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外包商在看守所的454天

本文来源公众号极昼工作室(media-fox)

文 | 汪婷婷


江大明28岁,皮肤白,脸上有粉红的痘痘,右手虎口处、小腿上都有皮肤溃烂后留下的棕黄色疤痕。这是看守所留给他的印迹。

2018年5月3日,因为为深圳某公司开发赌博网站,江大明被抓。随后在深圳市某看守所度过了454天。

看守所里不用劳动,50多个人挤在一个33平方米左右的仓里。江大明没事儿就找人聊天。成为辅助管教管理监室轮值员后,为了掌握同监室人的情绪、心理健康状态,他聊了1000多个人,得出一个结论,大部分人违法甚至犯罪,并不是因为坏,而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

从看守所出来,江大明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2万多字的文章,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有好几个人给他留言:谢谢你,我身边有和你做类似事情的人,他们不认为自己违法、或者明知违法但还在做,我把你的文章转给他,给他提个醒。

江大明觉得,这也是他最大的收获之一。

以下为江大明口述:

“他们被抓的原因,我以前根本想象不到”

没进去之前,以为看守所里都是十恶不赦的人,接触了才知道,大家都是普通人。他们被抓的原因,我以前根本想象不到。

有一个40多岁的大叔,从一个粪池里偷了8麻袋大便,被判盗窃罪,有期徒刑6个月。为什么?那是黄金加工厂的粪池,有专人承包的。粪便中有黄金粉末,每袋大便大概能提取出3克左右黄金。

还有一个大爷,60多岁,在他家附近看见一个破旧、长期无人的餐厅,以为已经废弃了,进去拿了几台打面机,卖废铁赚了1000多块钱,也被判盗窃罪,获刑6个月。

我在看守所待了15个月,见过1000多个人,大多是这种,觉得自己这样做“不对”、“不应该”,但都是些犯“小错”的人。

我也是。我从事互联网行业10年,开过淘宝店、开发网站,也做过大公司的产品经理,自觉见过不少生意人。细究下来,谁不违点法呢?都有。所以在猪八戒网(一家外包服务平台)上看到李云华的订单时,我接了。

李云华是深圳一家公司的负责人,需求很简单,做一个竞猜QQ在线人数的手机网页游戏“企鹅在线”。据我所了解,软件外包行业中,大部分的服务商都会开发类似的游戏应用。因为开发周期短——大多只需在成熟的源码基础上修改,利润率高——普通开发能做到50%的纯利润已算很高,但类似软件做到95%也不稀奇,维护成本低——基本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维护,只是找个名义收维护费罢了。

于是,我在2017年12月接了这个单,带领公司的人一起开发。期间,李云华一直想要添加杀大赔小、包赢不赔的诈骗功能。虽然出于开发成本和法律风险的考虑,这项功能最终并没有实现,但耽误了挺长时间,直到2018年4月,“企鹅在线”网站才算初步完成、进入测试阶段。

作为一个从事此行业多年的成年人,我当然知道这样的网站可以用于赌博。但我那时候太着急赚钱了。我花几百块钱在网上咨询过律师,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明知他人开设赌场并为其提供开发技术支持,收取费用不超过20000元,则构不成刑事责任。所以我觉得,收取15000元的开发费用应该就安全了。因为开发时间较长,且在开发过程中与客户意见不合,我们最后实际收取的费用只有11500元。

但我还是被捕了。

在里面待了58天后,我通过律师知道了来龙去脉。起因是警察端了一个贩卖身份证的团伙,在追查买家时发现了李云华。他操纵一款名为“华商理财”的期货型买涨买跌平台诈骗他人财物,警察进入其公司卧底搜集证据时,意外发现李云华还在运作一个名叫“企鹅在线”的赌博平台。于是,警察又找到了我们。

一个外包商在看守所的454天_第1张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第37天晚上7点多,

新闻联播还没放完,逮捕令到了”

我是在重庆被捕的。2018年5月3日,我记得那个日子。

那天下午3点左右,我正打算开车出门,7个警察冲出来把我围住了。问话的问话、出示证件的出示证件,拍摄的拍摄,分工明确。一个警察问我:“为什么3天不出门?”我挺惊讶,回:“因为可以点外卖啊。”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已经在我家小区里蹲了3天。

