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像河流,卷起往事,崩腾向前,流向没有往事的地方。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时间埋葬,我试着把往事埋葬,然后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许多年过去了,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本书,一点也不喜欢。这本书表面确实看似是在讲一个心灵的自我救赎之路,但却隐藏着一股说不得的血腥阶级压迫史。书从犯罪和人性说起。说到犯罪,用主人公阿米尔父亲的话说,“罪行只有一种,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当杀害一个人的时候,你偷走一条性命,偷走他妻子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他对盗窃深恶痛绝,因为窃贼在他六岁时夺走了阿米尔爷爷的生命。
阿米尔的父亲是一条硬汉,他可以赤手空拳和黑熊搏斗,也会为了素昧平生的女子的清白宁愿吃一颗子弹。阿米尔完全没有继承父亲的硬汉基因,只是一个可怜的弱者。当阿米尔看到朋友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犯错后又不敢承受错误,不敢面对哈桑的眼睛,只是逃避、逃避,甚至为了逃避这份面对不惜再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就像鸵鸟一样以为把头埋在沙里就不再有风沙。一切不过自欺欺人。人性的弱点那么多,懦弱应该是最可耻最让人看不起的品行。
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但感觉书中还隐藏着一条黑暗的线索,那就是罪恶的解脱不是由于上帝的宽恕,而是发现有人同自己一样罪恶。当阿米尔从拉辛汗口中知道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父亲做了那么坏的事情时,他咒骂知道真相的人都是混蛋,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做了错事,最后发现身边的人拉辛汗、自己的父亲都有罪,他得到了解脱,原来大家都一样坏。
最吊诡的是,只有在知道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才感到无法承受这份罪责。如果哈桑不是阿米尔的兄弟,阿米尔是不是就不会感觉那么痛苦,成为阿米尔兄弟后,哈桑好像就获得了生而为人的资格,当阿米尔在自己同等地位的人受到苦难的时候才会心有戚戚焉。原来的哈桑不过主人的一个玩物,对哈桑的伤害只是会让主人感觉稍有内疚。人本性真是很坏的。
为了完成自己的救赎,阿米尔从美国回到阿富汗,回到故乡,触目皆是废墟和乞丐,两耳皆是弱者的呻吟和炮火的轰鸣。对阿富汗人来说,死了比活着更幸运。
当灾难来临时,有能耐的卖掉故国的土地、房子,带着搜刮的民脂民膏像老鼠一样跑到国外,去美国,去加拿大,找份工作,继续上大学,继续找女朋友,继续过奢侈的生活,甚至还会去墨西哥度假。闲暇时,也许也会想起国内的光景,也会哀叹几声,咒骂几句。瘦弱无力的呢,只能守着这破败的家园故土苟延残喘或是等死。
兴亡皆是弱者苦。现实一直这么残酷,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天子发怒要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布衣之怒则只能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好像弱者存在的意义只是为衬托强者的伟大。这是一个强者的世界,强者可以随心所欲打造身边的世界。
也有那可以离开却不愿离开故土的可敬的人,如阿米尔的叔叔拉辛汗,他认为那是自己的家园,要守着家园恢复重建的那一天,哪怕这一天遥遥无期。阿辛汗说:“美国是乐观的样子,而阿富汗则是忧郁的民族。”多么悲伤的论断,美国的乐观是因为美国人民可以安心生活学习工作,而阿富汗却饱经战火,阿富汗人民只能在灾难面前屈服,陷在悲伤中,以为悲伤就是生活的本质。人们总说,生活会继续的,但是在阿富汗,时间已经停滞,命运已经注定,不是死于非命就是满怀恐惧四处躲藏。
连奴隶都做不了的年代就开始怀念安稳做奴隶的时代,甚至说那个时代是仁慈的。哈桑说“这个国度不再仁慈,杀戮无从避免,恐惧无处不在”。他怀念那个做奴隶的时代。
哈桑即使在这样的人间地狱,还对未来充满憧憬,他梦见孩子长大成人,成为一个自由的人,梦到花儿再次在喀布尔盛开,音乐在咖啡屋响起,风筝在天空飞翔,梦到阿米尔回到喀布尔,重访儿时的土地。勤劳善良聪明乐观的哈桑,忍受一切不幸,生命的韧性在他身上得到最好的体现,他品尝一切苦难,却静待美好的到来。如果这就是西方媒体大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的话,我说,还是见鬼去吧。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要完全打碎这一个旧世界,才能建一个全新的世界。
书中好像在揭示只有哈桑一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他们安心住在主人豪华大宅旁边的破旧小屋里,任劳任怨,对主人无比忠诚,正如大坏蛋阿塞夫所说:“忠心的哈扎拉人,像狗一样忠心”。哈桑为了给阿米尔追到风筝,宁愿被阿塞夫凌辱;为了守着阿米尔离去后的宅子,回到战火纷飞的喀布尔,最终丢掉性命。他真的践行了自己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对哈桑的愧疚只是居高临下的施舍,书中一开始就讲,“我为哈桑的身份难过,为他居住的地方难过,他长大之后,将会像他父亲一样,住在院子里那间破房子,而他对那些照单全收,让我觉得难过。”
其实,来自上等人的怜悯是有选择的,他们只选择那些相关自身利益的去怜悯。君不见饿殍孤老无人理,明星大佬悲弃犬。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猫犬听话,而且永远不会威胁到上等人的社会地位,所以当上等人心情好时会人给你些上等的猫粮狗粮,不定还会修建猫屋狗舍给你住。所以说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
当整个世界都对你不仁时,你该怎么选择,是奋起反抗还是忍气吞声。哈桑告诉儿子说,伤害坏人也是不对的,因为坏人不知道什么是好的,还因为坏人有时也会变好。想找一百个理由去寻找作者写这些观点的出发点,却发现还是说服不了自己,见鬼去吧,指望坏人变好,就像指望屠夫放下屠刀一样,命运要靠自己争取而不是别人的怜悯或是幡然醒悟。
阿富汗有个传统的节日宰牲节,当宰杀绵羊时,不会让绵羊看见锋利的刀,甚至还要给绵羊一块方糖,因为要让死亡变得甜蜜些。
“我竟然想象它能理解,我想象它知道,那迫在眉睫的厄运,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标……”
“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
可怜的哈桑呀,愿你下辈子不要做一只绵羊。
后记:
偶然读到鲁迅说“作者的思想, 几乎全不是中国所有。所以不会了解, 不会同情, 不会感应; 甚至彼我之间的是非爱憎,也免不了得到一个相反的结果." 不免有些害怕,害怕自己的狭隘对他人造成误导, 但回头一想又略有欣慰,因为一本书总要在不同的读者那里碰撞出不同的火花才算的上值得一读。所以书中有批判的地方也是批判自己构造世界的那一个主角而与作者关系不大, 谨以此记之。
THE END
来者皆缘,看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