(秦昭王时期)至秦始皇时代的记载秦国法律令及文书的竹简,既有名的“云梦秦简”,该简册的律令部分主要记载了对当时违反国家法令人员的处罚标准,其中最常见的处罚种类称为“赀”,即违反法令者以缴纳规定数量的钱财或实物来抵赎自己的罪。而赀刑中最常见的则为“赀一甲”、“赀一盾”等处罚方式。从字面意思看,似乎是违法者直接以缴纳甲胄或盾盾牌等实物来抵罪,但是通过分析秦国的历史背景、甲胄的制作工艺和质量要求以及考古资料发现的甲胄实物,便可得知并非如此。首先,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奖励公战,严禁私斗,施行保甲制度,严禁民间私造兵器,而甲胄盾牌等兵器自然也在禁造之列,个人也就不可能私造甲胄以上交;其次,从《考工记》的记述可知,甲胄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非手艺娴熟者所能为之,即使勉强为之,亦难免质量上有良莠不齐之嫌;另外,所发现的秦代甲胄资料显示,同一类型的甲胄之间,其形制、尺寸、结构以及甲片的数量等基本相同,甚至其相同部位的甲片亦几无差异,说明秦代甲胄的尺寸、形制等在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大背景下已趋于统一,同时说明甲胄制作应当是官府统一组织、大规模、以类似流水线的方式进行的,这样的甲胄便于组装编缀以及修复时甲衣之间甲片的“兼容”和替换,这样的甲胄绝非“各自为政”的私造方式所能制成的。综而观之,秦代“赀”刑所要缴纳的不大可能是甲胄等实物,而更可能是由违反律令者向官府缴纳与甲胄、盾牌等实物价值相当的货币或财物。?

这种交纳货币或财物以代替甲胄、盾牌的解读自然会令人产生一种疑惑,即既然是交纳钱财而非甲胄等实物,那么秦简中又为何直书甲胄而不直接书为钱财数量?这难道不是多此一举吗?其实,在先秦时期以至西汉,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尽管货币业已出现,但是以货币代表价值的观念在社会中尚未普及,人们更多的是以等价交换物的价值作为中介来衡量其他交换物的价值,习惯于带有原始色彩的物物交换方式。由于战争频繁,甲胄盾牌必然供不应求从而价格不会下跌,政府以甲胄作为等价交换物可以确保向被处“赀”刑者征收更多的钱财或其他实物,如此便可以达到政府在“赀”刑罚金方面的“保值”甚至“增值”,其本质是为了增强对人民的剥削。但是在客观上,以罚钱物代替对违法者肢体残害或服劳役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对社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这种处罚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补充了秦军的武器配备和军费供应。

秦代甲胄的发展

秦代甲胄的日趋成熟和完善,决非偶然,而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一方面,当时各国之间的战争使甲胄在制作工艺和质量上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从甲胄自身的发展阶段来看,经过原始社会末期以至秦代二千多年的漫长发展,皮甲胄的制作工艺已经相当完善,与汉代皮甲胄逐步减少的状况相比,秦代可以称为皮甲胄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铁甲胄这种新种类的甲胄也有所发展。所以,秦代是两种质地的甲胄并存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古代甲胄发展史上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甲胄组件

西方甲胄组成部分

armor--甲胄

胄/头盔(helmet):盔顶羽毛[装饰用](plume/comb)

胄体[护盖头部用](skull)

面甲[活动性护面](visor)

窥孔(ocularium sight)

半面甲[护颚](beaver/chin piece)

甲:肩甲[护盖手臂上部](pauldron)

颈甲[护喉](gorget) [护颈](standard/neck guard)

档茅甲[右臂腋下处](rondel/lance guard)

上臂甲[戴在手臂,可脱卸](rerebrace)

甲布[戴在链甲的铺布](mail gusset)

护肘(couter/elbow cup)

护腰(loin guard/tace)

