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最近忙着准备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统考,整个人陀螺似的在自习室、食堂和宿舍间乱转,饭要么不吃要么吃得相当晚,有时候叫宁一在教室撞见了便少不得几句催。

“我说不就是教师资格证么,至于搞得像高考一样吗?快快快,赶紧滚去吃饭!”

闺蜜“啪”的一声重重合上书,揉揉眼睛,“没办法啊,宝宝这是二战啦,再不过哪儿还有脸见我男神啊!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宁一糊里糊涂地问:“你男神?没听你提过啊,还是我们学校的?快从实交代,是哪个专业的帅哥?”

闺蜜俏皮一笑,利索地从桌上那本《综合素质》的内页抽出一张正方形蓝粉色便签条,故意在宁一眼前故作神秘地晃来晃去。

宁一的目光追着那张纸片儿,只瞅了一个来回就翻了个白眼,“喂喂,拿课程表什么意思啊,我可看见了大一两个字,真当我瞎呀!”

闺蜜脸上牵起个笑,“这不就是你要的答案啊。”

“呵!呵!”

“你自己看啊,我没骗你哟。”

宁一莫摸不着头脑地接过来,是三年前的课程表没错,并且纸面干干净净,可见主人保存地多么小心妥帖,其他倒没什么,最吸引她目光的是有门课程被主人用红色荧光笔郑重地圈了个遍。

“综合英语?王津?”

闺蜜微微笑着默认。

宁一无法得知其他人对老师和好老师的评判标准,但从这么多年的读书生涯来看,在排除了少许误差的干扰之后,大家的标尺测量出的结果是相去不远的。

人的第一印象正像实习老师们说的那样举足轻重。

王津是个好老师。

上完大学第一堂英语课,宁一就毫不吝啬把赞誉之词送给了他。

宁一尤其欣赏他极简的教学风格,这不仅使得他的课堂活跃有意思,而且对宁一的中文写作与英语翻译风格也有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大一报到的时候,宁一随身带来了一本厚实得堪比板砖的《圣经》,包装印刷漂亮得像件艺术品,黑色封面简洁肃穆,烫金的“圣经”二字和英语名Bible愈显瑰丽凝重,让她打心眼儿里开始佩服那群虔诚的基督教宣传团体。

当然,宁一并不曾抱有任何献身入教的意思,这只是她替自己准备的英语课外读物。值得高兴的是,在正式上英语课前,宁一制定的第一遍粗略阅读了解故事梗概的目标已经快完成了。

巧合就降临在第一堂英语课上。

“因为我还没有拿到教材,所以这节课我们先来读一点其他的英语文章。”新老师翻开手里那册字典大小的书。

坐在老师手边的学生早看到了书名,转头就嘀嘀咕咕跟同桌讨论起来,一时间私语声不断。

新老师没半点不耐烦,他扫一眼在座的学生,笑问:“有人看过吗?《圣经》?那就请看过的同学来读一段好了,谁来?”

宁一愣了一下,没有像同学一样摇头,也没有点头。

新老师环视一圈,“没看过也不要紧,《圣经》为了高效地传教,里面的英语十分简单,没什么生僻单词。”说着手下翻到提前夹了书签的那一页,凭宁一的视角正能看见露出一小截黄色的穗子。

新老师笑眯眯地又问了一遍,“没人愿意挑战一下吗?”

交头接耳的学生蓦地安静,不约而同地耷拉下头。

宁一转动手里的笔,默默地想象老师站在讲台上看到的场景,一颗颗黑黝黝的脑袋蔫了吧唧,像极了夏天田里瓜熟蒂落的黑皮瓜,她在心底轻轻笑开,然后举起闲着的那只手。

后来宁一他们有幸受教了三个学期,这种随堂风格便自第一堂课延续到大二上半年。

简,是宁一直到现在都非常喜欢的风格,是她长此以往追求的最终风格,也是她自认为翻译的最高境界。

信达雅是给知识分子看的,简则是给没有受过系统教育的普通人看的。译者能揪出文字的灵魂并三言两语地成功翻译完整,比给语言披上华丽外衣更难。

“实际上一点都不简单啊……”

“好好儿备考不就成了!”

宁一拍拍闺蜜的肩,“加油啊宝宝!”

“那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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