和我一起被带走的,还有我公司的7名员工,我们先在重庆的大竹林派出所待了两天两夜。因为李云华的公司在深圳,5月5日上午,我们被带往深圳。

那时候我们都相信,去深圳配合几天就可以回来了,所以去的路上还挺轻松的。我们一行有20多个人,手上都绑着约束带,没带手铐,由3个警察带领着。早上有专门的大巴把我们从派出所送到重庆西站,全程走VIP通道。

有旅客围观,包括后来到了动车上,大概还有半个车厢的普通乘客,他们路过都会瞟我们几眼。我也挺“享受”的。到深圳当天,我们在派出所过夜,民警人蛮好的,自掏腰包给我们点了5份牛肉河粉。

那晚,我垫了一层被子,睡在地上。手铐硌着,翻来覆去地没睡好。第二天一早,我被戴上10斤左右的脚镣,从派出所转移到了看守所。

做完各种身体检查、签字、拍照、按手印后,脚镣就可以取下,算是被正式刑事拘留了,可以领取生活用品入监。本来幻想着可以有个自己的床位,马上躺下来休息。但当我走进监仓时,感觉脑袋里轰地一声,被无数个“不可思议”震懵了。

眼前,一个33.5平方米左右的空间里挤了50多个人,地上、床上,站着、蹲着、躺着的人,都抬起头看着我。我进去都没有下脚的地儿,更别说躺下休息了。晚上睡觉也要交错着,头对脚、脚对头错开睡。

前30天是案件的第一次侦查期,我每天都觉得随时可以出去。“企鹅在线”的网站开发,我就收了李云华11500元钱,网站于2018年4月上线,实际使用的玩家不足20人,玩家的充值金额也只有2800多元,够不上刑事案件的判刑标准。(编者注:根据判决书,法院认定,截至案发时,“企鹅在线”平台的注册用户共21名,投注金额合计2820元。但江大明并不认可“注册用户21名”的数据,已提起上诉。不认可的依据及案件进展下文详述。)我相信律师、也相信在外面奔走的家人。

同仓的室友告诉我,30天的侦查期过了,还有7天时间检察院会决定是否逮捕。如果第7天过了晚上7点逮捕令还没来,就安全了,等着晚上放出去就行。

我相信没犯什么大事,但总感觉脚下踩的这块地不踏实,像踩在冰上,有水不停滴落,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在冰上搞个大窟窿让我掉下去。

第37天晚上7点,仓里照例组织观看新闻联播。我心情放松下来,过7点了,应该没事了吧?然而,新闻联播还没放完,我的逮捕令到了。

刚进去的时候我想,最多1个月吧。被逮捕后,我觉得,最多4个月,应该差不多了吧?到了4个月我又想,这么点金额(2800多元),不可能超过6个月的。过了6个月,我又想,再夸张8个月也够了吧!我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被逮捕后,又经历了58天的刑事侦查期,我们的案卷被移送到检察院;40天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4天的第一次补充侦查后再移送检察院;再40天后,检察院再退回补充侦查;28天的第二次补充侦查结束后,案件第三次移交检察院。

第8个月,我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逮捕;第13个月,案件终于开庭;最终,作为开发“企鹅在线”的公司老板,我被定为案件主犯,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

一个外包商在看守所的454天_第2张图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因为强奸、猥亵进去是被人看不起的”

上个月,我提交了上诉状,我觉得我的量刑过重。我的公司是承担外包服务的公司,仅为李云华一类的顾客提供技术支持,不参与“企鹅在线”的运营、管理等事项、也不参与利润分成,不应该把我定为主犯。而根据法律规定,若要认定我是开设赌场罪的共犯,需要收取20000元以上的服务费,而我收取的服务费并不足此金额。

退一步说,即便把我定为主犯,判决书中有多个证人证词存在疑点,不可采信。比如有人称2017年就使用了此网站,但网站是在2018年4月上线的;有人称使用“企鹅在线”APP,我们开发的“企鹅在线”为网页游戏,根本没有开发app。目前,上诉已被受理。

在看守所的头一个月,我到处咨询别人对我案件的看法。因为没有人——甚至律师——能为我提供确切的法律条文和刑期的估算,我开始自学法律。看守所会提供基础的法律书籍,我背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到后来,看守所里拘来了外国人,因为我同时懂英语和法律,管教还叫我过去做翻译。

认真学了法律才知道,平日里,我们做着那么多危险、甚至违法的事。

有一个我的老乡,卖给了自己的姨父一台车,到深圳送车。他和姨父去酒店开了一个标间,两个人都登记了身份证,从监控看到,是他付了房钱。当晚,他回到房间,看到姨父带了四五个人跑到房间吸毒,他收拾行李赶紧走了。结果他还是被判了个容留他人吸毒罪,6个月的刑期。