腿甲[保护腿的上部](tasset)

股囊[保护股间](codpiece)

护腿(cuish)

膝罩(poleyn/knee cap)

护踁(greave/jamb)

铁鞋[用链或薄金属制成](solleret)

甲背面:甲背(backplate)

护腰

臂甲(vambrace)

链甲[腰间连接处](chain mail)

铁手套(gauntlet)

护膝(fan plates)

胸甲[护胸](breastplate)

从出土的实物来看,古代战甲,多以犀牛、鲨鱼等皮革制成,上施彩绘;皮甲由甲身、甲袖和甲裙组成;甲片的编缀方法,横向均左片压右片,纵向均为下排压上排;胄也是用十八片甲片编缀起来的。除皮甲之外,商周时期的战甲还有“练甲”和“铁甲”。练甲时间较早,大多以缣帛夹厚绵制作,属布甲范畴。铁甲出现于战国中期,它的前身为青铜甲,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兽面壮胸甲。战国时期的铁甲通常以铁片制成鱼鳞或柳叶形状的甲片,经过穿组联缀而成。古代所谓“金甲”东西方都有,是贵族为了显耀身份在铠甲上镀金而已。至于金丝甲,与其防护原理相似的应该是锁子甲,属于柔性铠甲,优点是透气性好,绝对重量小,缺点是防护能力差,不能抵挡大力的打击和刺击,一枪绝对可以刺穿。

盔甲演变

商代盔甲

商代武士衣、裳、舄是根据广汉商代祭祀吭出土青铜像和石边璋线刻人像复原,胄采用江西薪干县商墓出土实物,甲参考安阳殷墟遗址遗迹。

西周盔甲

西周武士身着的“练甲”大多以缣帛夹厚绵制作,属布甲范畴。

战国盔甲

战国时期的盔甲多用牛皮所制,将军的盔甲是用牛皮或青铜做的,士兵的头盔都用牛皮盔,在春秋中后期出现了铁甲和金属盔甲,到了战国时期,开始普遍使用金属盔甲。秦国“士兵”的盔甲是用铁做的,赵国是用铜或铁和金属做的,魏国楚国西周齐国都用金属盔甲,然而韩国和燕国是用牛皮和藤条做的,只有少部分用金属所做。

秦代将军盔甲

秦代将军服饰复原图这种铠甲为临阵指挥的将官所穿。胸前、背后未缀甲片,皆绘几何形彩色花纹,似以一种质地坚硬的织锦制成,也有可能用皮革做成后绘上图案。甲衣的形状,前胸下摆呈尖角形,后背下摆呈平直形,周围留有宽边,也用织锦或皮革制成,上有几何形花纹。

秦代兵士盔甲

这是秦兵俑中最为常见的铠甲样式,是普通战士的装束,这类铠甲有如下特点,胸部的甲片都是上片压下片,腹部的甲片,都是下片压上片,以便于活动。从胸腹正中的中线来看,所有甲片都由中间向两侧叠压,肩部甲片的组合与腹部相同。在肩部、腹部和颈下周围的甲片都用连甲带连接,所有甲片上都有甲钉,其数或二或三或四不等,最多者不超过六枚。甲衣的长度,前后相等。皆为64厘米,其下摆一般多呈圆形,周围不另施边缘。

西汉盔甲

西汉时期,铁制铠甲开始普及,并逐渐曾为军中主要装备,这种铁甲当时称为“玄甲”。西代戎服在整体上有很多方面与秦代相似,军队中不分尊卑都穿禅衣,下穿裤。汉代戎服的颜色为赤、绛等都属红色。汉代军队里普遍装备了“环首铁刀”。

