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爆款,如何打造超级IP》

这本书用了大量案例去阐述娱乐文化领域背后的故事,体现不同的策略对应的不同结果,从而得出爆款策略的重要性。

全书总结性的语言不多,更多的是案例的陈述,可能是翻译的问题,总结观点时有第二点、第三点,却怎么也找不到第一点在哪。另外对文娱界不了解的人,这么多案例还真有点头疼,找不到核心。下面是我对作者在书中观点陈述的一个总结,这是提出血肉之后的骨架,便于了解全书的逻辑:

一、投注爆款

电影工作室的资源是有限的,就牵扯到对不同项目资源的分配问题。

爆款策略,就是给未来有望创造最高收入和利润的作品大量的资源,换句话说给这类项目的权重非常高;

与之相对的平均策略,这里不是说每个项目所分资源相同,毕竟不同项目需要的资源本身就不同,而是说所有项目在领导层的权重是一致的,要吃不饱,就都吃不饱,不偏不倚。

那么问题就来了,你怎么知道那个项目能够产生高额收益?况且文娱领域的不确定性很大,从流行文化的快速变迁可见一斑。

文娱产品的好坏是从大众的反映来看的,而人的心理是最难揣摩的。

所以,所谓的可能的高利润高收益项目,是基于领导层的经验和判断,说的虚一点有点像赌博押宝。

押中了,可能是数倍的收益,一部电影的收益,可能就是全年的收益。

而且一部电影的制作流程可能经历数年,而观众口味变化无常,未来如何很难判断。

文娱领域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导致爆款策略有着巨大风险。

你一款产品投的越多,一旦反应平平那就是巨亏。

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的,一部大片就可以撑起一年的业绩,也就是说大片的投资收益率更高,高风险高收益还是很匹配的。

而一般的电影,虽然风险较低,投资较少,亏也亏不了多少。

但是如果盈利了,也赚不了多少,从投资收益率角度将,收益率也不高。

从押宝角度讲,大片有着高风险,而对应的可能投资收益率却很高;而普通片子风险相对低,但是可能的投资收益率也很低。

在股票投资中,有句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用来说明分散风险。

用在这里话,不应该是平均分配资源给所有项目,而是尽量根据资源,多投资几部大片,用来分散风险。

对于普通片子投多少,就需要根据公司控制人员的风险类型了。

但是,这是一个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时代。如果只局限于普通片子的投资收益率,可能最后什么都不剩了。

首先,如果只局限于低收益率的项目,就意味着每天考虑的是低收益率有无的问题,高收益率便不复存在。

用电影的圈子效应来解释的话,就是你长期不对优秀的题材大量投资,意味着如果有好的题材也不会主动找你去投资。

既然你都不愿投资,何必去找你浪费呢,毕竟还有那么多的制片商。

从此你的视野里就只剩下题材平平的片子了,你已经从高收益电影阶层的圈子跌落。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结果,没有好的题材和剧本,再好的制作和营销等等,都是妄想在沙漠里种出美丽的鲜花,能长出的只是仙人掌。

既然爆款策略能带来这么多好处,是不是小规模片子就没有必要?

其实,正如前面所说,爆款重要,最好多投几部用于分散风险。而小规模的片子也很有必要。

一是小规模片子可以用来填补生产线,大片毕竟是少数几部,人员、固定资产、渠道,在大片的制作期间都需要得到合理的利用。

二是小规模投资可以充当试金石,根据观众的反映,需要观众的口味,用于发掘下一个爆款。

三是对关系的维护。包括员工、合作公司、渠道商等,小规模片子制作时间相对较短,能填补员工的时间,得到锻炼;也能用于磨合合作公司的关系和流程,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

二、爆款发行与承销

目前策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爆发式,就是通过前期大量在宣传上的投资造势,然后推出产品;一种是渐进式,通过前期小范围宣传,根据反应再大范围宣传。

这是两种不同的策略,如何取舍,还需要从消费者选择的心理去考虑。

首先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所以社会影响力对个人的选择很重要。

这就意味着,如果选择爆发式策略的话,通过造势,可以极大的促进消费者去选择。

特别是流行文化领域,如电影、音乐,如果整个环境中都在谈论这部电影,出于好奇,或者有共同话题,没有看的人都会选择去看一下。

所以,是否具有好的声势会给不同产品整个上市期间带来不同命运。

可是造势本身一是需要大量资金,二是承担的风险也很大。

特别是对于小型的发行和承销商,他们资金量小,而需要投资的项目多。

用爆发型,一部电影就花费了大量资金,如果市场反应没有达到预期,就意味着巨额亏损,严重的可能导致财务危机,直接倒闭。从以往的历史中,这种事情也发生了很多。

所以,策略的选择也是需要根据自己的体量。

小型的发行承销商,多选用渐进型的,能够降低风险,但是后劲略显不足,难以达到爆发式的那种效果。

相反的,大型的公司一般选用爆发式的,他们本身的运营成本很高,而且影片、歌曲等好的资源分丰富,所以通过爆发式的可以很快发掘好的产品,同时也是立竿见影的获得收益;反应不好的,就直接替换。

目前有一种创新的合作模式。就是小型和大型的合作,小型用于前期发掘,大型用于后期造势。这种模式,很好的利用了两者的优势

三(四)、投资超级明星(超级明星的回报)

将这两者何在一起陈述。

首先讲一个概念,叫做创意人才市场:

创意人才市场,有两个很重要的特征,一是个体间的差异非常明显。比如影视领域的巨星之间都是有很大差异的,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

