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狒狒是在大伯家。他家住在县城一座两层的洋房里,很是宽敞漂亮。一进门有一个暗门车库,设计的既美观又巧妙,院子不大,但五脏俱全。我们去的时候正值盛夏,各种花卉争奇斗艳开放,很是壮观。
狒狒就是在这一片祥和气氛中,出来搅局的罪魁祸首。“汪汪汪”狂叫的声音,似在表达对我们的不欢迎。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狗都和人一样有极其尖锐的观察力,但那一刻我知道,狒狒自带这种功能。
我们是来带它走的。
我爸很喜欢狗,在大伯家见到狒狒后,喜欢地无以复加,丝毫不管我妈对狗的害怕和厌恶,硬是让我大伯忍痛割爱,将狒狒送给他。狗是很恋主人的,但狒狒不是。对于我们,它只有刚开始面对陌生人的一时不适应,就连我们把它抱上车,它都没回头看一眼。
车启动时,我看到站在门口的大伯朝着车里的狒狒挥手,距离越来越远,他的表情连同动作,慢慢地消失在了茫茫天地间。我看着坐在后座的狒狒,眼神中带着迷茫和无波无痕的光,似在说既然割舍,那就断的干干净净。
那一刻我喜欢上了这个要来我家的朋友,在它身上我好像看到了自己。与其都痛苦,不如我自己承担,有着如果放弃,便永不相见的决绝。
狒狒的到来,在我家除了我妈每天的唠叨之外,并没有多大变化。我爸依旧忙碌,每天早出晚归。虽然是他将狒狒抱回来养,可他因为每天的奔波完全忘记了这一责任。
反倒是我们姐妹几个很积极,为它搭了一个窝,构造像极了《棒球英豪》里小胖的窝。当然不能和它之前的家比,毕竟人家那是楼房,而我家,连人住的都是平房,更遑论狗。而且狒狒也没有小胖那样开怀的性格,更没有它偶尔勾搭一下隔壁家狗的本事。它每天就是吃喝拉撒睡,有点儿猪的日常。
我那时对《圣斗士星矢》近乎痴狂,梦想着拥有阿顺的星云锁链,那时我的玩具中有一个彩虹拉圈,我经常将它约等于阿顺的绝杀武器来玩闹。
有天我见狒狒仍旧死气沉沉,便将它的锁链打开,用我的塑料玩具攻击它,力道不大,但花样百出。不知道是阿顺突然附体,还是我哪根筋搭错,挥出去的那一下像收不回来一样,张牙舞爪地朝狒狒飞奔而去,它吓坏了,然后跑了。
等我缓过神,才发现它早已无影无踪。
我们村不大,可体型不大的狒狒到底蹿哪儿去,找起来也颇费周折。爸爸去村大队,请村长广播,希望村里人帮忙找一下。妈妈虽然平时厌烦它,这时也着了慌。我很着急,可能因为初见时的心意相通,让我知道,这个看起来满不在乎的傻狗,其实比谁都要重情义。
我们是在村东口的菜地里找到的它。通体黑色,两条小腿站起来还不到我膝盖,小尾巴来回晃悠的傻狗,此刻正用那呆萌的大眼睛四下张望,不知望向何方。它看到我们来,眼神回转,又恢复成平日的灰白色,毫无生气。
那时我才恍惚觉得我对它第一印象的判断,大错特错。它不是敏感度很强,而是没有这东西。大概也同我一样,觉得内心不依赖,离去时也可以潇洒豪迈。
这便是我对它的全部记忆。几次开玩笑的玩闹,偶尔想起喂它吃食,还有将它弄丢又找到。时常会想起他没有狗鼻子式的灵敏,根据气味,依旧找不到回家的路。脑海中时不时蹦出来一个画面,它抬着狗头,向我摇尾乞怜,我丢给它一块肉骨头,扬长而去。
我一直奉行,即使我们是好友,也应有距离的原则。对狒狒也是。
可我没想到,离别来得那样快。
那是初二放学的下午。我走在乡间的小路,温热的空气,异常躁动,让我的心也七上八下,好似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因为做值日放学迟了,我的脚步很快。可当我到家,却并没有听到狒狒不中气十足却象征性欢迎我回家的温馨声音。
我以为它又丢了,发了疯似的,从屋里找到屋外,从院内找到院外,恰巧碰到从晚市回来的我妈,她的一句话,彻底让我石化。
“我把它送人了。”我妈向来是温婉的,可那一刻我觉得她的声音那样刺耳,仿佛刺穿我的耳膜,直达心底。我一直知道她不喜欢狒狒,可我不知道她的不喜欢那样无声无息,彻底断送了我和它仅有的联系。
我不知道怎样形容当时的感觉。好像是惋惜,我还没和它说再见,怎么就离开了呢。好像是解脱,也许在我们家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太过惨烈,不适合它,也许它的新主人会对它很好,也许还夹杂着愤怒。是你们硬生生把它从大伯家抱来的,可没经过任何人同意,又将它拱手让人。
原来我与它的缘分仅仅两年。
十几岁的我,懦弱胆小,连情绪都是轻飘飘的。初听到消息的震惊慢慢回归原位,剩下的只剩疲累。
我能怎么样呢?那时我这样无力地想。我甚至没能力为它买像样的狗粮,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偶尔陪它玩耍,以求自己心安。我将回忆拉长,认真回想,才想起,它在我家,最好的吃食竟然是狐狸食,还是邻居送的。
自此我再也没见过它,连它的消息我都拒绝去打听。我像一个鸵鸟,以为将头埋进沙子,对周遭一切就可充耳不闻。
我在内心为它搭建了一个梦。梦里的它,有真心喜欢它的主人,没有我们那样的敷衍。它不再孤独,对气味似乎也有了一些感觉,摇尾巴时少了可怜样儿,多了一丝撒娇的感觉。每天早晨跟着新主人晨跑,伴着熹微晨光,在暖阳中迎接新的一天。我希望它忘记我们,就像自以为的忘记大伯一样,不带留恋。
因为忘却有时才是幸福的开端。
许多年后,当我偶尔看到和它长相相似的狗时,总有一种恍惚感。依稀记得炎热夏季,它站在热气腾腾的院中,朝我吐着舌头。还会想起它看见我们为它搭建的新家时,眼中闪现的欣喜,可我心里明白,这些都随着旧时光离我越来越远。我曾因这件事,内心埋怨过我父母,怨他们没有好好对待它,最后还抛弃了它。
可后来我想我最应该恨的是我自己。
我口口声声的说将它当朋友,可到头来还是让它离开了旧主人,明明知道最无法选择的是它。我喜爱它,但又远离它。大概也是怕有一天它离开后,在长长久久的岁月里,想念会将我吞噬。它被送走时,我明明可以声声质问它被送去哪儿,明明可以不顾父母反对,不怕得罪邻里,将它寻回。可我什么都没做,任由那份伤害和悲哀蔓延。
我常常想如果前尘往事可追溯,我一定会拼命保护它。如果那时我勇敢一些,不怕受伤害,也许即使以后它真正离开,我也会笑着祝愿。
可世间最悲哀的事却是没有如果,它终究成了我生命中留下的遗憾。
狒狒,我那样懦弱,连你都没保护好。
你走后,我再也没养过狗。
文:叶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