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的重点之一,自然是打假。那么古代有没有假货呢?
当然有!而且脑洞还很大呢……
古代奇葩假货,连纪晓岚都上当!
大才子纪晓岚,在他的鬼故事集《阅微草堂笔记》中,难得记载了一些接地气的市井故事,其中就包括若干奇葩的假货。
有一次,纪晓岚以重金买到一块罗小华墨,乍一看“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这墨当时可是高端定制,有价无市,有“一螺值万钱”之说。因为罗氏不写墨谱,它在制墨界就是一个传奇。唯一能确定为罗氏墨的“一池春绿”墨,还是故宫藏品。可见其珍贵程度。
纪晓岚得到这块墨开心得不要不要的。可一划楞,糊了一砚台泥浆子——敢情是泥捏的。造假者跟外头染了层黑,还“敬业”地造了层白霜。纪家累世书香门第,纪晓岚爱读书,且能帮皇帝写各种书评,对于文房四宝肯定有比常人更深的爱好和鉴赏力。可这块赝品墨,硬是让纪晓岚上了当,可见其造假“功力”。
纪晓岚被假日用品蒙,也不是第一回。在他奔赴高考战线时,买了若干蜡烛。回到会馆发现点不着,仔细检查,发觉外头涂的是羊脂肪,里头还是泥巴!
看来当时泥巴的用途不止是砌墙,除“做墨铸蜡”,还能“吃”。当然这回上当的不是纪晓岚,而是他的从兄万周。这位从兄是个吃货,天天上街寻摸好吃的。一天晚上,见街边有人叫卖烤鸭。一只只鸭子在灯光下显得油光水滑、红亮可爱,关键还便宜。万周当下买了一只回家,准备大快朵颐时才发现:鸭子居然也是泥巴做的!鸭头、鸭脖、鸭脚和鸭骨架是原装货,再跟外头搪一层泥,还染色做出烤鸭的视觉效果……说客气点,就当花了烤鸭的钱,带回家一件艺术品吧!
主子买假货已然不能满足造假者日新月异的奇思妙想,于是家里的奴仆也中了招。纪晓岚的仆人赵平,图便宜买了双皮靴,还美不滋儿地拿给纪晓岚开眼,并获得领导赞许。赵平自以为占了便宜,各种雀跃,结果没多久赶上雨天,他穿靴出去,光脚归家……原来靴子是纸糊的,上头的皮革纹路也都是揉出来的。造假者用“过硬”的手艺,为自己正了名:咱造假,可不光只会学女娲抟泥巴!
都说纪大烟袋智商高,可还是被造假者骗得团团转。不过他对假货的概括,倒反映了当时假货的本质:“其它作伪多类此,然犹小物也。”
这说明当时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假冒伪劣商品不止这四种。不过同时,这些假货也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东西,没有多少科技含量,可见还不具备机器化大生产的条件,顶多是手工作坊的性质。
纪晓岚生活在清中期,假货随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已扩散到了日用品领域。不过在更古老的时代,造假最直接的体现,还是在“吃”上头。无论是以成本,还是以销量计,饮食界绝对是造假者的“乐园”。
比如假酒,就是他们的“宠儿”。
古代假酒比现在的“安全”,因为没工业化,所以加的不是甲醛,而是纯粹兑水。喝水倒是喝不死人,但能喝出一堆笑话来。
刘宝瑞有个相声,原本应当是取材自《笑林广记》或《古今滑稽诗话》这类能博人一笑的书籍 。说的是一个书生去酒肆喝酒,听老板和老板娘跟那儿打暗语。
只听老板娘问老板:“扬子江心兑如何?”
书生有文化,差点给气乐了。都说“扬子江心水”,刻意隐去“水”字,便是问水兑好了没有。
老板接茬答道:“北方壬癸早调得。”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万物分五行,五行有阴阳,“北方壬癸水”指的就是阴阳水。又隐去“水”字,可见是在让老婆放心,水都倒在酒壶里了。
书生这下坐不住了,一拍桌子站起身,大喝一声:“有钱不买金生丽!”《千字文》里有云“金生丽水”,也隐去“水”,是书生表示我读书多,你别欺负我,你们说的我可都听得懂。
老板娘慌了,连忙将书生一把扯住:“别走别走,前方青山绿更多!”“青山绿水”……小伙伴们咂摸滋味儿去吧。
这个故事流传已久,版本不同,但反映出几个事实:首先,酒里掺水是社会普遍现象,否则青山绿水咋那么多呢?其次,“兑水业”已形成了自己的行话。某行业里出现行话,也就说明它的产业链已初具规模。故事能博得上千年来的听众付之一哂,也就说明古代小伙伴们,喝兑水酒已经有日子了。
无论是假烤鸭,还是兑水酒,好歹只让买家亏钱。有些假货那可是会闹出人命的!
