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万里
中国的海外安保事业的起步是2004年,这一年的6月,11名在阿富汗的中国工人遭武装分子机枪扫射后身亡,引发了政府与社会的高度关注。
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先导,特别是高风险国家拥有大量项目的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企开始认识到海外作业的安全风险问题,开始把海外安全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企业日常经营工作之中,成立或扩编了专门的海外安保部门,并购买专业安保企业(主要是西方和当地安保公司)的服务。当年中国首次提出了海外利益的概念,外交部涉外安全事务司正式运行。
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很快就发现单纯依赖外国安保公司的不足,当地的保安公司大多缺乏专业性,人员素质低下,缺少责任心,关键时刻往往无法信赖;西方的保安公司虽然具备极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但服务的价格不菲,雇佣一个西方保安的价格相当于7个当地保安。因此,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经验积累之后,中国企业开始招募中国自己的保安派驻海外,作为当地与西方保安力量的补充。中国自身的海外商业安保力量也由此起步。
2010年8月,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合发[2010]313号),其中明确规定企业要承担海外安全的风险主体,同时规定海外派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不培训、不派出”。这一政策创造了一个海外安全培训市场,同时也催生了一批专业从事海外安全培训的公司。这支力量与上面介绍的派驻海外的安保力量相结合,形成了目前中国海外商业安保企业的基本经营模式,即“国内以培训维持日常生存,海外争取派遣项目赢得利润”。
目前中国的海外商业安保企业的现状可谓“鱼龙混杂、跃跃欲试”,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出和国际暴力恐怖主义的上升,很多人都看到了海外商业安保的市场前景,纷纷打出发展海外安保的旗号。从公开宣称上看,号称有海外业务的安保公司有十几家,而实际上真正形成业务规模的可能只有少数3-4企业,而且现有的业务也仅限于安全培训和人员派遣。
毫无疑问,中国现有的海外商业安保企业的能力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海外安保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目前,这个差距只能通过购买西方和当地安保公司的服务来加以弥补。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国际上,私人商业安保是一个巨大而成熟的市场,市场规模估计在2-3000亿美元左右。在这个市场上,欧美国家的安保公司处于领先位置,全球排名前三位的商业安保公司分别是英国的G4S(杰富仕),瑞典的Securitas(塞科利达),西班牙的Prosegur(保赛固),均为上市公司,2014年的市值折算人民币分别达410亿、237亿和250亿。其中世界最大的G4S在全球的雇员有62万,是仅次于沃尔玛的全球第二大雇员企业,每年的营收180亿美元,2012年伦敦奥运、美国的很多驻外使领馆都是它的客户。中国“走出去”企业购买的安保服务也主要来自这几家企业,例如中石油在伊拉克的项目就聘请了G4S的专业保安人员。
由此可见,中国的海外商业安保企业尚在襁褓之中,连蹒跚学步都还没迈出去。一些媒体的报道把中国海外商业安保企业的现状归咎于政府政策不明、支持不够、“没有资质”或者“无法在海外持枪”等等。这些恐怕都只是表面现象,并没有真正从市场特性和企业能力本身来看待问题。
当前,中国海外商业安保企业存在的根本问题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能力不足。
尽管海外利益保护已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从整体上看,海外安保的市场规模依然有限。现有的海外安保市场都以“走出去”的大型国企的海外项目为主,以人员培训和人员派遣为主要的营业模式。这种市场模式只能通过竞争大型国企数量有限的海外项目来实现,而对很多企业,尤其是工程承包企业而言,海外项目的利润本来就很薄,很难再额外支付大笔的安保费用。如果企业的海外风险意识不足,甚至不会考虑这笔支出。与此同时,大量“走出去”的中小民营企业或个人,由于缺少信用保证,安保企业无法预期获得稳定的服务收入,无法形成稳定的市场供求关系。
第二是企业规模不足。
现有的跃跃欲试想“走出去”的海外安保企业主要有两部分力量:一是具备一定实力的国内保安公司想“走出去”,这一类的公司通常规模不小,但是普遍缺乏海外经验;二是已经开展海外安全培训与派遣的公司企业,这一类的公司具备一定的海外经验,但是普遍规模不大。加上市场规模本身有限,企业的发展壮大相当困难。
第三是业务能力不足。
