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稽查不手软一腔真情为人民》

文/李根勇

我从事药品行政监督管理工作28年了。20多年来,从县卫生局药政股股长到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队队长、分管副局长,我始终如一坚守岗位,踏踏实实地工作,认认真真履行法定职责,捍卫着药事法规的尊严与正义。用自己坚强有力的稽查行动,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忠诚卫士。

依法行政,严格稽查,把案件办成铁案,这是我长期以来所遵循的准则。尤其是到县药监局工作七年多来,经我调查处理的大大小小案件数百起,其中不乏一些影响大、情况复杂的重大违法案件,每一起案件的查处结果,既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可谓责任重大。事实一定要清楚,证据一定要确凿,处罚幅度一定要适当,绝对不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绝不能发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事件。但孰轻孰重,我心中一清二楚。每到这种时候,我总是以一个药品稽查人员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高度责任感和满腔的爱民情,在确保行政执法不出错的前提下,毫不手软的依法稽查。例如,我在查处王某专科门诊部生产销售非法制剂一案时,当事人为减轻处罚,不提供生产、销售药品记录,并称其门诊部是县科委批的研究机构,隶属镇卫生院,是省城某机关田某牵头主办,本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有事找他们,案件进展一时搁浅。因王某这一辩称,关系到行为人有无过错及违法事实和处罚幅度,我深感查清有关情况的重要性,多次到有关方面查询,不辞辛苦,不怕疲劳,走街串巷,内查外调,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田某,查清了真相,查明了王某制售非法制剂120098元的违法事实,取得了充分的证据,从而为定案处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事人王某对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表示配合工作,服从处罚,不要求听证,最后自动履行了处罚决定。

一身正气,公平稽查,依法执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我多年来不懈的追求。面对社会上的一些腐败之风的冲击,我时常告诫自已,从事药品稽查是代表国家行使药品行政执法权,只有廉洁自律,克已奉公才不会有损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于是我谢绝任何吃请,杜绝任何酬谢,拒绝任何说情,决不让药品监管执法者良好形象蒙上点滴灰尘,决不让肩上的天平发生丝毫倾斜。如:在查处张某销售假药一案中,为求得照顾,其侄女婿送给我一张300元的购物会员卡,在难以退回本人的情况下,我立即将会员卡交给了局里,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未料,他仍心有不甘,又多次打电话,甚至亲自开车邀请我到济宁某茶社一叙,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有一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因当事人误解稽件,因当事人误解稽查不公而迟迟不履行处罚决定,让我记忆至深。案情很简单,一诊所私配3种皮肤病制剂,涉案货值金额222.50元,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我局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回访中,我发现当事人除确有经济困难上,主要是误解我局稽查不公、同责不同罚,认为我们对县城另一皮肤诊所制售多种制剂的行为袒护而不查处。找准了症结后,对症下药,当他看到我局出示的已经依法将这一制售多种制剂诊所立案查处的手续后,当事人消除了误解,心服口服,并于当日自动履行了处罚决定。

领导和同志们,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者,作为一名原食品药品稽查队员,我将倍加珍惜过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更加努力当好药事法规的忠实执行者,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学决策,规范执法,严格稽查,为维护药品市场繁荣稳定,促进当地社会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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