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应该有维权意识和能力

      本家婶子今天出院了。
      去年婶子睡觉时昏厥了几次,去医院做了两次全面检查,均查不出病因,后来一次脑部CT检查中,发现鼻腔中有肿瘤,应该是鼻窦炎长期未得到治疗引起的。肿瘤压迫神经导致右眼肿胀,呼吸窒息。
      去年腊月初去的焦作市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说手术不大,绝对能让回家过年。其间我打了几次电话询问病情和出院时间,家人回话手术比较成功,从鼻腔中取出了不少东西,只是手术期间流血量较多,鼻腔里大概垫有九块纱布,输了两天血,如果没有意外,腊月二十九能到家。
      腊月二十九我又打电话,回话说出不了院,一直低烧。就这样又低烧了半个月,家人拿婶子的各项资料到郑州市省人民医院咨询,也没有明确的答复。
      今天出院,才得知婶子的低烧原来是一块一尺多长的纱布未取出导致的。我说这应该算是医疗事故,医院不给个说法吗?婶子的儿媳说:“住院找的是熟人,起诉的话熟人面子过不去呀。”我说:“那也得维护咱的合法权利呀,多花钱倒在其次,主要是人多受罪呀!”她说:“唉,多住了20 天,多花了两万多,算了,人能安全回来就万幸。”
      这就是中国老百姓,朴实善良,能忍则忍。中国老百姓维权意识差,第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她说的面子问题,第二是去哪儿维权,第三政府能为咱撑腰吗?唉,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像我,买东西时也曾买过冒牌货,或者与商家所宣传的不同质的产品。当时,也是义愤填膺,咱好歹也算是个知识分子,我要维权,我不能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可沁阳市消费者协会在哪?消费者协会管事吗?如果处理的话得多久?然后也是唉了一声,算了吧,别找事,还不嫌累吗?于是不了了之。
      中国老百姓应该具有维权意识和能力,政府应该完善监督部门,别让老百姓告状无门,更不能让不法之徒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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