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小文之金花与Dolien 篇

No.17

无聊危机

Boring!

金花每天宅在家。

亚玟出去玩,金花宅在家。

林秘四处奔波,金花宅在家。

半秃数账单,金花宅在家。

村口老王结婚了,金花宅在家。

莱格拉斯给润唇膏代言,金花宅在家。

西尔凡堆里的辛达王开始搞贸易自由协议,金花宅在家。

人类的第一张证券出现,金花宅在家。

林谷研发生产了第一批印刷机普及数学物理知识成功,金花宅在家。

偶尔的一次闲着的美好时光简直无聊透顶。金花坐在森林里的凳子上,看着风刮起落叶,沙尘在土地上旋转,他抱着竖琴,隔个几秒弹个音,弦松了他也不想重新扭,于是音开始走。仰头看天,冷飕飕的灰色天空里看不出时间的流逝。

树在摇晃,金花半个字也崩不出来。

自从在发现无聊会激发创作欲以后金花每天拿着一摞纸看着桌子发呆。很快金花就学会了现代中土上各种风格的油画,然后他意识到画实际是代表文明的一种奇异的东西之一。

他相当博学,除了部分数学有点儿问题以外,什么都学。但他以前学的艺术有种原始的生硬感——虽然当年他觉得自己和好基友涌泉一起在剑上刻的徽纹很漂亮,但回想起当年,语言并没有变成现在这么丰富,来自维林诺的文明在逐渐演变成中土自己的文明,可以说是退化了,也可以说是没有神干预的进步。

“请问金花领主在吗?”

门外有人,在很急促地敲门。

哇!金花很震惊。

已经脱离社会太久的金花把一地的画踢到角落里,把堆在门口的玻璃罐子移开,冷静地去开门。

“我在。”

此时金花的头发已经长到快到腰那儿了。他使用了编辫子技能,把左右两撮头发编起来,用一片绿色的布扎起来,把卷得可以的头发固定住,。

重点是因为平时一直不见人,为了使用最高效的不让头发糊一脸的方法,金花找了从没用过的绑腰上的大宽带子,先从额头到后脑勺饶了一圈,之后觉得头发太长还在乱飘,就又绕头发绑一圈,把头发翻上去。

看上去像个奇尔丹手下出海打鱼三年进化成咸鱼的一只老水手。

门口的人好像没认出金花,被他一身奇葩的异域风情吓到了。看!那右耳处风骚的翠绿色耳环!

“你好呀!什么急事儿吗?要不要我给你安利一张珍稀矿石的地图啊哈哈哈!没事儿别担心我记得地方可以直接带你去看……”

Dolien,林谷好秘书的哥哥,与身体素质辣鸡算账能力一流的弟弟呈反着长趋势。这位仁兄一看就像个诺多,身体强壮,一头黑发,灰色的眼睛。平时闲下来兴趣爱好是打铁和锻造。

看起来很能干,很有活力。

边境常驻巡逻队长,导致亚玟小公举不能随便出去跑着撒欢儿的罪魁祸首之一。

“看你这么正经……你弟弟林秘忙成屎了没想到你还有空看望我!好吧,找我啥事儿?”

没想到这位兄贵神色惊慌地看着金花,表情神似被派出去搞政治的林秘绝望的样子。

啧啧啧,不愧是兄弟。

他急了一会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我要和一个人类结婚了。”

刹那间,天崩地裂。

“噗……”金花一口气梗在喉咙,差点没给呛死。

果然都怪不说话时间久了,这位仁兄一上来第一句话信息量就会大到惊人。吓死老精了。

“咱进来说。”

金花还是挺开心家里有点儿新鲜空气的。他去储藏室拿出了一罐草莓味儿的果酱,打开直接用勺子吃,然后不顾Dolien的面瘫状表情和无语的死鱼眼,开心地吃了起来。

金花和他的小破房子一起沉浸在甜香的草莓味儿里。

“要来一勺吗?”

“额……不了……”

Dolien看着这位应该是“传奇战神”的金花领主家里的模样,和金花此时的德性,觉得今天一定是找错人了。对,看看那一地的画,哪里像个诺多领主,反倒像个刚从热带海域回来的咸鱼。顶多一个文艺老年,还爱吃草莓酱。

黑巧克力是诺多们普遍喜欢的。

金花怨恨苦的东西。

那么难吃,还吃它干蛤?自虐是嘛?

不过在和金花领主好好地聊了一阵儿以后Dolien就发现了金花平易近人、情商高、自带阳光等优良特点。如果说林谷的精灵像星星,金花就是一朵太阳。

Dolien很快就感叹自己的弟弟经常找金花聊天是明智之举,因为这位文艺老青年似是没有什么成功人士的架势,但是想到啥就说啥,想得还特别开,完全不受拘束。聊多了感觉自己也变得像个文学家了。

“所以你喜欢上了一个人类姑娘?”

“哦!她实在是太可爱啦!她是个有着一头乌黑秀发的姑娘——还打着卷儿,而且辛达语说得很溜,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我们认识五年了,从她第一次来到林谷……”这位巡逻队长讲起当年,一脸幸福:“那是个冷飕飕的冬季,我在边境带路,结果被人类误以为成敌人,在我被射成筛子之前她及时地认出我是个友好的精灵,然后救了我。嗯。之后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她了。”

金花听得很认真,蓝眼睛里是愉悦的笑意。

“多好呀!”

“然而我觉得精灵是不可能……而且……估计没人会赞成……唉……我该怎么办呢……”

“嘿,Dolien,我活了这么久,我妈只教会了我一件事。”

“啥?”

“这辈子活着别做后悔事儿。”

金花挑了挑眉,以一种非常认真的语气对他说。

这鸡汤灌得Dolien不知所措。

“……制杖啊!这么好的姑娘!傻瓜还不快去给我追!”

“哦!”

Dolien转身出门,狂奔着远去了。

“此时我正亲眼目睹了罕见的精灵和人类的虐狗仪式。”金花倚着门,看着这位激动的仁兄的背影,自带旁白默念到。

金花非常无聊地倒回自己的床上,看着房梁上的蘑菇。

金花想起了自己光棍几千年的光荣历史,死了以后又回来还是光棍几千年的光荣历史。

没和涌泉好好地出去玩过是金花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儿。不过最后去馒头丝报到的时候他俩还是一起去的,那是感天动地泣鬼神的故事。

金花并不知道,三十年以后,自己怂恿的这位Dolien已经混在刚铎西部一个小城里将近二十六年了,他的儿子和女儿都长大成人了,那时Dolien回忆起金花给他说的话,感觉这是自己长长的一辈子最有用的一句话。

Dolien几乎几次想念金花想回去看看他,却放弃了。

金花会知道他过得很好的。

这是个好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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