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又一年金榜题名时。应天阁高俞十米的危石整面被锦绣黄娟包裹,上面是一个个闪闪发光的名字,每一个都将从万万之众一步登天。
那些躲在粘满头皮屑的眼镜后面的眼睛,那些用酸腐诗文包裹着的野心,那些之乎者也的嘴,还有那些弱不经风的身子;在这一刻通通都冒了出来。他们或者满面春光,或者捶胸顿足;然后左拥右抱,或者愤然投河。于是整个运河都沸腾起来,紫禁城压不住,皇帝压不住,天也压不住。
所以我说,人类的书籍是好东西,可读书人却让人作呕。他们总是得时刻压抑自己的欲望,表现得孝廉清高,谦逊礼让,歌颂最高尚最虚假的那些大义。直到他们摘下读书人的帽子,变成贵人,或者废人;然后狠狠吐一口痰,道一句他妈的终于可以说“他妈的”了。
我演不来这种假,我们皮皮虾就是暴脾气,打不打得过先咬你块肉。所以虽然我这三年看了很多很多书,不敢自称“读书人”。但我终究还是混在“读书人”的队伍里,刷了三年题。因为我想爬得足够高,在她最喜欢的身份里,成为最优秀的那一个,然后对她不屑一顾,让她追悔莫及。最后在她百般哀求下,我再不情不愿地给她一个糟糠的名分,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报复。
我从来没考虑过我能不能成为最优秀的一个,这不应该是问题。以我东海大妖的身份,智商应该是科考大队最高的;《王后雄系列》,《龙门题库》,《35模拟》,《历届科考真题》,我能精确记得每一题的每个字在哪一页的哪个位置,我的勤奋该是无人能及的。
可第一年,我甚至没过解试。
第二年,我做了些手段,一路走到这块石头前,皇榜上没有我的名字。
今年,今年是我最后的机会。
可我最终依然没有抓住。我坐在很远的一座小亭子里,隔着一条河和很多条街,依然看得清楚黄布上的每一个字,与我毫无相关的字,每一个字都像是一种嘲笑。
名落孙山,可能还落南山,黄山,一万座眼神呆滞的很会考试的山。是了,我终究不是读书人,客观题答得再好,我的凶性是藏不掉的,这不是读书人应该有的东西。
这也不是我应该藏起来的东西。
应该藏起来的东西只有酒,藏起来是为了再拿出来的时候更香。我就藏了一坛,叫皮皮酒。天底下只有这么一坛的酒。用我的精血酿制,有我对她的所有喜欢,错过和思念。本该是在很久以后的某一天,突然送给她的。现在看来,我可能等不到那一天了。
因为三天之后,就是我的天劫。
修行,本就是偷日月精华;偷多了,自然召来报复。那些深海大妖,那些荒山霸主,他们到处搜刮天材地宝,他们拼命抢夺灵器灵药,然后在天劫来的那一天,千年积蓄毁于一旦,换来又千年苟延残喘。
我的天劫才第一次,它会很小,可能就跟当初那颗碧朱果出世时差不多;突然凝成一朵云,然后打几道闪电。可这也不是我能抵挡,我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扮演读书人了,盔甲和前肢都收了起来,关节生锈僵硬。没有丝毫准备,自然也不会有之后的苟延残喘。
于是就只剩下毁于一旦。
毁于一旦,为这个词,就当浮一大白。
我拍开泥封,仰头一灌,却是浓浓血腥味。它也还没酿成,就被我亲手毁了。
腥涩苦辣,好酒,好酒。
酒不醉人人自醉,醉了便来耍酒疯。我忍不住瞎吟唱起来,“人生若只如初见,只是当时已惘然;劝君更尽一杯酒,来年青草盖坟头。”
“好诗,好诗”突然有一个声音应和我,掌声坚定有力透着真诚。
我看过去,我不认识这个人,但我认识这个人。金科状元——李路人;今日之后,谁人不识。他应是刚从金銮殿出来,身上还穿着大红袍,脸上确实没显露半分骄傲。或者是因为过分骄傲:我既然来应试了,自然当拿第一名,就像渴了该喝水一样,本应如此。
他有这个资本。作为李尚书之子,李太傅之孙;五岁开口成诗,十岁名动京城,皇帝震惊之下,直接一道圣旨把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指配给了他。他的爷爷不仅是太傅,还是太学院长,一半的大岚官员是他的学生;父亲尚书一职不算位极人臣却也是中流砥柱,可以说他们家族是仅次于皇族的大岚帝国的庞然大物。治学之严谨,天下闻名,祖孙三代都是有名的大才子。
他来参加科举更像是一种自降身份,这让我想到我自己,我本来也可以说自己是自降身份,没想到装逼不成,现在顶多算是自寻死路。
你看,我连一个路人都比不过,应当再饮一杯。我没有想过这个红得发紫的凡人为什么突然来找我,因为每一种可能都是我不愿看到不能接受的。
但他开口了,现实果然是最差的那一种,他是替她来的。她让他告诉我,不要再为难自己也为难她了。
“小妖让我转告你,回家乡去吧,然后一辈子开开心心的。”
“小妖?”
