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罪与罚》

几周时间,地铁上,断断续续读完《罪与罚》。

(一)

书名中的「罪」,指的是杀人罪——名为罗佳·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穷大学生,谋杀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有趣的是动机,为什么要杀人呢?并不是谋财害命那么简单,罗佳有着完善的理论基础。他认为,人分为两种,平凡人与超人。超人推动世界的发展,他们不受法律的制约,为了达到目的,为所欲为。

罗佳没有自命不凡地将自己当作超人,但他也并不认为自己就是平凡人,一切都还是未知的。这个想法折磨着他,他希望能够甄别自己是否是超人。显而易见,甄别的手段就是杀人——毕竟,众所周知,超人是有权利杀人的。

罗佳杀人后,精神崩溃了。他承受不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备受良知的煎熬,歇斯底里。尤其令罗佳痛苦的是,自己原来不是超人!这便是「罚」。

可即便经受了「罚」,罗佳也没有意识到「罪」。就算他精神崩溃,就算他投案自首,也不认为杀死老太婆有错,错误只在于自己并不是超人。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理论,即便自己不是超人,超人仍然是存在的,超人是有权利杀人的。

直到最后一章,经过漫长的道路,以及偶然的契机,罗佳重新翻出《新约全书》,选择了新的道路。

(二)

我能够理解罗佳,不是关于杀人的合法性,而是对于更高形态的人的憧憬。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度,大部分人总是庸庸碌碌,无法令人满意的。尤为可恨的是,自己与这些庸碌大众似乎并无什么差别,这简直要令人绝望。在这样的绝望中,诞生对于更高形态的憧憬,萌生进化为更高形态的愿望,也是自然而然之事。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就像患了一场热病,绝望而后愤怒,愤怒而后亢奋,这一切带给我一种幻觉——浑身充满力量的幻觉。如今热病初愈,就像做了一场大梦。

想要成为超人的年轻人,总不免要依附于上帝。

(三)

半年前,我自以为已经能够与尼采保持恰到好处的距离,可他对我的影响比我想像的还要深远——恐怕也比我此刻所能想像的还要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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