魏晋盔甲

魏晋时期军戎服饰复原图。左侧为铁制筒袖铠,是一种胸背相连、短袖,用鱼鳞性甲片编缀而成,筒袖铠的外形与西汉的铁铠很相似,从头上套穿,这种筒袖铠坚硬无比。胄基本沿袭东汉的形制,胄顶高高地竖有缨饰。右侧为魏晋时期的戎服,主要是袍和裤褶服。袍长及膝下,宽袖。褶短至两胯,紧身小袖,袍、褶一般都为交直领,右衽,但也有圆领。

南北朝盔甲

南北朝武士复原图。图中前排为两裆铠,长至膝上,腰部以上是胸背甲有的用小甲片编缀而成,有的用整块大甲片,甲身分前后两片,肩部及两侧用带系束。图中后排两人所穿铠甲为明光铠胸前和背后的圆护有关。因为这种圆护大多以铜铁等金属制成,并且打磨的极光,颇似镜子(护心镜)。

隋代盔甲

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铠甲为两裆垲和明光垲。两裆垲的结构比前代有所进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变化。一般身甲全鱼鳞等形状的小甲片编制,长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来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摆为弯月形、荷叶形甲片,用以保护小腹。这些改进大大增强了腰部以下的防御。明光垲的形制基本上与南北朝时期相同,只是腿裙变得更长,更为华丽。隋代戎服为圆领长袍。

唐代盔甲

唐代胄甲,用于实战的,主要是铁甲和皮甲。除铁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铠甲中比较常用的,还有绢布甲。绢布甲是用绢布一类纺织品制成的铠甲,它结构比较轻巧,外形美观,但没有防御能力,故不能用于实战只能作为武将平时服饰或仪仗用的装束。初唐的铠甲和戎服的基本沿袭隋代的样式和形制。贞观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服饰制度的改革,渐渐形成了具有唐代风格的军戎服饰。直则天武周朝,国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层集团奢侈之风日趋严重,戎服和铠甲的大部分脱离了使用的功能,演变成为美观豪华,以装饰为主的礼仪服饰。“安史之乱”后,重有恢复到金戈铁马时代的那种利于作战的实用状态,特别是铠甲,晚唐时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铠甲,据《唐六典》记载,有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等十三种。其中明光、光要、锁子、山文、鸟锤、细鳞甲是铁甲,后三种是以铠甲甲片的式样来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则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在铠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五代盔甲

五代时期基本沿袭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铠甲重又全用甲片编制,形制上变成两件套装。披膊与护肩联成一件;胸背甲与护腿连成另一件,以两根肩带前后系接,套于披膊护肩之上。另外五代继续使用皮甲,用大块皮革制成,并佩兜鍪及护项。

宋代盔甲

以重量而言,宋代的步人甲(步兵铠甲)是中国历史上最重的铠甲,根据《武经总要》记载,北宋步人甲由铁质甲叶用皮条或甲钉连缀而成,属于典型的札甲。12世纪欧洲锁子甲的重量不过15公斤,15世纪时的哥特式全身甲也只有20公斤。虽然17世纪最重的盔甲达到了42公斤,但普通的重型四分之三甲也只是在20——30公斤的范围内,其防护范围包括全身,以防护范围而言,是最接近欧洲重甲的中国铠甲,但是也没达到欧洲重甲那种密不透风般的防护程度。

宋代根据宋绍兴四年(1134)年的规定,步人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总重量达29KG,同时可通过增加甲叶数量来提高防护力,但是重量会进一步上升。为此,皇帝亲自赐命,规定步兵铠甲以29.8KG为限。此后,又把长枪手的铠甲重量定为32-35KG;由于弓箭手经常卷入近战格斗,其铠甲定为28-33KG;而弩射手的铠甲定为22-27KG。传说,宋太祖穿的镀金甲有60公斤重。同时期的欧洲步骑兵的铠甲类型还以锁子甲为主,没有达到如此的重量。

