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晒颜值,你晒文章?这个女人酷到不像样

the End of  the  World

这是我喜欢的歌,并不深奥偏僻,是邓紫棋唱的,《后会无期》的片尾曲。大家脑补着听吧。(试了两次插入音乐链接,失败了,对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一般会果决地放弃。)

前几天写了一篇为什么要写作,尽管这篇文章没有发表,但收到了好多私信,说写得好之类。

问我为什么写作,如果我的回答是想让别人说我写的好而写作,你是不是觉得太肤浅了或不真实。

其实,很多时候,写作并不需要太多理由。

我是一个虚荣的写作者!

写作的人,需要有一种写作的虚荣。

会时刻向别人宣称写作是个好东西,写作有什么好处。间接地,这既算一种自我修行,也是一种自我催眠。

因为没得过什么奖,没有什么背书,说出这些话得时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更多时候听到别人说,我看过你的文章,等着你更新呢!也许只是一个客气,但我因此而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写作者。

我被别人当作了一个写作者而期待这件事对我来说,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就这样我满足着自己作为写作者的身份而写作,心里生出了一种写作的责任。

写作的人,需要有一种文字的虚荣

文字是一个美妙的东西,在的人都深有体会。

我对文字的痴迷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积累,二是表达。遇到戳中我心的句子和词汇,我会毫不犹豫据为己有,就像有的女生收藏限量版口红一样,所以在我的摘抄本上,有各种各样我喜欢的句子和词汇。积累多了,摸索出了感觉,在自己写文章的时候,也时不时会蹦出一两句自己觉得帅哭的句子,拿出来炫耀。以前在人家的文章中看到,觉得这句子真够劲啊,直戳到我的心窝。现在可以在自己的文章中看到,感觉别的女生晒颜值,晒包包,晒马甲线,我晒好句子,击中人心的句子,优美的不得了的句子,一样的炫酷吊炸天。你看我就是这么虚荣。

写作的人,必须有一种自信的虚荣

一直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拥有百分之一的天赋,而缺乏百分之九十九勤奋的人,所以我也觉得上帝对我不公平。

从小上学,我一直用百分之十的时间去学语文。数学、英语会各自占去百分之四十的年时间。数学学的好的同学肯定会问还有百分之十干嘛呢,去写作了。

当然那个时候叫写日记,写作文,对,没事就写。因为数学枯燥,英语乏味,我就是在这样及其纠结和无奈的三足鼎立之下,考上了高中,加入政史地的大队之后,语文和写作的时间比例基本没变,而数学和英语的变了,现在想想之所以其他科目不太突出的原因也在这里吧。

受尽无限的刁难,因为要对着一桌子自己不喜欢的菜以营养丰富长身体为由吃的津津有味,我是没有那个表演天赋。坚持着以不太友好的成绩,非常难看的姿态考入中文系,感觉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爽快,老娘的天中午亮了!因为始终觉得我是可以写的,我可以是一名成绩很差的学生,可是我真的很会写啊。那个时候还不太有写的好坏的概念,尽管语文老师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来念的情景历历在目,可是物理老师那种轻蔑的眼神也让我刻骨铭心。

上大学中文系后,对文字天生的痴,加上那神奇盲目的自信,我得到了很多机会去展示这种虚荣,于是自信不断地增强,直到有一天我和同学被叫到老师家里校对他的书稿,我觉得这种虚荣的自信真给力。你觉得呢?

写作帮我找到自我,成为自己

有段时间我开始学习心理学,最终发现自己最想要的是一个内心强大的,懂得共情的写作者,而不是心理咨询师。

有段时间喜欢穿衣搭配,向往美好的形象,最终发现自己最想要的是不辜负人生,能够做最好的自己的优雅自我。

有段时间苦闷自己太过耿方正,不懂圆滑谄媚,却发现个性不羁,不喜欢顺从的自己,在夜深人静时,在纸页上纵横驰骋,灵感涌动,激情高涨地写下篇篇文字是那样的富有魅力。

写作让我懂得珍惜自我,让我更加自由舒展。因为下笔的时候,违背自己的意愿和风格去写作时痛苦的,所以,写作也是一个守候自我的过程,它让人变得更像自己,更加靠近自己,写作的人会迷茫,但很少迷失自己,因而会痛苦。

喜欢写作的几个理由:

我喜欢做着漂亮的指甲敲击键盘的那种巴拉巴拉的感觉,我喜欢用文字和自己聊天,而不用和别人絮叨,感觉比较酷。我喜欢在空白的屏幕上敲下那些可爱熟悉直戳人心的文字,然后和大家互动的感觉。我喜欢在一个人无聊的时候,还拥有深刻到骨子里的清醒。看到这些希望你下巴颏还在,没掉下来。

我想成为一个像张爱玲那样内心强大,有个性,有才华,有自由,有美丽的女人。仅此而已。

经常醉心于键盘噼噼啪啪的声音,喜欢看那些互不相干的文字,在我手下变成一篇篇可以阅读的文字,喜欢那种创造的感觉。

别人晒颜值,你晒文章?这个女人酷到不像样_第1张图片

喜欢《红与黑》,因为喜欢感情的温度,我从不觉得谈感情麻烦,我经常痴迷于真挚的感情,却烦于人际社交。喜欢《平凡的世界》,因为喜欢真实的一切,我从不觉得平凡不好,我经常向往隐居山林,最讨厌高楼大厦。喜欢《莲花》,因为喜欢凛冽的个性,我从不觉得直接、出众有什么不好,我经常告诫自己要做不同的人,我最厌恶人云亦云的顺从,违背心意的恭维。

喜欢鲁迅,喜欢他的幽默和犀利,喜欢鲁迅的嬉笑怒骂,喜欢他敢于摒弃社会偏见娶自己学生的勇气,喜欢他直愣愣的个性,他不会拐弯,不会奉承,不会左右逢源,喜欢他的那份对后辈的真挚,喜欢他没有抛弃劳苦大众的一面,喜欢他写自己的家乡,喜欢他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喜欢张爱玲是因为她活的最自我,最骄傲,最独立。

我希望通过写作可以成为这样的女子。


别人晒颜值,你晒文章?这个女人酷到不像样_第2张图片


爱上写作如同爱一个人,是辛苦的,可,爱的滋味又是如此的令人陶醉,痴迷。

我宁意辛苦,我愿意盲目地相信我是为你而生,我愿意相信你可以让我实现我想要的一切。好吧。

这篇文章透露过多个人信息。不喜勿喷。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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