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赴湖南湘西地区调研团暑期 “三下乡”之采访怀化市税务局

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赴湖南湘西地区调研团暑期

“三下乡”之采访怀化市税务局

(通讯员:贺存志 周紫薇)8月15日上午,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赴湖南湘西地区调研团成员前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就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1409室政策法规科邓科长进行了采访。

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赴湖南湘西地区调研团暑期 “三下乡”之采访怀化市税务局_第1张图片

(图为调研团成员采访邓科长)

邓科长分别从增值税、流转税及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向同学们阐述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展示了相关政策文件。据了解,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大学毕业生在不同的行业创业也会享受不同的优惠,如最多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邓科长表示,“我们鹤城区税务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首先可能是我们大学生创办的企业规模较小,营业额还没有达到纳税起点;其次可能是大学生创业团队对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了解。”在采访过程中,同学们也通过相关纳税数据,对当前怀化市大学生创业形势有了直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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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财税(2017)49号政策文件实拍)

此次采访活动让团队成员对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更深入的认知,进一步认识到大学生自主创业现状,为团队日后的调研活动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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