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歌词学英文之《北京,北京》

一直很想写写这样的料。英文歌的歌词会更加简洁,更口语化,所以要说些有干货的并不容易(关注英文歌可以更多关注歌曲的故事和文化内涵,语言方面的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因此就想通过中译英写写有关英语本身文字方面的内容。这回选的是《北京,北京》,这首带有深沉情绪表达的摇滚歌曲。必须要说明的是,译文是纯文字译,与旋律无关,中文能唱,译文不能唱。

下面是第一段歌词的译文: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

When I walked down eachroad

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

My heart seemed to haveno calmness

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

Besides the engines’roaringand the electricalnoise

我似乎听到了他烛骨般的心跳

I wondered ifI heard his candle-bone-like heartbeats”

“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说的是两件事,还是一件事,在于你的理解。如果说是一件事,也许说的就是人生这件大事,在人应该怎样生活这件事面前,遇一人白头到老是一章节,择一城幸福终老是另一章节,这两件事不仅不矛盾,甚至可以相得益彰,让人生在平凡中精彩,使人生在精彩中回味无穷。

《一笑倾城》这首中文歌曲的音译,主题是爱情,我想那首歌曲里的爱情就是“遇一人白首”的最好范本,虽然并没有看到歌曲里的两个人最终走向白首(他们的爱情才刚刚开始,两人都很年轻),但是歌曲中传达的两人的爱情的份量也是很强大的,可以想像能够支持两人走下去。

那么《北京,北京》这首中文歌的英译,则是表达了一个人对于一座城的感情,是一种对于城市的深沉的爱。这首歌的名字是《北京北京》,是汪峰创作的一首歌,那么我在这里并不会过多地讲述有关汪峰创作这首歌的故事和有关曲子上的一些东西,我不想讲得像一堂音乐课。我会通过讲这个歌曲的英文译法和结合我个人的故事来表达语言知识点和“择一城终老”的主题。

第一节大概渲染了整首歌的基调,这首歌更像是作者自己内心的情感独白。第一句是“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译法是when I walk down each road。这句歌词让我想起了一首英文歌,是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英文名是“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其实说起这首歌的来历,它是民谣摇滚的代表作,与汪峰所追求的音乐是一脉相承的。另外,这首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歌词里的第一句是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n call him a man,我想现在大家知道我为什么要把这首《北京,北京》的第一句译为when I walk down each road了,是因为我想找到这两首歌的形神的结合点。这首《北京,北京》体现着一个人对于一座城的感情,从歌词中还能体会一个人对于人生成长的感受,所以与这首“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的第一句有异曲同工之妙。关于这句歌词,还有一个地方必须提一提,就是each的这个译法,这里有一个知识点,是each与every这两个词的比较。我们说every这个词表达每个个体的同时,也是强调全体。举个例子,说一个班里的每个人,就会说everyone in a class。而each这个词,则是强调一个全体里的单个个体。比如一个学期的每堂课,就会说each class in a term。这样说可能不是很明白。我们来讲两句话,用上面两个例子。

Every: it’s time to read the article. Everyone in the class turns topage 35.

Each: I’m looking forward to the new term as each class could be anexciting brainstorm.

    第一个句子是在说每一个人翻到第35页,这里的动作发生班里的每一个人都一样,更是一种全体特征。第二个句子说的是新学期的每堂课都会有头脑风暴体验,显然这些体验应是不同的,更是一种个体特征。Every这个词更说明一种相同,而each则更加倾向于不同。所以当我们说每个人都有观点时,用each显然更合适,each one gets an idea。

至于在这句歌词里,最重要的是强调每一条街道的不同,所以用each更合适。而其实说明街道的不同,是为了后一句歌词作铺垫。第一节里的第二句歌词是“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这句的译法是my heart seemed to have no calmness。我其实在想这里的“平静”是名词恰当还是形容词恰当一如果是形容词,这句话就会是my heart was never able to be calm。这两句话其实说明了一个特点,是名词和形容词的表达特点。名词表达会显得更中性,没有情感倾向。形容词表达则更具感情色彩。如果说my heart was never able to be calm,表达之中就会有“我有点浮躁”之感。而如果是my heart seemed to have no calmness,就会给人以中性地联想,比如“我是怎么了?”,会使人慢慢看看接下去发生的事,再作计划。这种名词和形容词的差异是一种语感的体现,是要长期体会的。话说回来,为什么说第一句是第二句的铺垫?其实用一句话说,从不同的街道的眼前景象的多样性与我的心情不能平静相互反映,来表现我的内心的情绪起伏之大。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使得我如此起伏?

第一节的三四句恰是解释这一点。“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它烛骨般的心跳”。其实全首歌都没有表达出直接的原因,但全首歌都洋溢着一种情绪,就是作者心里的那一份对城市的深情和在城市中生活的执念。三四句的译法,besides the engines’ roaring and the electrical noise,I wonder if

i heard its candle-bone-like heartbeats。说到语言点,一定要说这个“轰鸣”的译法。有几个词可以表示这个意思。比如thunder和growl。Thunder和growl两个词都可以用来表示雷声的轰鸣,而且growl可以用来表示发动机变速箱的轰鸣声,似乎growl更加恰当。那么我为什么用roar这个词。让我们回到歌词中来看,这里的“轰鸣”,“之音”以及“心跳”其实都是歌词作者的一种拟人。从“心跳”这个词最能看出这一点,这个心跳是城市的,这个轰鸣是发动机的,这个音是电气的。这里是将物写活的表达。Roar这个词神奇就在于它是用来表达人的咆哮,怒吼的。所以这个engines’ roaring有了一种灵气的生动。其实电气音的这个音也可以用一个人的声音的词汇,就是voice,electrical voice来表达的。可以体会这个voice与noise的情感区别。现在来说全首歌的点睛之笔,就是这个短语“烛骨般的心跳”。为什么说这个短语牛逼?因为“烛骨”是蜡烛的芯骨,一直在与蜡烛一同燃烧,中间有“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这两个字很好地表达了一种与城市共同老去的决心,所以这两字着重体现了对城市的深情和在城市中生活的执念。只是英文里没有“烛骨”的直接译法,所以我用candle-bone来表达,是个合成词,会有直译的感觉。

暂时就说这么多,昼夜更迭,来日方长。对�曾经、现在、未来生活在北京的人们,再听听这首《北京 北京》,回味歌里超出歌本身的情绪,然后没准你又会重新或是更加振奋,昂首前行在生活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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