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记:澳大利亚小说《荆棘鸟》散记六

作者:史遇春

7.散六

瑕不掩瑜,小说的大部分内容还是值得赞赏和必须肯定的。

我们都在追求完美,所以,难免会对小说的作者显得有些苛求,但是,必须清楚,这种苛求,并无恶意,都只是善意的批评。

关于小说的叙述方式,说几句。

如若小说的叙述,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方式,作者的情感便会在这个第一人称的言语行动中体现,自传体的小说,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我暂且将这种叙述方式称作自我叙述式。

相对于自我叙述式,另外一种叙述方式我们可以成为他者叙述式。他者叙述式的特点,大约就是以讲故事的方式在写小说,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是作者讲述的对象。

这部小说的叙述方式,就是我所说的他者叙述式。

对于他者叙述式的小说,我的观点是:关于小说中是非善恶的评判应当公允,如果太过情绪化,似乎不大好。

因为,作者如果一味感情化、情绪化地评判其所讲述的对象,会出现以下问题:

第一,似乎是对读者判断力的质疑、不信任。

第二,会影响读者对书中人物的判断。

第三,如果让读者感觉到是在被人牵着鼻子走,读者会非常不舒服。

第四,作者把自己的情绪化一直表现在对讲述对象的强烈的爱憎上,会让人怀疑作者的理性与否、公正与否。

就我的看法,他者叙述式应该尽可能保持一种理性公允的态度。

按照我的这一观点,这部小说的作者就有让我难以接受的地方。比如,对于老太太的描写,作者有非常明显的厌恶情绪在里面:称她为“老蜘蛛”,把她的死写得恶心可怖。

按照我的想法,死的恶心可怖,作为小说情节的需要,完全是可以这样处理的。但是,一直用带着反感情绪的笔触去刻意丑化这一人物,就失之公允,甚至有些不近情理。

老太太真得就那么恶心吗?就小说中的事件而言,似乎还不至于此。只是一直闹情绪的作者在强迫读者在文字的刻薄上厌弃老太太,这样,似乎不太好。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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