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宏鲁

       写这篇文章需要引子,找一个差强人意的借口大概就是头哥中午的那句你一年一篇日记吧。这句话并没有不妥,日复一日的用文字刻录生活还真的不是四根手指扬过头信誓旦旦一句我可以就能做到的。对这句话也很难有别的理解。我不是一个把一句话洗净切碎炝锅浇汁然后反复咀嚼的人,但我绝对是一个喜欢反向而行证明自己的人。

       于是,碍于这一点。这篇关于大头的文章,便如一个盘踞了满心的引线,呲呲冒着想要证明自己的火花把整个内心写作的欲望炸了个沸腾。

       一个男生写一个刚认识一年多的男生,恐怕也只能信笔由缰的泛泛而谈了吧。

       假如此文以射线做喻,那起点便只能是2015.9.10的慎思楼。如果更加精确那大约就是下午三四点的203寝了吧。

       我对他的第一眼,是从屁股开始的。当时的他大概就是羊驼逢敌般深埋着头把腚撅的老高,正在吭哧瘪肚的整理床铺。老爸对他的印象颇好。自立、阳光、热情、可能还有笑起来比别人多了一排的牙齿。我则对他不屑,且不说他多露出来的下面的那排牙齿完全是沾了嘴形的光,单说他因为坐在上铺所以看我时那种居高临下的审视的眼光便让神色倦怠灰头土脸的我也想找个理由看不起他,然后从心里拉低他抬高我以缩短我们的差距。这让我能多少有一些自满的感觉来安慰自己。20岁的年纪纵容我们青涩,也使得在寝室里的第一次见面注定收敛与漠然。

       而怎么说认识一年后的他呢。

       时光枯草又催绿,日月如移越少年。

      腹肌、网球、他大抵是一个温暖又真挚的少年。如果,再加上一条更加客观的,那也许就是“求知欲”旺盛吧?

       大头一定也好奇我为什么会说他有求知欲,作为一个高素养高配置的文科生,以议论文的形式提出,是一定会给有毅力看到这里的人该有的论据的。

       一. 是他上课时面对书本流下的口水。

       我热衷于跟头哥坐在一起上课,如果强加一个借口大概可以用我喜欢感叹号来弹塞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头大身体小的符号)虽然我是一个学习刻苦的人,但是偶尔开个小差也是情理之中。也因而我多次目睹他用口水作为“桥梁”将他与书本建立联系。而他与书的这种零距离大概就是字面意思的“啃书”吧?

       作为一个聪明人的我为了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寝室与头哥下次见面可以苟活下来,我愿意为他澄清那个画面并不埋汰。甚至我看到他的口水把阳光吸纳然后折射的熠熠生辉。这大概就是我们最蓬勃的青春,无论什么样的画面都会被生活镀上金,以便在以后的回忆中可以闪光且让人觉得这些曾经弥足珍贵吧。

       二. 他喜欢看书。

       这句话不是空穴来风却也不一定有理有据。说实话我不喜欢评论一个人,或者给一个刚认识仅仅一年的人定义他的爱好。但是我听到了他对《平生欢》带给他感悟的虔诚。我看到了他那满满一箱的三毛全著作。他的三毛我信手翻过几本。三毛高唱积极乐观,所以我说大概大头也是一个肯向挫折请教的人。“我不管这件事有没有结局,过程就是结局,让我尽情地去做。一切后果,都是成长的经历,让我去。”三毛喜欢给别人构建一个幸福的框架,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虽然她跟荷西不在框架之内不在明天之中,但是我相信大头一定可以栖居在这些乐观中。

       时至今日的我眼中的仇宏鲁,他是一个内心富足却予人茕茕孑立的幌子的人。他有着酸臭的行囊,有着傲倪的气场,有着肯与他四海之中三书五经的朋友。只是可惜,高中的远去让我们肯谈心的人数量达到饱和。大学的相处模式又让很多人仅仅成为朋友,只在嬉笑时厮混的朋友。

       最后,标榜时间的善意,让我在20岁遇到这样一个人肯与生活握手言欢的人。

仇宏鲁_第1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仇宏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