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耻且格”是什么意思?原来人的羞耻心太重要了,知荣辱才会走正道
孔子说:“用政令来训导,用刑法来整顿,百姓就只求免于刑罚但没有羞耻心;用道德来领导,用礼制来约束,百姓就会有羞耻心而且走上正道。”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之三
这段话,孔子通过对照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会产生的不同结果,强调了“为政以德”的重要性,充分体现了孔子“主德化,主礼治”的政治理想。
孔子认为西周初期的圣人周公,制礼作乐就是为了敬天爱人,让人们各守本分而有所操持,而不要居高临下,凭个人意志把法制禁令强加于天下人。《左传》上有个故事,说是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冬,晋国的大夫赵鞅,就是那个著名的《赵氏孤儿》中的孤儿赵武的孙子赵简子,还有晋国六卿之一的荀寅,两个人率领晋国军队在今天的河南中北部汝水之滨修建城防工事,并向晋国的百姓征收了480斤铁,用来铸造一只铁鼎,上面刻着40年前晋国权臣范宣子制定的刑法条文。
孔子听到这个消息后大为光火,愤愤说道:“晋国恐怕要把自己玩死了吧?失掉它的规矩了!晋国应该遵守周成王的弟弟唐叔传下来的法度,来引导管理他的百姓,当政的按照君子之礼来遵守它,百姓才能尊重他们为高尚的人,这样才能守住他们的江山社稷。贵贱的差别没有错乱,才是所谓法度。现在废弃原有的法令,而铸造了刑鼎,老百姓都把大鼎当成法度了,他们还能再尊敬那些当政者吗?还有什么家业可保守?贵贱没有次序,还怎么治理国家?更何况范宣子的那个刑法,是在夷地进行军事演习时制定的,是违犯晋国旧礼的乱法,怎么能把它当成法律呢?”
其实这位孔老夫子也不是不知道法制对治国的重要性,并不否认各种政令、法令对于治理国家是必需的,但他是个道德理想主义者,面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现实,感到法治虽有作用,但带来的负面后果实在无法认同,所以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一心要回复到“德”和“礼”的理想社会中去。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引导。“齐”,整顿、治理。“免”,避免,即只求免于刑罚。孔子指出刑罚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因为仅仅用政令和刑法,人们只会被迫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从而降低了道德对人的约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认为道德教化比刑罚要高明得多,德是顺应人性的善行,礼是人际行为的规范。用道德礼乐来培养人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比单纯用禁止、惩治来解决社会问题要好得多,能够形成仁爱和谐、共同成长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
孔子所追求的以德治国理想境界,就是要使人“有耻且格”,老百姓光有羞耻心还不够,还必须“格”。“格”字有多种解读,如“正”、“至”、“来”、“归服”、“向往”等。这里不妨把这些涵意多重结合起来理解,就是要使人归于“正”,让人心归服于善,要诚意正心,不断地用道德的约束去纠正歪思邪念,并由此达到“至于善”的境界。即要唤醒人们内心的自觉,向上提升,心悦诚服地以善为乐,走上正途。这样恭敬心就出现了,就不会作恶了。
孔子特别强调“政”就是“正”,其旨在正众,重视道德与礼制对百姓教化的功能。为政者首先要以身作则,力求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将内在的“德”与“礼”表现在行动上,成为道德人格的典范,这样才能上行下效,使百姓知耻悦服。
孔子的这一思想,从弘扬社会正气,培育道德风尚的角度来看,无疑是体现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是非常值得大家去好好实践的。当然了,对于现实政治而言,这样的理想境界实在难以行得通,只不过是老夫子的空想罢了。还是应该倡导依法治国、以德辅政,必须刑法整肃和道德引导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行。
本章有一个成语:
有耻且格
拓展阅读: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此章言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则齐整之以刑罚也;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罚,则民皆巧诈苟免,而心无愧耻也。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从化,则制礼以齐整,使民知有礼则安,失礼则耻。如此则民有愧耻而不犯礼,且能自修而归正也。
李炳南:道之以政,就是用政治领导人民。为政者制定施政条文,令民遵行。民众如有不遵者,则齐之以刑。民众为苟免刑罚,乃服从政令,然非心服。刑罚稍弛,民则犯法,而不以为羞耻,是为无耻。《管子·牧民》篇,以礼义廉耻为治国之四维。国民无耻,亡国之日,不问可知。以道德导民,如有人民不从政令者,则以礼整饬之。人民以犯罪为耻,而且诚心来归,拥护政府。
朱子: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
朱子:道之以德,是躬行其实以为民先。如必自尽其孝,而后可以教民孝;自尽其弟(悌),而后可以教民弟;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又曰:道之以德,是躬行其实以为之先,然无礼以为之规矩,如何能齐?亦犹道之以政者,不能不以刑继于后也。有德礼则政刑在其中,不可谓政刑为不美之事,但不得专用政刑耳。
张栻:德礼者,治之本;政刑非不用也。然德立而礼行,所谓政刑者,盖亦在德礼之中矣。故其涵咏熏陶有以养民之心,使知不善之为耻,而至于善道。若其本不立而专事于刑政之末,则民有苟免之意而不知不善之为耻,何以禁其非心乎?后世之论治,及于教者鲜矣。
《礼记·缁衣》: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
《大戴礼记·礼察篇》: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倍,礼义积而民和亲。……导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哀戚。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徐英:此类合谊,知论政出于书教也。然书教之旨,本立于礼,故曰“齐之以礼”。一切典章政教,皆礼之所摄,非礼无以立也。自古圣帝贤王所以治国平天下者,未有不齐之以礼者也,故知书教与礼教通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者,王者之道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者,霸者之事也。王政极于刑措,而霸者假仁义以行之,此又尊王贱霸之业。盖礼乐之教,又通乎《春秋》矣。
蕅益大师:五霸虽驾言于德礼,总只政刑;帝王虽亦似用政刑,无非德礼。盖德礼,从格物诚意中来,孟子所谓集义所生;政刑,徒贤智安排出来,孟子所谓义袭而取也。
《松阳讲义》:这一章盖为当时专尚政刑者发。操术不同,功效各异。路头一差,而风俗由之而殊,气运由之而变,不可不辨也。虽务德礼者,未尝废政刑。然德礼,本也;政刑,末也。所谓“有《关雎》、《麟趾》之精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是岂可徒恃也哉?夫子所谓政刑,尚是三代时之政刑,然且不可恃,又况春秋而后,如申不害、商鞅、韩非之所谓政刑,使夫子见之,当如何慨叹哉?自汉而后,显弃申商之名,而阴用其术者多。人但见其一时天下慑服,莫敢犯法,以为识治体,而不知其遗祸于后者不可胜言。《孟子》云:“善政不如善教。”斯得孔门家法矣。
钱穆:孔门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礼治。此章深发其趣。盖人道相处,义属平等,理贵相通。其主要枢机,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贯,事非异趋。此亦孔门通义,虽古今异时,此道无可违。
【学习参考书目】
《礼记》 《孟子》 《大戴礼记》 《论语注疏》 《论语集注》 《论语新解》 《论语讲要》 《论语正义》 《论语会笺》 《论语点睛》 《癸巳论语解》 《朱子语类》 《松阳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