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曲久循,渐生残忍

时隔五年,我重走了小镇北边的那条街。路面依旧是坑坑洼洼的,偶尔有平整的地方,车轮压过也是尘土飞扬。小街两旁的店铺,还守在原来的位置,只是装修的新了一些。

走了一会儿,从后面冲出来一个人,十分粗鲁的摘掉了我的墨镜,然后指着我哈哈大笑:“萧甜,真的是你啊,刚才豆子说在村口看见你了,我还不相信呢。”

只是建材老板家的儿子,五年前我们写作夏令营在这个小镇上进行为时一周的长篇极限创作,他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准时敲响我的房门,送来看不出是什么来的早餐,而我一次又一次的带着起床气拒绝了他,直到要离开的那一天,我和果子一起吃了他送来的东西,然后胃难受了一整天,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把我们送上车还不停的拍着玻璃问我,萧甜,你稀罕的那个薛之谦是干什么的,他为什么会唱歌放在你的手机里......那时候我开始觉得,我是多么讨厌胡搅蛮缠的男生。

出来这条镇北边的小街,其他地方已经看不出小镇的模样了。原先的池塘被填平做了健身广场,种满树的小山丘也被推平盖上了房屋,村口盖了一个三层的超市,商品琳琅满目,却没有我需要买的东西。在这里,我遇到了小葡萄。

她的模样没有太多变化,看到她恶狠狠的往购物筐里扔东西,变的大概只是心态。小葡萄家就住在村口,开着一家杂货店,五年前那会儿,毛毛闲着没事了就往她家跑,后来实在不好意思了,就拉上我一起往那跑。然而自从有了我的加入,毛毛就只剩坐在一边看的资格了,我俩说话,他压根插不上嘴。但现在的葡萄,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

毛毛比我签约早,一回湖南就长在公司里了,天天念叨着长大之后要回去娶小葡萄。那时候美婷负责我俩的稿子,时常可以听到毛毛的一番“深情向往”。我坐在小葡萄家的沙发上想到这些,轻轻的笑了一下。

“甜甜,我记得你那年住在这,每天都会换不同的裙子,都是大红色。你看这现在,还是一身大红啊哈哈。”

“甜甜,我妈那天去烫头,我跟她说,你看甜甜又长又顺的头发才好看,结果她还是烫了一头的卷。”

“你上次来的时候放在屋里那电脑的歌我现在还听呢,我老公也觉得好听。”

葡萄一个人碎碎念着,她儿子在我镜头前摁了一片指印,终于在我第N次拍开他的手时哇哇大哭起来。我只好把UV镜拧下来给他,尴尬的告辞,半个多小时一句话也没插上嘴。

五年前住在这里,觉得镇子真的好大,虽然人来人往的只有镇北的小街。现在觉得镇子好小,不知道是因为腿长长了,还是因为这几年见识了太多大城市。

我曾以为,代代生活在这里的孩子,总有一天会和我们一样,想着去看看外面更大的世界,哪怕最后遍体鳞伤,累了再回来,柴米油盐,粗茶淡饭,坚信日常所需才是永恒。但事实上,他们更沉迷于在能够意料的未来下生活。

我却觉得,这份安稳中似乎少了什么,天长日久,发酵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可是,似乎一切本该就是这样。

我最后一次走过街角,再也没听到一曲薛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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