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香港最高权,岂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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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鲲鹏友


香港乱象到了今天,禁不住想问:

香港的最高权力,到底在谁的手里?

有人说,肯定是政府。

香港特区政府,领导整个香港,肯定是最高权力掌握者。

但是,在香港骚乱、暴乱的这几个月里,特区政府、行政长官的作用发挥,很受局限。

特区政府领导的警局,疲于奔命,还被暴徒袭击!

警局冲在第一线,不断抓获暴力犯罪的暴徒。

但是,这些暴徒,转眼就被放了!

能够大胆释放政府抓获的暴徒,权力肯定比政府要大。

它是谁?

就是香港法院!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竟然成了香港这几个月的主调!

香港废青、暴徒,为什么敢如此猖狂?

就是香港法院、法官,对暴徒没有底线的纵容!

香港暴徒损毁、侮辱中国国旗,按照香港的《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可以判监禁3年!

但是,香港法院的判决,却是只判被告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3年的监禁,变成200小时的社会服务!

要知道,香港暴徒对中国国旗做了什么?

9月22日,21岁的罗姓被告伙同多名黑衣暴徒,将沙田大会堂外悬挂的国旗拆下践踏、涂黑、丢入垃圾桶!

其后,又将国旗从垃圾桶内取出抛落水池!

这是赤裸裸的侮辱国旗!

这是对祖国尊严的严重侵犯和挑衅!

但是,香港法官却说:

案件不涉及焚毁国旗此等危险情节,被告认罪及年轻,就轻绕了他!

侮辱中国的国旗,法官为什么不心疼?

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是中国人!

香港的现任法官,尽管都住在香港,但是,绝大多数却是外国人!

外国人,爱的自然是外国,而不是中国!

所以,当暴徒侮辱中国国旗时,他们轻轻放过。

但是,当爱国的中国人在美国驻香港大使馆墙上涂写“中国必胜”几个字时,却被判监禁四周!

四周的时间,远远大于200小时!

监禁的性质,远远重于社会服务!

难道,中国的国旗,还不如美国的一堵墙重要?!

真的让人肺都气炸!

香港的司法权,掌握在外国人手里,他们还能作出更大的恶!

香港近几个月,暴徒为什么猖狂?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蒙面行动!

脸被遮住了,他们就肆意施暴,为所欲为!

为了遏制暴行,香港政府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了《禁止蒙面规例》。

这绝对不是香港的独创。

欧盟各国、美国,都有此类的立法。

并且,《禁止蒙面规例》,对于遏制暴徒的暴力行为,的确作用很大。

这是为香港恢复和平作出的一次重大努力。

但是,这样行之有效的做法,竟然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决无效!

理由是与《基本法》抵触!

香港高院裁决公布当日,大批蒙面暴徒便堂而皇之地涌现街头!

九龙弥敦道一带,立即出现蒙面人群起出动的状况。

有暴徒聚集一起制造汽油弹,有人掘砖,有人堵路,甚至有过千人组成人链传递砖块和汽油弹等!

在暴徒肆虐的情况下,汽油弹已经殃及平民、记者和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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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让香港再次乱起来,香港高等法院也宣布禁蒙面法无效!

法官不怕香港继续乱下去吗?

他们不怕!

因为他们中,大部分另有自己的祖国。

有的是英国人,有的是美国人,有的是澳大利亚人……

香港乱了,他们可以回自己的祖国!

留下一个烂摊子,与他们无关!

但是,香港高等法院,你们想得美!

你们绝对不是香港最高权力的拥有者!

对于香港最高法律的《基本法》,你们没有解释的权力!

这个权力,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只能掌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手里!

就如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指出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香港最高权,岂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

想都别想!


那些危害香港安全的外国法官,也该让他们滚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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