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甜蜜虐狗的志玲姐姐为什么怒了?要来杭州打官司!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招揽顾客,一些商家喜欢借明星照片来吸引眼球。不过,即便是明星公开的照片,也不是随便就能拿来用的。


杭州一家医疗美容机构就因为拿林志玲的照片打微整形广告,被告上了法庭。


昨天下午3点,上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侵权案件。

林志玲代理律师 未经允许使用照片构成侵权


林志玲的代理律师到场参加庭审。


他说,去年6月,律师团队在上网搜索“林志玲”的相关内容时,发现杭州这家医疗美容机构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标题为《林志玲谈微整形:只是必要的保养而已》,其中还配有6张林志玲的个人照片。


刚刚甜蜜虐狗的志玲姐姐为什么怒了?要来杭州打官司!_第1张图片


“这些照片的使用都没有经过林志玲本人授权,应该是他们从网上下载来的。”律师当即截屏保存,并联系了这家医疗美容机构。


虽然目前文章已经被删除,但律师认为,该机构擅自使用、发布林志玲照片的行为构成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庭上,律师代表林志玲提出15万元的侵权赔偿和2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共计索赔17万元,同时要求被告方在各大报纸上公开刊登致歉说明。

医疗美容机构 侵权行为已经不复存在


医疗美容机构也请了律师代为出庭应诉。


针对原告律师提出的诉请,被告方答辩称,文章删除以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已经不复存在了,至于名誉权,文章里都是在夸林志玲“人美、身材好、情商高”,没有贬损或抹黑的语言,因此也不构成侵权。


“我们这篇文章也是从其他地方转载来的,虽然是私自用了林志玲的照片,但从发布到删除,阅读数只有153,受众数量很有限,可以说并没有造成实际影响。”被告方律师说,文章里没有写到具体的整形项目,也没有提及林志玲曾接受过整形,只是想用林志玲的照片吸引读者阅读文章,进而订阅他们的微信公众号。


对于林志玲一方提出的索赔数额,他们觉得太高了,没法接受。


“而且林志玲确实接受过关于微整形的采访,也说过关于保养的内容,现在网上还有很多类似的文章。”被告律师认为,医疗美容机构主观上并没有恶意,事后也及时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清理,唯一的错误就是“借用”了林志玲的照片,后果并不算严重。

别说是明星照片 普通人的照片也不是随便就能用的


林志玲的律师当庭出示了文章截图作为证据。


他说,文章中有很多语句都是带有暗示性的,比如“林大美人说:微整形不算整形,只是日常的保养而已”,“90%的明星都做过微整形”,“微整形是女神不老的秘密”等,这些语句配上林志玲的照片,很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以为林志玲是接受了整形服务的。


另外,文章最后还附有这家医疗美容机构的简介和电话,提到了“抗衰老、嫩肤除皱、美胸翘臀”等整形项目,显然是为了宣传和推销美容服务,属于盈利目的。


“林志玲是一线演员,有极高的知名度,这篇文章对她的形象和声誉都是有潜在负面影响的。”原告律师说。


刚刚甜蜜虐狗的志玲姐姐为什么怒了?要来杭州打官司!_第2张图片

图自林志玲微博


“林志玲就是个模特,知名度也不是很高,陪审员说不定就不认识。”被告律师反驳说。她还强调,医疗美容机构使用林志玲的照片不是为了经营,只是为了让读者订阅微信公众号。


不过,法官立马追问:“订阅以后呢?是不是为了吸引读者来做微整形?是不是为了推销医疗美容服务?”


被告律师挠了挠头,没有回答。


两个陪审员说,虽然他们不认识林志玲,但就算是普通人,照片肯定也是不能随便拿来用的。


法官庭前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原被告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


此案将择日宣判。


都市快报记者 林琳

你可能感兴趣的:(刚刚甜蜜虐狗的志玲姐姐为什么怒了?要来杭州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