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检察院:用法律智慧点燃和谐之光——刑案被害人被告人都来送锦旗感谢检院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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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上午,一强迫劳动案件被害人邬某某的母亲向白云区检察院送来感谢信和一幅镌有“司法救助解民围,匡扶正义伸民冤”的锦旗。称奇的是,2019年1月23日下午,该案刚服刑完毕的被告人戴某某及其家属和辩护律师共7人也专程前往白云区检察院,向案件经办检察官送上一幅“刚正不阿伸正义,扶危济困好公仆”的锦旗。来自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两面锦旗,为该院办理的首例强迫劳动案件的后续再次增添光彩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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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1年前说起,2018年5月17日上午,被告人戴某某在其经营的位于本市白云区某五金加工厂内,因员工邬某某提出要离开工厂而发生争吵,通过殴打、锁门的方式要求邬继续工作,邬遂跑至楼顶爬排水管逃离现场,期间不慎坠楼摔伤。随后,戴某某驾驶汽车将邬某某运至白云区机场路民航学院附近路段,并将邬遗弃于路边。经鉴定,邬某某的损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损伤造成伤者骨盆2处以上骨折、二节椎体骨折,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一级。

本案中,经办检察官用法律智慧点燃了和谐之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诉辩交流,奠定坚实基础。


该案经办检察官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律师最初提出戴某某的强迫行为较轻,被害人受伤是自己原因所致,戴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办检察官认为,律师意见不够全面和客观,虽然被害人受伤是自己不慎摔伤所致,但是前提是被害人受到戴的殴打之后才作出逃脱举动,戴对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经过三次充分、慎重的交流与沟通,最终达成共识,律师认同检察官的观点,并表示愿意督促家属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家属谅解。和谐诉辩关系的逐步建立,为案件的顺利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诉申联动,成功司法救助。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属于贫困户、受伤后精神也出现了异常、事发后妻子丢下两个孩子出走等相关情况,认为被害人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根据该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有关规定,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科。控申科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向主管检察长汇报,指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经研判认为,该案属于“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典型案例,即积极迅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因被害人邬某某一家是河南省信阳市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其驻村第一书记是信阳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白云区检察院通过与信阳市县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在短时间内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款人民币5.5万元。


三方合力,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起诉后,经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经办法官沟通,阐明案件的特殊性、被害人的遭遇、双方的诉求等相关情况,希望法官利用庭前、庭中和庭后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刑事和解工作。辩护律师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多次沟通,动员被告人家属多方筹措资金,庭审中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同时注意辩护措辞,考虑被害人家属情绪。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真诚道歉。庭后,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一方人民币25万元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戴某某犯强迫劳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至2019年1月22日。


该案被害人及其家属对白云区检察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连被告人也深深感受到了白云检察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双方先后送来锦旗。本案的成功办理,表明了白云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亦展现出白云区检察院检察官坚持宽严相济、情法交融的法律智慧和为民情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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