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路闲评:20年前被老师体罚,20年后就要去揍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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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南栾川打老师事件”,一审宣判结果出来了,判决常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这个事件的起因是20年前,常某曾被初中班主任体罚过,从而怀恨在心。于是20年后蓄意去打班主任,并录视频进行网上传播,从而引发了关注。现在判决结果出来以后,有人觉得大快人心;但也有人为常某鸣不平,觉得判得太重,你怎么看呢?

第一,无论什么原因,主动打人是犯法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常某不仅打了班主任,还录成视频在网上传播。常某不仅对他人人身造成了伤害,还对他人的人格进行了侮辱。这样的行为,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如果不予以足够的惩戒,势必开了不好的风气,将来师道尊严何在?如果违法成本很低,那么老师们还敢不敢去约束学生。恐怕以后继医患关系之后,这师生关系也会变成社会问题。

第二,不能听一面之词。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我们无法还原20年前,班主任是如何对待常某的。但是,一个老师会因为这个学生穷,就去打这个学生吗?这样的老师还真没听说过。一般我们见到的是,要么这个学生调皮捣蛋不好好学习,要么不遵守班级纪律,才会被老师体罚。另一方面我们却亲眼看到了视频反映出的信息:常某一副盛气凌人,嚣张气焰,扇了班主任好几个耳光,没看出这是像有心理阴影的人;而这班主任却不敢还手,也没去报警,也不像是暴虐成性,无缘无故打学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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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老师体罚学生也不对,但是需要客观看待特定时期的问题。从现在倒推二十年以前,当时的教育理念没有现在这么先进,对学生没有太好的管理方式,体罚就成了普遍存在的问题。当时,流行“不打不成器”、“棍棒之下出孝子”这样的说法,不仅是老师,孩子的家长也是这样的教育方式。80后以前的学生,谁没被老师体罚过。所以,不能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过去。

第四,法律意识淡薄。如今已是法治社会,常某竟然还想着用暴力的手段,找回当年的所谓“屈辱”。结果,暴力最终带来的是更大的屈辱。从今天常某的所作所为,不难想象出20年前的样子。这样一闹,师生情谊,彻底结束了。

第五,恰当的处理方法,就是相逢一笑泯恩仇。无论多大的仇恨,毕竟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何况还是自己的老师。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后来都没去寻仇。如果说真的想抚平自己心理的话,可以去找老师好好的聊一聊。其实我们那个时候,谁没挨过老师的揍,但是现在见到以前的老师还是很亲切。畅谈起往事,也只是一笑了之。

所以,有句古话叫“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生情谊来之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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