“她没告诉你她的名字么?”
“只是我没问而已。你跟她又是什么关系?”
“你应该猜到了。”李路人风轻云淡地说,“全天下,只有我配得上她。”
“很好笑,我也一直以为只有我配得上她,看来我们不谋而合。”
“可我听说你考了三次,没上过皇榜。”
“呵,世俗的眼光。”
“不服气?”
我摇了摇头,“犯不着为一只蝼蚁置气。人小的时候都会喜欢一些虫子,一些玩具,长大了才会喜欢异性。等她发现你只是只虫子,她就会回来找我了。”
“我听出来了,”李路人笑了一声,“你自卑,并且难过。”
“你什么都不懂,你又知道她什么呢?”
“如果你是指她是具骷髅的话,那我知道。我还知道,你也不是凡人。”
“她竟然连这都告诉你了。”
“她没说,我只是知道而已。但我并不介意,甚至更加喜欢。现在,你愿意放手了么?”
“哼。你既然知道我不是凡人应该知道我现在就能撕了你。”
“香山道馆就在不远,我想里面的道士很愿意降妖伏魔。”
“你可能不知道,我还有三天就要死了。你威胁不了我,我现在突然觉得临死之前带走一个也不亏。”我觉得我终于有个地方赢了他一筹,我要死了,所以无所畏惧,他只能跪地求饶。
“可是她不希望你死,她要你好好活着。”
“拿女人压人,有意思么?”
“压得住就行。”
我竟然说不过他,一怒之下真的想撕了他。不过我忍住了,我发现我忽略掉了一个全天下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会比撕了他更有用。
“如果我没记错,你可是你们皇帝指定的女婿。”
“已经不是了。我愿意为她考取状元,我就敢为她一纸休书。”
“不怕灭族么?”
“圣上自然很愤怒,但他还不敢动我们李家。”
“外戚欺君?”
“看来你真的看了不少书。不过词还是用得不当,帝国栋梁才是。”
李路人坐下来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我的皮皮酒,喝了一口,我看他脸都变色了。哈哈,这就是你作死了,妖怪的酒可不是这么好喝的。
不过一瞬之间,他又恢复了平静,把书生的“忍”字展现得淋漓尽致。
“现在你还有什么问题么?”他问。
我喝着我的酒不说话,本来只是有点难过的,现在突然有点难受了。
“那我有一个问题”他说,“为什么你三天之后就死了。”
“骗你的,活得好着呢。你快滚吧。以后不要让我见到你,否则我撕了你下酒。”我手化成镰刀顶在他的脖子上,“还有,不许……”
“我不会的。”他面不改色直接打断我,“我会对她天下第一好。”
“告辞。”他拱了拱手转身离开,动作干净利落,我仿佛看见在不远的大宅子里一个丽人在为他等待。那本该是属于我的!
我的……
离开……
啪!我把酒缸高举过头,让酒水把整个人浸透,然后摔缸跳河;像所有的那些,输不起的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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