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

                                                                                 新个税下HR应知的二三事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红利。不论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极差的加大,还是建立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引入专项附加扣除,都是一些很好的举措。相比较于财务人员来说,HR对个人所得税的理解多半停留在工资表里面一长串的个税计算公式上。

       今天就个人所得税的节税方法年终奖的个税筹划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应对新个税HR需要改进的工作流程四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解读。


一、HR应知的几个个税节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基本减除费用

      新个税法将原来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这样很大一部分人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包括小编在内(捂脸)

(二)专项扣除

      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由个人所得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是不计入纳税所得额的。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交付的三险一金,应将其超过部分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款第一项)

     所以各位HR,一定记得这三险一金,是计税前扣除的,不要再傻乎乎地去问财务人员了,毕竟人家也很忙的。

     那为什么是三险一金呢,因为社保个人承担的部分中个人只有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企业承担的部分是不在内的。

     但是也不要为了减税而一味提高社保缴费标准,毕竟社保给企业及个人带来的负担也是很重的,而且超过规定的缴费也是要计税的。

(三)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根据具体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抵扣应征纳税额,降低个税。关于这部分,下面我还会详细阐述的。

(四)其他扣除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在这里肯定有宝宝要问企业年金这些是什么东东,在这里就不详细说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就是常说的补充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在加上商业健康险就构成了招聘HR用来忽悠应聘者的六险二金(啊呸)企业用来提高员工福利的几大法宝。

(五)提高公积金缴纳基数

      相比社保,公积金提取方便用途广泛,企业可以提高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或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来规避个税。

(六)巧用差旅费等补贴、津贴

      出差费用、餐饮费用、交通费用、汽车加油费、通信费、住宿费用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点)

(七)巧用年终奖

      年终奖扣税是国家给工薪阶级职工的一种税务优惠政策,职工可以把全年的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管他换了几家公司。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把员工的各类奖金和提成集中起来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有些高管会借用其他人的年终奖名额进行发放,进一步减少纳税金额,不过这种办法有一定风险,需要谨慎。关于年终奖,下面我还会详细阐述。

(八)丰富员工福利

      企业可以将部分工资以福利的形式发放,比如给员工发放购物卡,交通卡,手机充值卡,礼品券等,免费提供通勤车,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免费给员工办理健身卡,免费安排员工一家人旅游,不定期发放生活日用品和电器等。甚至报销员工的培训费用等。

(九)巧用住房福利

      举例说明:对于一个员工来说,每月在外租房费用为1500元,吃饭费用1500元,如果公司免费提供住房和一日三餐,同时将员工的工资从15000元降到12000元,员工的个税就少交不少;又比如一个高管,原来年薪40万,现在公司免费提供一套公寓房住宿和提供一辆代步车,将他的年薪降到20万,那么在保证他生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该高管可以少交不少个税。  

(十)购买理财产品

      有选择性地购买国债,保险和投资基金,可以达到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虽然很多理财产品都会征收一定的费用,但比起个人所得税来,它们的税率都很低,依然划算。购买国债不但安全,还能免征利息税。股票和各类基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其中的风险较大,需要谨慎选择。现在各保险公司都有多种分红保险产品,购买任何险种,都是不需要纳税的,而且资金门槛较低,工薪阶层都可以根据需要去尝试。

(十一)利用离职补偿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二)淡旺季合理分摊

       针对每月收入不均衡的员工,比如业务员,销售旺季收入很高,销售淡季收入较低,那么可能出现销售旺季那几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高,而销售淡季那几个月的个税不多,那么我们可以把收入较高的那几个月的奖金平摊到收入较低的那几个月的工资当中去,达到整体上个税平衡。

(十三)善用核定征收

      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需要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核定征收相对于查账征收,不用做成本账,但是需要建立账目。医药企业,网络游戏科技公司,投资咨询,房地产行业,文化体育以及影视传媒等行业公司,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部分地区有招商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之后享受个人所得税税率在0.5%~3.5%之间,又大大节省了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的个税筹划,怎么发才最划算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是否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法条链接:《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点)

     所以,在选择年终奖发放上,我们就要进行筹划。

(一)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绝大多数情况下,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是更划算的。

