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都曾相信最简单的道理,那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于是历时414天备受大家关注的“江歌案”在昨天下午一审宣判。然而让大家真正感到哗然的是,用极其残忍手段杀害江歌的陈世峰仅仅获刑二十年。
二十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对于陈世峰而言,不过是四十几岁的时候重新出狱重新做人重新走进社会过完一辈子。如果服刑态度端正还有可能提前出狱释放,时间匆匆而过每天都有大量的时事新闻发生,这件事情很快就会被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消失,他依然可以毫无愧疚的活在这个世上。
为什么说他毫无愧疚悔意?因为他全程只做了一件事:给自己洗白。
他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防身的,刀不是他从寝室拿的,他没有杀人,他只是在和江歌争夺的时候刺伤了江歌。他没有蓄意杀人,他只是误伤。
但是法医的检查结果表明,致命伤口在脖子右侧,而一个习惯性用右手做事情的人,是很难在面对双方冲突时误伤对方右侧。江歌身上的十几刀处处均为重伤与身上其他多处“防御伤口”也充分证实了,陈世峰所说均为谎言。
可陈世峰在法庭上居然还在为自己各种狡辩。他说是江歌先来攻击他,还一度刺伤了他的右眼部位,但是法医却证实他的右眼疤痕是旧伤。他还说,江歌先前替刘鑫出头去学校找他索要十万日元堕胎费用,后期庭审证明,陈世峰所言纯属诬陷。
我曾一直关注“江歌案”新闻,据现场人而言,在整个庭审判决过程中陈世峰一直都处在极其冷漠的态度,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就是迷之微笑。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真实想法是怎样的,只是当他听到检方证词不利于自己的时候他才会微微皱眉。更加戏剧化的是,直到陈世峰听到判处他二十年有期徒刑的时候,他晕倒在了庭审台上。
我不知道他是对于二十年徒刑的结果突然松了一口气,还是觉得这样的责罚太过严重超过他心中原本设想。但让我感到奇葩的是他的律师,在陈世峰这样的判决下,作为律师的他居然当庭哭泣。
律师哭了,陈世峰也跟着惺惺作态,跪地而哭。
我们可以理解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不管当事人是好人或者坏人,他都要尽力,因为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但面对这样残忍冷血的人,这个律师的举动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是对于这样案件的高度压力,得到结果后精神一度放松觉得陈世峰罪有应得才喜极而泣,还是在哀叹自己的当事人陈世峰不该落得这样结果?我们都不得而知。
我们唯一知道的是,陈世峰哭了。宣判结束的时候,他的情绪唯有这一次是真正崩溃。听到判决二十年的时候,他满身冷汗然后随之倒下。
他跪在江歌妈妈的面前磕头认错,他说他愿意以命抵命。这一举动被很多愤怒的网友唾骂为“戏精式表演”。
如果你想偿命,你为何不自己去死?如果你想偿命,你为何为自己洗白从而满口谎话!
就像江歌妈妈曾说的,只有当陈世峰的利益真正受到威胁时,他才会感到恐慌。陈世峰的悔改,不过是假把式的博取同情。
然而在法庭上说谎的不只有陈世峰,还有曾作为江歌“闺蜜”的刘鑫。
刘鑫她依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她采用视频作证的方式参与这个案子。但是在检方提供的报警录音里,刘鑫曾清清楚楚的说“把门锁了,你别骂了。”但是如今刘鑫依然坚持声称自己没有锁门,她说,我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别闹了。”
大家不禁觉得刘鑫特别搞笑,如果你真的是说“别闹了”为什么你还要慌张报警,如果你没有说,你为什么在警局录口供的时候次次不同?
案发后,刘鑫一直拒绝向江歌妈妈透露案件的任何细节,她的理由是答应了要向警方保密。可是据了解,案发两天后刘鑫就向打工店铺的老板娘说是陈世峰杀死了江歌。刘鑫还声称自己是因为被限制自由才没有机会去参加江歌的葬礼,但江歌妈妈曾向警察了解过,刘鑫完全行动自由。
在这412天里,刘鑫用一个又一个被戳穿的谎言依次惨遭打脸。她不但辜负了江歌妈妈的期待,也多次打脸那些为她辩护过的人。
江歌离开的这一年里,她换了新的手机,烫了新的头发,和三五好友相聚,一家人其乐融融。只是我没有想到,即便是到了法庭,她依然为自己一年来的谎言辩解,毫无愧疚。
她还在为自己打苦情牌,自己精神高度崩溃生活一度混乱每日接受内心谴责苦不堪言。全家还在责怪江歌妈妈把她逼得走投无路,被全网关注责骂,被街坊好友指指点点,她说,她才是那个受害者!
