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应当从总体战略、业务运作、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各层面,全面应对结构性存款新规要求。
原标题:结构性存款新规中小型银行之应对策略
来源:毕马威KPMG(ID:KPMGChina)
10月18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从产品准入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销售管理、投资管理、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全面规范了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
一、综合考量业务管理能力和多元化负债结构需求,决定当前结构性存款业务去留
因此我们建议,银行首先就当前是否具备满足业务管理和监管合规的能力、满足上述要求需要付出的成本、目前开展结构性对于负债多元化结构管理的必要性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二、放弃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银行,需全面调整经营策略和资产负债摆布
因此,我们建议银行,在宏观层面,统筹资产负债管理,评估在过渡期内逐步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对银行资金来源的影响。对于依赖性较高的银行,应做好替代化产品的承接,制定通过其他负债工具补充资金来源的计划。避免因“规模情结”高成本吸收负债,兼顾流动性与盈利性目标,持续关注负债约束对2020年经营预算制定工作的影响。
在微观层面,建议银行一方面在负债产品的设计上综合考虑目标客群在利率、期限、流动性等方面的诉求,推动产品创新,增强吸储能力,推动核心存款增长。另一方面,挖掘资产业务派生稳定存款的潜力,通过客群研究、客户画像、客户关系综合定价等技术手段,改善客群结构、增加客户黏性,以缓解银行的负债端压力,夯实稳定负债基础。
三、仍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银行,需提升自身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能力
分析自身管理现状,厘清管理差距,制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申请计划;
从满足监管机构对于获取普通类衍生品业务资格角度出发,建设完善的衍生产品交易前、中、后台自动联接的业务处理系统和实时风险管理系统,其功能应包括结构性存款衍生产品拆分簿记、平盘端簿记、头寸统计、每日估值、风险计量、限额管理、压力测试、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核算支持、到期处理等。
在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开展过程中,银行应从以下方面,着重提升自身业务及管理能力:
衍生业务的复杂程度显著高于传统业务,在“假结构”被禁止后,银行需要具备设计真结构、进行平盘交易的能力,并通过挖掘合理的平盘价格,保证结构性存款定价的市场竞争力;
加大对分支机构客户经理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结构性存款的收益及风险认知。分支机构负责对投资者进行教育,确保投资者理解结构性存款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减少相关的投诉及纠纷;
流程环节包括询价、定价、平盘;存续期每日估值、计量、限额监控、押品管理,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资本计量、会计核算;到期收益计算及清算交割等;
明确结构性存款嵌入衍生工具的账簿划分,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衍生工具套期保值类交易和非套期保值类交易业务分离制度;开发估值模型,设计相应的风险计量指标,开发计量工具或系统,设定限额指标,开展日常监控及超预警、超限额管理;特别地,针对《通知》新增的市场风险资本限额,进行限额测算、额度分配,细化市场风险相关各业务组合的资本限额及其他限额指标;
由于结构性存款衍生品拆分及平盘交易,衍生产品名义本金总量可能大规模上升,导致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变更。另外,在衍生业务开展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提高交易对手准入管理、双向押品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降低衍生业务风险水平;
包括衍生品业务现金流计量,将计量结果纳入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风险指标计算;
结构性存款的价值将受到挂钩标的波动的影响,因而入账估值需建立相应的模型,确保会计入账金额准确。
综上所述,《通知》将会对中小型银行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各银行应首先在战略层面考虑是否保留结构性存款业务,如需保留,则需从前中后台的人员团队、政策制度、模型工具、管理流程、数据系统等层面综合提升管理能力。考虑到监管给定的一年过渡期,各银行均需尽早评估自身情况,制定整改策略,确保过渡期结束后实现合规。
毕马威在商业银行衍生产品资格申请、资产负债管理、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及系统实施、衍生产品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及系统实施、套期保值策略管理、估值模型设计开发等领域拥有多年经验积累,曾协助多家各类型银行开展相关建设及持续提升,如有需要欢迎垂询。
版权说明:感谢每一位作者的辛苦付出与创作,《Bank资管》均在文章开头备注了原标题和来源。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发送消息至公号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