(二)年终奖的缩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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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单独计算年终奖个税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奇怪的地方,年终奖36000元和年终奖38566.67元,扣税后实得金额一样;年终奖36001元扣税后实得金额低于年终奖36000元扣税后实得金额。

      这主要是因为个税计算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年终奖达到了某个“临界点”,对应的税率也会提高一档。而当金额大到一定数额,平衡点消失,又会回到奖金越多税后金额也越多的正常情况。

       面的这种情况,我们把缩水区间的金额抽出来一部分,放在其他月份跟工资一起发放,那么,员工到手额金额也就会多一些。


三、工资表中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什么是累计预扣法

      和以往按月按次扣税不同的是,新个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恩...好像看不懂,没关系,举个例子:

      范冰冰是一位电话销售,2019年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是12000元,2月份工资、薪资所得是22000元,3月份工资、薪资所得是13500元,4月-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都是12000元。每月的三险一金是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是1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是5000元/月。按照以往的个税计算:

1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2月份:22000-5000-3000-1000=13000,13000*0.2-1410=1190元

3月份:13500-5000-3000-1000=4500,4500*0.1-150=300元

4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

12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全年个税合计2390元。


按照新个税计算:

1月份:12000-5000-3000-1000=3000,3000*0.03=90元

2月份:(12000+22000)-5000*2-3000*2-1000*2=16000,13000*0.03-90=390元

3月份:(12000+22000+13500)-5000*3-3000*3-1000*3=20500,20500*0.03-390-90=135元

4月份:(12000+22000+13500+12000)-5000*4-3000*4-1000*4=23500,23500*0.03-135-390-90=90元

5月份:(12000+22000+13500+12000*2)-5000*5-3000*5-1000*5=26500,26500*0.03-90-135-390-90=90元

6月份: 90元

7月份: 90元

8月份: 90元

9月份: 265元

10月份:300元

11月份:300元

12月份:300元

      全年个税合计2230元。

      假设范冰冰每个月的工资是固定的12000元,不管是按月还是按年,全年的个税总额是1080,因为范的工资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因此,两者计算有差异,利用累进预扣预缴一方面避免了某个月份收入变化幅度大导致个税差异大,另一方面也减免了一定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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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HR应知的个税流程的几件事

(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收集整理

      跟以往相比,个税当中专项附加扣除的增加无疑是最大的一个亮点,也极大的加大了企业财务或者人事的工作量。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HR根据下表做好员工申报内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登记,在登记表或合同中,必须增加有关信息的真实性承诺条款,既要求员工提供相关凭证,并要作真实性承诺。同时增加信息变动主动告知条款,即要求员工在信息发生变动时,需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公司,否则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HR在进行信息的收集管理中,必须要确保员工的信息的有效性。不要员工的住房贷款已经结束了,不再租房了,却还在进行附加扣除。要随时保持对员工申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时效性进行流动管理。

(二)对有关制度的清理与调整。

      在企业管理文书中,如我们的薪酬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各类协议中都有可能会涉及到个税的内容。在个税改革后,由于税收的变化、附加扣除的变化等,劳资双方有无必要对工资发放模式、所定基数等进行调整、变更,必须进行评估协商。

(三)入离职文件必须要清理。

      由于现在的个税政策有预报缴形式。那么在员工入职我们就需要了解员工当年已经缴纳过的个税总额和已经用过的专项扣除额度情况。因而,对新入职员工,需要他们提供以上信息情况。

      而对于离职的员工,我们也应该主动为员工提供相关数据,在离职证明中直接加以说明。为下一家单位提供信息。尽量减少员工的麻烦。

(四)做好政策的宣传教育。

      其实很多人对个税政策都不是很在乎,特别是对于我们工资并不高的员工。

      但政策的变更,总会对员工收入有所影响。不少员工世态炎凉对于国家新政策同样抱有好奇心理。对于工资的到手额度还是非常关心。

      因此,在进行培训教育时,将有关新政进行宣传沟通。如通过报栏将政策张贴公示、通过制定小册子宣传单页宣传、通过上课进行附加政策的讲解,说明需要准备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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