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点苍
我每天都在键盘上打字,十年间,用坏了好几台电脑和好多个键盘,每一台用坏的手提电脑或是键盘上都有被我的手指磨亮的痕迹。
我没有仔细计算过十年来,光是在小说上,自己写了多少字,也许是一百万,也许是两百万,也许更多一点,是三百万字,但是只有一两个人看过其中很少的一部分章节。
遇到很久不见的朋友或是旧同学,总是会问我,你的书出版没有?
这时,我总是有所迟疑,因为记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要出一本书。
出一本书当然很好。
我二十岁的时候写出这辈子的第一个长篇小说,扬扬洒洒三十五万字。我背着几公斤重的书稿千里迢迢去京城投稿,无果而归。母亲总觉得自己的女儿有才华,或者无论有没有才华,作为母亲都会很珍惜孩子的努力与付出,所以,她说要掏钱给我自费出书。人脉甚广的小姨父也主动而热情地帮我联系出版社。
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二十出头,家里的生意也正是很红火的时候,完全能拿出一笔给我自费出书的钱。
既然母亲愿意出钱,小姨父又帮找出版社,出版一本书,应该不是很难的事。
可是临到交稿的时候,我又犹豫了。因为觉得自己写的确实不够好。
二十出头的我写一个三十几万的长篇,无论阅历还是笔力都显得疲弱和苍白。哪怕为了查相关的背景资料,我在大学图书馆度过了很多个啃馒头、喝白开水的日子,读过自己也计算不清的历史、人文、民俗资料,接着又花了一年的时候坐在自己的小书店里靠手写完成书稿。
虽然来之不易,但写作的人,又有谁是天生就腹有诗书气的呢?哪一个不是靠着日积月累的阅读、练笔,才能达到下笔有神的境界?即使还没到这种境界,只要是动笔写作,之前也总有数年的读写过程作铺垫。
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写作来说,这句话也照样适用。
可是也不能因为有所付出,就要急于证明,尤其用一本书的形式来证明你一直在写作,甚至证明你是个作家。
写作从来都是一个人的事,任何人都介入不了。写作也是个人的爱好和选择,不是因为要证明什么才去写作,所以写作最初的动机和出发点都是纯净的,只是因为我喜欢、我爱、我想写,想以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写的时候必定没有想过写出来要给谁看,没有要迎合谁的意思,更加没有要证明什么的目的。
所以,把文字变成一本书这件事,突然也不那么重要了。
最终我放弃了自费出书。
在此后的一些年里,我偶尔也会收到别人赠送的自费出版的书籍,同时我也发现周围的人收到和我一模一样的书。
这样的书在每一次单位作岗位调整的时候,都会从一些办公室的柜子里、抽屉里,甚至废纸堆里冒出来,而它们无一例外都是新的。
它们也许只被随便翻阅过一两页,也许从来就没有被打开过。
它和办公室那些废报纸有着同等的待遇,哪怕它在写作者眼中曾被视作珍宝,如同自己的孩子,但孩子一旦被别人收养,下场就由不得你。
每次看到别人自费出版的书被扔来扔去,最后被扔进废纸堆,和旧报纸旧杂志一起变卖给收破烂的老太太,心里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哀伤,即使那不是我写的书,即使那个写作者因为工作上常常为难我而令我感到厌恶。
都说文人相轻,可是文人也有同病相连、惺惺相惜的时候。
大概因为见过太多自费书悲催的下场,所以,我始终坚持绝不自费出书。我总觉得亲生的孩子,饿死也不送人。
只是不自费出书,谁又来帮你出书呢?
很久以前进过一个小说出版群,里面很多出过书或没出过书的写作者在讨论出书的问题。
有人说,要保证自己写的书能出版,就一定要按出版商的要求去写,要迎合市场。
也有人说,就算一辈子不出书,也不会为了迎合出版商和市场进行写作。
两种说法各持一词,相恃不下。
我一直潜水旁观,并未加入争论。我只是觉得各人写作的出发点不同,写作的价值观不同,所以也难定孰是孰非。不过若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宁愿选择后一种,不为出书而出书。
写作对于我来说,是阅读之外的延伸,是阅读和思考进行到一定阶段后的质变。
写作最初源于爱好,它是一种呈现情感与思维的方式和手段,绝不是以功名为前提。虽然有人因写作而获得功名,但相信这不是大多数爱好文学和写作的人提笔写作的动机。
因为这样的执念,我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书房里一写就写了很多年,若有人问出书的事,会谦和地答一句,不晓得何年何月!
这样一来,我的文字就成了养在深闺的姑娘,只听其声,不见其人。
文章藏得越久,人们越想知道你写了十年还没有印刷出来的是怎样的文字和故事。
有人建议我把文章发到网上,毕竟现在有那么多的网络文学平台和写作平台。
可是我有又些瞻前顾后,一是觉得网络文学的读者大都是青少年,而我写的恰好不是年轻人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学。
其次,网络抄袭严重,在网上写作的人,相信大部份都遇到过文章被侵权的状况,最糟糕的还是侵权之后维权困难,这也是我始终不愿意在网络上连载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只是这样一来,对于我这样藉藉无名之辈,即不愿意迎合市场又不愿意自费出书,更不愿意在网上连载,那自己千辛万苦写下的数十万不是就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吗?谁都知道天底下再怎么美貌的姑娘一旦嫁不出去,最终的下场还不如作了别人糟糠之妻的丑妇。
不知这算不算是作茧自缚?用自己的文字捆住了自己的手脚?
突然有一天,女儿不知从哪里听说我一直在写书,问我说,妈妈你写的书在哪里,给我看看好吧?
我说,写是写了,还没印成书呢?
她说,那你写在哪里了?反正我还不怎么识字,你念给我听好吗?
也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我竟然觉得再长、再好、再稀奇的文章都不过是一些文字符号的组合体,而纸张不过是它的载体,它并不因载体的不同而失去存在的价值。
这样的恍然大悟,令我这个坚持传统写作的人也不再排斥网上写作。
再后来,读到朋友老公发布在上的文字,虽然只是每次化疗之后的感想,可是正是那些细腻又深刻的文字一句句敲在我心里。
朋友说,她鼓励丈夫把自己的感悟写下来,是希望将来让他们的儿子长大以后看到。
所以,我看到的应该是一位患癌的父亲写给年幼的儿子的文字,只是我没有在他的文字间看见恐惧、悲哀与绝望,相反,他对生与死的冷静思考和对生命的热情赞美,令我肃然起敬。
我因此想起网上流行的一句话:除去生死,一切皆为小事。
再看自己写下的文字,与生死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它存在我的电脑里或是发布在网络间,亦或是印刷成册,无非形式与载体不同,我又何必为此长久纠结呢?
当我说我要把小说拿来连载的时候,闺蜜呛我一句,你舍得吗?
我说,舍得!从前舍不得,现在舍得。
人到中年,若再为一些旁枝末节、无足轻重的事情纠结下去,岂不是白白耗费生命?
我想,以后若再有人问我什么时候出书,我不必拿“不确定“来当长把伞,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告诉对方一个网络链接,然后说一句,有兴趣自己去看!
至于侵权和抄袭,自然是网络写作者心中永远的痛,但也总不能因为怕被抄被和侵权就不写吧?就像不能因为怕下雨便永远闭门不出一样。
我自认不是一个高明的写作者,我的文字也不可能代代相传,我的名字自然也不会流芳千古。我写作,也不过是娱乐自己,然后顺便娱乐读者。计较那许多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