绍兴十年左右,是宋朝军队最强大的时期。名将岳飞、韩世忠等,率领以铁甲、长枪强弩为主要装备的重步兵,以密集阵容屡屡击败女真族金朝骑兵。包括兵器在内,当时宋军重步兵的负荷高达40-50KG,由于装备过重,机动性受到影响,如绍兴十一年(1141)的祏皋战役,以步兵为主力的宋军,由于身被重甲,加上过于长大的兵器,负荷过重,因此未能全歼已溃不成军的金朝骑兵。

辽代盔甲

据《辽史》记载,辽在契丹国时,军队就已使用铠甲,主要采用的是唐末五代和宋的样式,以宋为主。铠甲的上部结构与宋代完全相同,只有腿裙明显比宋代的短,前后两块方形的鹘尾甲复盖于腿裙之上,则保持了唐末五代的特点。铠甲护腹好像都用皮带吊挂在腹前,然后用腰带固定,这一点与宋代的皮甲相同,而胸前正中的大型圆护,是辽代特有的。辽代除用铁甲外也使用皮甲。契丹族的武官服装分为公服和常服两种,样式没有明显不同,都是盘领、窄袖长袍,与一般男子服饰相同,可能常服比官服略紧身一些。这两种都可作戎服。

西夏盔甲

西夏武士所穿铠甲为全身披挂,盔、披膊与宋代完全相同,身甲好象两裆甲,长及膝上,还是以短甲为主说明铠甲的制造毕竟比中原地区落后一些。西夏的官服为也可作戎服,如辽代的契丹服一样,两者五明显差别。由于西夏社会的封建程度不是很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平等,以此在服饰上的等级观念不那么强。

金代盔甲

金代早期的铠甲只有半身,下面是护膝;中期前后,铠甲很快完备起来,铠甲都有长而宽大的腿裙,其防护面积已与宋朝的相差无几,形式上也受北宋的影响。金代戎服袍为盘领、窄袖,衣长至脚面;戎服袍还可以罩袍穿在铠甲外面。

元代盔甲

元代铠甲有柳叶甲、有铁罗圈甲等。铁罗圈甲内层用牛皮制成,外层为铁网甲,甲片相连如鱼鳞,箭不能穿透,制作极为精巧。另外还有皮甲、布面甲等。戎服只有一种本民族的服饰,即质孙服,样式为紧身窄袖的袍服,有交领和方领、长和短两种,长的至膝下,短的仅及膝。还有一种辫线袄与质孙服完全相同,只是下摆宽大、折有密裥,另在腰部缝以辫线制成的宽阔围腰,有的还钉有钮扣,俗称“辫线袄子”,或称“腰线袄子”。这种服装也是元代的蒙古戎服,军队的将校和宫廷的侍卫、武士都可服用。

明代盔甲

明代军士服饰有一种胖袄,其制:“长齐膝,窄袖,内实以棉花”,颜色所为红,所以又称“红胖袄”。骑士多穿对襟,以便乘马。作战用兜鍪,多用铜铁制造,很少用皮革。将官所穿铠甲,也以铜铁为之,甲片的形状,多为“山”字纹,制作精密,穿着轻便。兵士则穿锁字甲,在腰部以下,还配有铁网裙和网裤,足穿铁网靴。

清代盔甲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复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复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明代铁甲

明代铁甲主要由9个部分组成,从上至下依次是:兜鏊、护耳、护颈、肩甲、身甲、胸部加强甲、前甲、臂甲和腿甲。

“兜鏊”,就是人们常说的头盔。躯干范围的“防护体系”由身甲、胸部加强甲和前甲构成:身甲的复盖面积最大,披挂后可防护胸腹、两肋和背部,领口部分则设计成潮味十足的“V形领”,以方便头颈部位活动;两片加强甲位于身甲领口两侧,用来保护胸部至颈部的薄弱环节;前甲的位置在身甲正下方,形状呈倒梯形,起到护裆的作用。肩甲、臂甲和腿甲均为长方形,这些甲片根据肩、臂、腿的形状进行了相应的弯曲,有一定弧度,以便穿戴时与身体服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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