还有一个人,把车借给朋友,结果两个朋友在他车里吸毒被抓,他也被判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在法律规定里,你借车给别人,就是默许他在你的车里干任何事。没亲眼见过真的不知道,原来我们国家的法律有那么严格。

在看守所里,我们不用劳动,每天都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实在是太无聊了,大部分人能做的事情只有跟人聊天,不断找新的人、聊新的话题。

有一个40多岁的男人,在网上以帮助贷款为名义诈骗贷款手续费。他咨询的律师告诉他,诈骗不超过5000元就不算犯罪,于是,他培训员工骗取不超过5000元的手续费——最好是4900元。但他忽略了累计计算的法律条款。最终,因为骗取的手续费上亿元(有证据的金额2800多万元),无期徒刑,公司200多个员工最低也获得1年有期徒刑。

还有一个也算比较奇葩。他占公司40%的股份,收到公司的钱后,他直接扣除了40%,将剩余的60%转给公司。被发现后,大股东不谅解他,最终因为职务侵占被判刑1年6个月。在里面,犯职务侵占罪的算是比较多的。

我遇到的大部分嫌犯和犯人都是这样。你说他有多坏?也没有,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你说他冤枉嘛,也不是,还是犯了错的。

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犯的是强奸罪。他交了个未成年的女朋友,俩人发生了性关系。大概2个月后,女孩父母发现了俩人的关系,震怒,逼着女孩报了警。在公安局,小伙子觉得冤枉,辩解女孩是自愿的,还主动给警察发了一段当时录下的视频证明双方自愿。

警察问他,谁知道她是不是在视频外受你威胁配合你呢?恰好,我们正愁找不到证据呢。小伙子最后因为强奸未成年少女被判4年多有期徒刑。

在看守所,因为强奸、猥亵进去是被人看不起的,我听说有些仓找乐子,会让犯强奸或者猥亵罪的人给他们跳舞,或者表演什么,反正是会被人戏弄的。

我只遇到过两个杀人犯。其中一个不满20岁。他在一所职业学校念书,跟同学产生了矛盾。他用锤子对着同学的头捶了十几下,当场就被抓了。刚来到看守所,他还不知道同学已经死了。逮捕令到的那天,他整个人就傻了。呆坐在那里,我们跟他说什么都没有反应,跟听不到似的。

拿铁锤捶了头10多下,他还以为同学不至于死呢,你说说,这该有多无知。

“这辈子再也不要到这种地方来”

出来3个多月,我对赚钱这件事真的没那么着急了。

从大学开始,我的信用卡里永远有20万左右欠债。我还着迷过赌博,通过微信红包或者在百家乐网站上赌,从来没觉得这会产生什么问题。那时候肩上压着债,我总想赚更多的钱、赚快钱。现在,我把债都还清了,虽然没有存款,但从没觉得这么轻松过。

以前不管欠了多少钱都想要“好”生活,2000块的钱包,自己买一个,还要给两个铁哥们儿各买一个;衬衫买几千块钱一件的。现在,几百块、几十块的衬衫也穿,也挺好。

在里面走过一遭,才知道钱真的是小事。自由、家人,每一个都比赚钱重要。

我记得我们仓里曾经有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每天坐在角落里发呆,吃饭、看电视,做什么事情都蔫蔫的。他因为卖A货进来的,做了好几年,涉案的金额已经比较大了,被判了五年多有期徒刑。判决下来,老婆直接跟他提了离婚。

“不可能等的。”他老婆就这么跟他说。他还有一个儿子,才10岁左右,跟着妈妈走了。一下子妻离子散,他在仓里哭过好几次。

我本以为这400多天里都不会哭。但出所前,当接到老妈的信,说外婆去世了,临终前一直叫着我的名字时,我崩溃了。像弱智一样坐在地上,眼泪稀里哗啦地流。

在看守所的最后一个月,是15个月里我过得最煎熬的日子,也不怎么找人聊天了。外婆的离世、条件的艰苦让我对这个33.5平米的地方深恶痛绝。我每天都告诉自己,这辈子再也不要到这种地方来,就算钱再多、风险再低我都不会干这种走钢丝的违法事情。

(应受访者要求,江大明为化名)

本文转载自【极昼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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