说句实话很难么?也许对于说谎想要逃避责任的刘鑫很难,但她落得这样的田地完全是她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所以每当我看到有网友同情刘鑫的时候我就特别想笑,特别想去问问这些为刘鑫叫惨的人,她到底哪里可怜?
江歌妈妈本就抱着想要了解事情真相的态度去求刘鑫说句实话,可最后连一句有诚意的道歉都没有听到。
刘鑫在网上一度为自己无耻洗白。她是被江歌妈妈逼得走投无路的受害者,陈世峰虽然杀人但是他贵在真诚坦荡。在中间管闲事的江歌才是罪魁祸首,想要寻求真相为女儿报仇的江歌妈妈才是无理取闹的泼妇。
你看,画龙画虎难画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精神一度崩溃的江歌妈妈曾隔空质问不露面的刘鑫,“江歌为你而死,你可以不出庭但你为什么要联合他人来诋毁江歌?”
即便我们都能理解刘鑫在案发时选择逃避本能,但我们不能接受刘鑫事后为了自身满口谎话。刘鑫和陈世峰,他们是一类人,残忍且冷血自私。
看不到仇人以命换命,这样的宣判结果对江歌母亲而言,却是无期徒刑。
二十年,对于日本来说已经是最高的刑罚,但是对于江歌妈妈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既没有为正义伸张,也为江歌妈妈一年来的奔波而深感痛心。虽然江歌妈妈仍然可以继续发起民事诉讼,但是结果实在是太过于渺茫。日本服刑六年后可以假释,陈世峰依然有机会提前出狱。更甚者,江歌妈妈索赔非常困难。陈世峰作为成年人,法庭无法没收他父母的财产,而他在日本自己打工赚钱几乎没有钱财,希望很是渺茫。
如果陈世峰假释成功,也许还不到四十岁,出狱后媒体网民淡忘这件惨痛事件后的他,依然可以结婚生子未来无限可能。
有人说,舆论会一直时刻谴责他。可我看到的是,舆论既没有判处陈世峰死刑,舆论也没有逼出刘鑫说出实话。舆论能做什么?能制裁那些恶意的围观者么?
答案是不能。
所以你瞧,舆论能做什么?什么都做不了。舆论不过是来自于我们的善良,面对于这样的恶性我们非常愤怒。可是我们除了愤怒,我们除了心疼江歌妈妈,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这件案子,几乎是到此为止。
网友们一度悲愤这样的结果太不尽人意,但江歌妈妈依然坚强的在庭审结束后对着日本媒体深深的一鞠躬。江歌妈妈说,我不是在报复,我只是想让知道江歌案事件的人三观不要崩塌,对人性对社会还抱有希望。
即便我无法满意这样的结果,但我依然感谢陪我共同努力的人们。
案件至今终于结束,我突然想起来以前看过的暗黑者,“我多么希望真的有一个像darker一样的人,穿梭于黑暗之中,找到那些没有得到应有惩罚的有罪之人。然后用自己的方式,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的觉得中国的法律比国外的法律相比下,有些地方实在是好的太多。起码我们讲究“杀人偿命”。
江歌曾有心愿,带上自己的母亲开一间小酒馆,有一个真心的闺蜜,安稳的过一辈子。只是她不会再回来了,二十几岁花一般的年纪,就这样悄然离开。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法律虽然无法制裁道德沦丧,但我希望看到并了解江歌案的人们记性不要太差,我们需要永远记得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不伸出援手,但我们依然可以留有良知保持善良。人生在世一辈子,死并不可怕,难的是还要继续活着。而我们能做的是,愿未来善良的人平安。
江歌妈妈依然会为了女儿的事情继续奔波,也希望江歌的在天之灵能够庇佑母亲健健康康的替她活下去。
那么刘鑫呢?
我祝愿陈世峰出狱后依然爱着她,不死不休,不离不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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