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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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海证监局依法对王宇内幕交易“*ST蓝丰”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3,624,485.32元,并处以3,624,485.32元罚款;安徽证监局依法对融捷集团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对融捷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加祥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中钰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中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明玉、储百顺、吕王德、高义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王宇作为蓝丰生化副董事长,系蓝丰生化拟收购平光制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内幕交易“*ST蓝丰”;融捷集团在增持“乐金健康”比例达到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钰科技2014年财务报告、2015年半年报、2015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间关联交易披露出现重大遗漏,并且未临时报告关联交易。

  证监会将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提升行政处罚效能,严惩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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