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 卖假货可能更猖獗

2017年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然而尴尬的是,1031条案件信息中,超过七成的“被告席位”竟被阿里巴巴一家给包了,可见电商维权和纠纷之多。

其实,中国消费者与假货打交道,从来就没有中断过,而“知假卖假”通过互联网的横行,也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由此引发的产品质量、人身健康等诸多问题,也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此背景下,“打假”就成为众多消费者行使的有效权力,可惜的是,面临假冒伪劣的产品,更多的人选择忍气吞声,使得假货依旧泛滥。

在众多案件信息中,近期在网络上公布的《杭州互联网法院10大典型案例》中,有一个典型案例为“刘艳诉秦乔、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最近引发了法律界和学术界极大争议。

根据描述,原告刘艳在一个月内多次在被告秦乔的淘宝店中购买我国禁止进口的日本奶粉,且在同一时间段在别的淘宝店铺大量、反复购买相同或相似的奶粉,要求退款并由被告支付货款十倍赔偿金,结果被认定“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不支持原告赔偿。

该案一审判决后,原告刘艳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已经上诉。因此,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不过,这一条消息的公布却引起了轩然大波,更引发了“职业打假人”到底是不是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购买行为到底能不能得到赔偿的争论。

淘宝等电商平台的崛起,也催生了一大批电商创业者,然而在这些电商卖家当中,知假售假的人也大有人在,对此,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最近就表态称: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在打假这件事情上,我们会不惜投入、不惜代价,坚持打假。我们也希望,司法滞后、行政不作为、执法不足的局面能够尽快改变。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 卖假货可能更猖獗_第1张图片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大的进步是逐渐在立法层面体现了消费者导向。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目的就是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不敢、不能、不想售假的长效机制。

在杭州公布的这一起“知假买假”的案件中,首先是卖家“知假卖假”,明知道日本奶粉是我国禁止进口的产品,却仍然坚持在淘宝上进行销售,而买家虽然很难界定为究竟是不是“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而索取赔偿的行为其实更多地可以认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正常维护。

然而,杭州互联网法院将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也在一定程度上错误地引导了社会舆论,“认定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的判断不仅直接干扰后续的裁判,给当事人造成舆论压力,更是给后续的消费者坚持“惩罚性赔偿”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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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依然有大量中国禁止进口的日本奶粉在进行销售

在2016年发布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就有明确提出,“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1993年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年来,也一直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第一位,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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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术界人士认为:消费者是相对于生产营者即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概念,该概念的界定,是以客观标准进行界定的。只要在市场交易中购买、使用商品是为了个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即销售商品)需要的,就应当认定为消费者,法律并没有对消费者的主观购买动机作出限制性规定,其合法权益就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保护。

而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的这一起“知假买假”的案件中,刘艳的所作所为被简单地判定为“恶意购买”,“大量购买涉案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购买行为“其行为本身已经触犯法律规定”,认定“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利”,而将这样尚未定论的判决公布,在一定程度上,其实对于售假者来说,无异于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形成大范围传播,不坚持对售假者“惩罚性赔偿”,互联网上的假货有更加泛滥蔓延的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严厉制裁失信者、充分补偿受害者、慷慨奖励维权者、有效教育社会公众的四大社会功能,是惩恶扬善、鼓励诚信、制裁失信的好制度。

号称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也对此认为: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救济和惩罚,更重要的是指引人们的行为,制止作恶。在哪买、买多少次、买多少、买时证据保全、买后检测鉴定、索赔…这都是消费者的权利和自由,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若行使权利尤其是多次行使权利都不算消费者,老老实实被骗才算的话,要消法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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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知假买假”的行为从法理来说,买一赔十是遵从相关规定的,而这样的行为如果不被认为是坚持消费者权益,而片面地认为是“认定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那么将来其他更多的消费者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时候,一旦被商家反告为“职业打假人”,是不是真的会更加尴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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