比如清同治时期文人许奉恩在其《兰苕馆外史》中,讲到某年春夏大旱,定远那里种不出庄稼。好不容易到了六月,等来一场好雨,农民们寻思着赶快补种些荞麦,兴许还能把这一年挨过去。然而造假者某甲灾难性地出现了。他将次等的荞麦种子,放在锅里蒸了一道,以求其硕大光润。然而这蒸过的种子显然也都种不出东西来了。卖这种死种子,某甲获利千万,然而后果却是“由此饥饿以死者指不胜屈矣”。
看到这里,也就让人笑不出来了。
古人也“打假”,制售假货掉脑袋
假货会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古今同一。所以古代对于打假也是很重视的。早期相关规定,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
古代中国作为农业社会,由于基本不存在工业化,食品安全问题体现在,一些商家会贩卖过期、未成熟的食物,导致食用者食物中毒。
周代规定,不当时令的谷物、未成熟的果实、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水产品,不得拿到市场上出售。到了唐代,如果知道肉类有质量问题,有人已经食物中毒,还拿出来贩卖,贩卖者不但要被施以杖刑,还要“徒一年”。若有人因食物中毒而死,贩卖者会被判处绞刑。
而对于前述的兑水假酒,即使没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在唐朝时也是干脆划入制售假食品之列,重重判刑的。宋代以后,及至明清,法规日益严格,对制假售假的商贩依情节轻重,比照杀人、伤人等罪处理,其中有不少还掉了脑袋。即使无意令吃客食物中毒,运气差的商贩也难免一死。
随着商品经济日益繁荣,打假开始不局限于食品,连假冒日用品也在被打之列。更重要的是,政府不再是一个人战斗,商贾间自发组织的行业协会也加入了打假队伍。
行业协会实行一种担保制度。协会会长相当于“法定担保人”,负责约束行业内部的制售行为,评定商品质量,厘定商品价格。不要觉得这个会长很风光,出了问题,他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与之相应,凡在该行业中混饭吃的商家,必须接受行会监管,否则就没有资格在此间从业。消费者若买到假货,可以去行会投诉,获得处理和赔偿。
有意思的是,一些商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始为自己的商品防伪。宋代“任家鞋”是当时的知名国货。名声大了,仿冒的就多。老板任一郎便在他制作的鞋中,藏起一枚布条,上面写着制作时间和编号。此举起到了较好的防伪效果。明清时期,这样的“防伪验证”越来越多,甚至成了商标雏形之一。
不过无论古人如何在打假上努力,比起我们当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而言,顶多算是消费者维权的萌芽。其效果,只要看看纪晓岚遭遇的那四种假货就足以体会到了。而且前文那个卖假种子的某甲,是被雷劈死的。死亡现场还有“蒸荞误人,粉身莫赎”八个大字……可见法律不起作用,文人才会在故事里添加戏剧化效果。
古人“打假”效果有限,这是为什么?
为何古代打假法规的执行,效果如此有限?原因有若干。
首先,大规模法治化的打假,建立在商品质量的统一标准在社会得到广泛实行的基础上。有了这根标准线,假货和非假货才能泾渭分明;无视这根红线者,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质量标准,必然诞生于大规模、机械化量产商品的时代——数量足够多,才能够从成千上万个同类产品里,划定出一般质量。这不是仍处于农业社会的古代中国办得到的。
质量标准不统一,对假货的界定很感性,其最终结果,就必然是“标准不一”,导致无从辨假。打假,也就大都只能从损害结果着手。但此时,社会已经遭受损失了。
再就是,打假本身绝非仅涉及政府一方,而是全社会都应该参与的、由法治领导的社会行动。在当代中国社会,国家制定法律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方面,企业自律,消费者自发维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都是打假阵线的生力军。
而在古代,别说让消费者有维权这个观念,可能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能吃饱肚子就行了,谁还管什么假墨假靴子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
还有一点无法忽视,即封建统治者自己对于制假的态度如何。
说到这个,还真有个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古代封建帝王之“商品造假”由来已久,他们最热爱的业余造假活动,就是制造“祥瑞”。祥瑞是老天发来的内部利好消息。比如冬季里开了个牡丹花啊,屋檐上长了个大蘑菇,天书乱飞甘露乱坠神马的……在古代“天人感应”的理论依据下,那必然都是皇帝英明神武高大伟岸的结果。
一般来说,各种祥瑞都是由逢迎拍马的大臣呈上,换点犒赏大家舒坦一下。然而到了北宋年间,当皇帝的居然自己亲手整起了祥瑞。
当时说来也憋屈,宋真宗年间,宋辽大战,宋朝被迫签订“澶渊之盟”,每年要付给辽国很多岁币。宋真宗就觉得很窝囊,也不知是为了自我安慰,还是激励朝野,就自制了N次所谓“天书降临”的祥瑞,来证明自己其实很给力。
最开始呢,也就是宋真宗自己玩玩。后来各地也陆续出现山寨天书……动静大到惊动了北方宿敌辽国。按说辽国会觉得荒谬吧,可人家没有,反而对自己这么个外族政权的合法性产生了强烈的怀疑……
虽说通过造假,北宋仿佛在精神上赢了辽国一回。然而封建帝王对造假的态度也就明朗了。至于那些买到各色假货的古代文人,也只能在笔记中吐槽: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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