二是关于市场中超级明星的收入影响因素没有绝对的指标,而是自身与他人的相对表现,即本身与对手较量的结果。

这样的两个特点,导致的是赢者通吃的结局。

首先要成为巨星,模仿是没有用的,需要有自己独特的地方。

而收入的影响因素,取决于自己与对手的较量,意味着蛋糕就那么大,你得到的取决于你能抢多少。

成为巨星后的巨大吸力,将观众的注意力,投资商的注意力都积聚在个人身上,从而引发巨大的资金吸力。

这也意味着对手所能得到的资金大量减少。

从演员的收入来看,处于最顶层的少数着往往是带动产品价值的中间力量,收入也是将后者甩的远远的。

巨星产生的吸力,也可以用品牌效应来解释

打个比方来说,看一部电影,我们往往会关注主演是谁。

如果主演中有自己喜欢的人,我们也往往愿意为这样的电影买单。

其实,这表现的是演员的吸引力,而体现的则是其个人的品牌效应。

我们相信他的电影是一部好的电影,一方面基于他过往的历史;另一方面,基于的实力和演技,这些都不会差。

包括明星代言,也是同样的一个道理。广告学中叫做通感,将明星身上的特质转移到所代言的产品上。

另一方面,也是明星个人品牌为代言品牌做得背书。

那么巨星策略与爆款策略有什么联系?

我个人认为,巨星策略是爆款策略的一种应用,通过巨星的吸引力来打造产品的吸引力。

五、数字技术与赢者通吃

在文娱领域,数字技术降低了销售成本、搜寻成本、购买成本。

以往的发行和承销模式受到了冲击,目前都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在互联网上实现以往的销售。

而作为消费者,通过搜索引擎能够更快更便捷的搜索心仪的产品,不再是被动的从企业的宣传中获取信息。

最明显的要数购买成本的降低,以往电影、音乐的购买,同需要通过一定的物理介质去传播,如今的数字化,在产品的复制上成本为零,大大降低了传播的成本。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爆款策略是否还有用?

在信息的传播和沟通十分便捷、成本极低的情况下,会出现一种情况,个人的小众需求能够更加便捷的得到满足。

美国学者克里斯专门为此提出了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当商品储存、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足够宽广,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

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当,甚至更大

由此克里斯提出当消费者发现且有能力购买更贴近自己品味的产品时,他们就不会再关注那些畅销产品。

那么聪明的企业就会叫停对爆款的投入,随即把活力重点转向长尾。

这一理论在现实中也有很多事实来证明,如曾经的低成本电影《致青春》,最近的《羞羞的铁拳》,他们的卖座量都是比较高的。

长尾理论的提出似乎挑战了爆款理论(也叫赢者通吃)

本书作者给出的结论是:爆款理论同样适用于现在的时代背景。

作者通过大量的数据研究,发现大量流行产品的消费者都是由边缘消费者(不会经常购买某一特殊类型产品)构成,而相当大比例的冷门产品爱好者则由忠实消费者(经常购买该类型产品)构成。

换句话说,冷门产品的消费者同时了解多种并存的替代性产品,而热门产品的消费者只是追随潮流,很少知道其他替代品的存在。

这意味着大片有更大的受众群体,以更低的替代效应,在当下背景下是同样适用的。

当然,小众产品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抛弃长尾产品,意味着把观众直接推向了对手。

后面一章,去中介化,作者强调虽然网络的出现,让内容创作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更近,但是中介还是有其特殊的价值。

正如那句话所说: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内容创作者才能把注意力和身心主要集中在内容的创作上,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至于超级IP的未来,则由于网络的出现,未来有更多的途径和方式上的创新,以及跨界企业之间的合作。

以上是作者的观点和论述,以及我的解释。但是其中提到了多种概念,而作者在概念的界定上还比较模糊,不利于理解,这里我做一个总结。

打造超级IP:可以理解为主打产品,将大量资源投资在其中。

小成本电影:投资的资金较少,特效、宣传等等都比较少。

小众电影:受众范围小。与小成本电影有大部分重叠,带不重合。

其实全书,作者强调的是首先对手中项目做一个预判,其中肯能大卖的作品,投入大量资源去支持,包括巨星、特效、宣传等等,将其打造成年度超级IP;而对其他作品的投资,相对就会减少一些,因为总的资源是有限的。

而有学者提出了长尾理论,指出互联网时代,长尾产品的收益总和可能比爆款产品的收益总和还高。

作者则通过受众的类型来分析,指出长尾产品的受众大多是有特定爱好的,所以他们会关于特定领域,喜欢你的作品的同时,还会关注其他类似产品,所以被替代的可能性高。

这里作者偷换了一个概念,谁说低成本作品,就一定是小众作品?即使重合的范围较大。

所以我在理解的时候,逻辑就不通。低成本产品由于投入低,在演员、宣传以及作品的打磨上,投入都较少。虽然互联网的存在,向观众推介和宣传成本低且便捷,但是其吸引力的不足是注定的,固然有小部分可能脱颖而出,但概率很低。

所以最后从收益的角度来讲,把资金投在潜力最大的产品上,打造爆款,能够获得的收益是最大的。

但是小成本产品同样重要,无论是分摊固定成本还是合作关系的维护上。

未来超级IP的发展,会有更多可能。因为技术的进步,跨界合作,更多创意得以实现。

之前结论中,打造超级IP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的前提,在这个时代下,可能不再是必须,可以通过跨界合作,将成本转移;也可以通过新技术,和新创意,花费低成本的宣传,却可以成为多日焦点。

未来,打造超级IP有了更多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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