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伤害了我,就别想一笑而过

昨天下午发生的事情,至今我一直耿耿于怀,想原谅那个学生,但是却说服不了我自己。这种事情在我当班主任的七年中是第一次,我相信也会是最后一次!

昨天下午第三节刚下课,回到办公室政教处王主任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办公室一趟。从他的语气中,我就预感到估计又有学生违纪了,并且我提前还不知道。这种情况以前多次发生过,每次我都非常被动,每次都让人愤怒。

果然,事情是我们班一个姓李的女生引起的。在今年的三月十二号,我亲自给她写了一个假条,允许她每周二下午四点外出参加补课。这种假条,我只给她一个人写过。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她好不容易想学习了,作为班主任,我得支持,并且还应该大力支持,毕竟这是家长和我都非常愿意看到的现象。

考虑到每周二都让她家长来学校请假也确实很麻烦,并且她已经办了一个走读生证明了,而那个时候办理外出训练证明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我明知道这样的做法是不符合学校规定的,但是,为了帮助她学习,我愿意给她破例。如果学校领导发现了,我也愿意接受惩罚。

你伤害了我,就别想一笑而过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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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过去三个月了,都没有什么问题,何况这个学生已经请假出去学特长了,不在学校了。但是,昨天却出事了!

原来昨天门卫师傅接到政教处王主任的通知,临近期末考试了,要严查学生非正常请假外出的行为。当其他班级的学生拿着我给小李写的假条外出时被拦了下来,最终才东窗事发!

我真得感谢那位坚持原则的门卫师傅,要不然这件事情恐怕我一直都不会知道。

原来在我给小李写好假条的第二天,她就把假条转交给了其他班级的两个学生,写上了他们的名字,同时还更改了外出的时间!于是,小李和另外两个学生就这样堂而皇之的非正常外出了三个多月,直到昨天才被发现!

面对这样的事情,我没有理由不愤怒。在我质问小李为什么要把我给她写的假条转交给别人使用时,她的说辞是,本来要给我说的,但是我给她写好假条的第二天她没有找到我,又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于是,就不了了之了!

天呐,这不是什么大事?恐怕她还会因为帮助了其他人心里暗暗的骄傲吧?已经是再有一个月就要上高三的学生了,并非是不懂事的小学生了啊!我问她的时候,她是非常清楚走读证或者特长训练证是不能借给别人使用的啊!莫非这就是所谓的无知者无畏?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实实在在是对我的一种欺骗,欺骗了我对她的信任,欺骗了我的一片好意!并且长达三个月之久,这真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我当即指示学生会主席,通知学生会督察部,以小李多次违反学生会和学校纪律为由,把她从学生会中清除。并且安排电宣部学生,立马把清除她的消息公布在政教处外面的黑板上。

其实,我这样做并非公报私仇,而是有实实在在的依据。作为文体部部长,主要任务就是带领部员查处学生们仪容仪表不合格的问题,而她自己却无数次的涂口红,带耳钉。每次都是提醒过她后,好那么一两天。说心里话,这样的学生根本就没有资格带领好文体部,我早就想把她从学生会清除了,但是考虑到她毕竟是我班级的学生,并且我刚接管学生会,所以一直容忍着她。

但是,就在昨天,想起来她这一学年来给我有意无意制造的各种麻烦后,我终于忍无可忍了。在把她清除学生会之后,我还要求政教处给予她严肃处理。此外,我还安排五个学生把她没有带走的书和生活用品,一股脑给她送到学校门口。我的用意就是再也不想见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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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已经过去一天了,但是,想起来后心里依然没有平静。作为一名班主任,我可以接收学生学习不好,我也从未因为哪个学生纪律不好而厌恶过谁,我甚至可以包容那些人品存在问题的学生,但是,我无法接受学生对我的欺骗。

我曾经多次给学生们说过,你们可以欺骗我,但是机会只有一次,我绝对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在此,我想告诉小李的家长:无论她多大,在您面前永远都是孩子,但是,学校也是一个讲规矩,有规则的地方。当她触犯到纪律的时候,如果因为她在您看来还是孩子而免于处罚,那您是在真正的害她!做错了受到惩罚,这样有利于培养她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习惯,这才是真正的对她好。

我还想告诉那些曾经欺骗过我的学生,尤其是故意欺骗过我的那几个人,有些事情,我不给你计较,但是并不代表我不在乎。你曾经给我造成的伤害,我并未忘记,而你的道歉也并未抚平我的伤痕。我之所以不给你计较,是因为我是老师,我应该有相应的气度。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明白,这并不代表我欠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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