海外安保不是简单地派遣几个保安在门口站岗就能够解决的,一旦走出去就要面临海外陌生而复杂的环境。如果没有当地的政府关系、社区关系、情报支持,“走出去”就只能两眼一抹黑。很多国家在政策上明文禁止外国人持枪,甚至不允许外国保安力量的存在,没有武器,连门口站岗也站不了。而事实上,海外安保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除了派遣保安的人防之外,还需要物防、技防、工程、技术、管理、情报等各方面的配套设计,这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经验对中国现有的保安公司而言更是薄弱。
第四是国际化不足。
现有的开展海外业务的中国安保力量实际上都是跟随着“走出去”的项目而“走出去”的,并没有真正实现独立的“走出去”。很多安保企业都把自己的目标定义为“为海外中国企业服务”,这个目标本身就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似乎中国的安保企业就不能给外国人提供服务了。由于缺乏必要的语言能力、情报能力、外交能力,已经“走出去”的安保力量也只能在外国保安提供保护的围墙之内待着,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当地化和国际化作业。
当然,对于尚在襁褓之中的中国海外商业安保企业而言,苛求在一夜之间就解决上述四个方面的不足也是不现实的。欧美发达国家的安保企业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历史,背后都有大英帝国或美利坚霸权的国家力量的支持,英国或美国上百年的海外军事存在与情报作业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为这些企业奠定了纵横世界的基础。
从微观上看,欧美顶级的国际安保企业的大体上有三种类型的“出身”:
其一,以国际化、资本化运作壮大的,以全球第一的G4S为典型。
这家公司最早可以追溯到1901年由霍格雷夫在丹麦哥本哈根创建的KFN安保公司,后来易名为福尔克公司。2000年,福尔克公司与Group 4公司合并为“G4F公司”,后来被英国的Securicor公司合并,成立响当当的G4S。其中功不可没的是刚刚退任的CEO尼克•巴尔克斯(Nick Buckles),这位会计出身的CEO显然深谙资本市场之道。
其二,依靠政府合同发展壮大的,臭名昭著的黑水为代表的多数美国安保公司都在此类。
尤其是2003年伊拉克战争之后,美国政府将大笔的国防军事业务分包给私人公司来运作,美其名曰为政府服务外包的市场化运作。黑水实际上只是其中的小萝卜头之一,在伊拉克美国政府合同获益最大的是一家名叫哈利伯顿的公司下属的KBR公司,总价值395亿美元,而哈里伯顿的前CEO就是时任美国副总统的迪克•切尼。
其三,从情报、技术、装备、医疗、保险等相关专业公司转型发展而来,特别值得关注是“SOS国际”与英国的“化险咨询”(Control Risks Group)。
前者是法国医生帕斯卡尔创办的全球健康医疗救援公司,后者原本是一家保险经纪公司,2008年这两家公司建立了战略联盟。将海外安全风险转化为一项保险业务,通过高额的保费收入来支持救援与安保能力建设,这不失为将安全转化为生意来做的一条市场之道。
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关注中国海外商业安保企业的发展
首先一条还是必须尊重市场。
海外安保事业涉及到在特定情况下境外武装手段的运用,一旦带上政府的色彩,有国营企业特别是军方背景的话,就会引起东道国政府的警惕,关系到主权问题。海外安保的特殊性决定的了政府不能包办海外安保力量的建设。
其次,政府不必急于规范海外商业安保市场的无序。
海外安保力量建设本身带有一定的灰色性,作为一个特种行业,其从业人员都有特殊的专业背景,本身就很容易与特权或强力部门纠缠在一起。当前,在市场未获得充分竞争和发展的状态下,如果政府出台强制性规范政策,就极其容易形成“寻租”现象,扭曲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一点从国内保安行业的发展现状可见一斑。从尊重市场的角度看,这一行业的规范可以在一段时间的充分竞争之后交由专业的行业协会来制订。
最后,政府和社会应该从市场、资金、人才和知识方面给海外商业安保企业一定的扶持。
例如,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走出去”企业的风险主体责任,指导企业细化海外安全风险防范与应对方面的支出项;通过立法推出海外安全强制保险,或者以优惠政策鼓励国内保险公司开发海外安全险种;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将海外公民保护、突发事件处理等政府服务外包给市场;这些政策都有助于扩大企业的市场空间。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大学和智库可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在人才资源、智力资源、外交资源等方面提升中国海外安保企业的能力。
中国的海外安保行业也能出一个马云吗?
总而言之,中国作为整个国家的“走出去”正在起步,中国海外商业安保的发展也才走过10年的历程,而真正的市场需求觉醒也就在最近的1-2年。就像改革开放36年以来中国的家电、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一样,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大浪淘沙之后才能诞生联想、华为、阿里巴巴这一批能够真正在国际市场上立足的企业。因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只要充足的市场空间,良性的竞争环境,未来5-10年也会有中国字号安保企业出现在国际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