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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在野史和戏剧中,流落民间的皇子和格格,就如紫薇,还有机会进宫与父皇相认,一飞冲天。
可现实生活中,那些身份不明的私生子(女),就很有可能不得不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利益。
案情简介
原告张姑娘的诉请
2015年6月,一个十五六岁的张姑娘起诉张铁林,称是其私生女,索要自出生之日起至其16岁期间的抚养费653.19万元、16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160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
起诉前,张姑娘和张铁林共同去做亲子鉴定,张铁林在鉴定结果将出时通知撤销鉴定委托。庭上张铁林承认张姑娘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被告张铁林的抗辩
1、女儿从出生到一岁四个月都跟着自己生活,故抚养费应计算十四年八个月,而非十六年。
2、抚养费之诉为金钱给付之诉,应考虑诉讼时效,应支付的抚养费为张某主张之日起倒推两年。
3、没有拒不承认张姑娘为其女儿的恶意,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张铁林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至18周岁的抚养费198.4万元。
1、查明张姑娘一岁四个月前在张铁林家居住,故此期间的扶养费张铁林无须再支付。
2、两年诉讼时效的抗辩不成立。理由:抚养费给付请求权基于身份关系产生,权利的行使受子女的认知能力、道德观念及其监护人的意愿所限,且被抚养的权利为持续性的,故在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
3、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张某主张过高,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全部实际发生。考虑到张某主张的抚养费期间跨度长,且日常支出项目繁杂,部分支出未必有相应票据,情有可原。根据本市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酌情确定十岁之前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8000元,十岁至十八岁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12000 元。
4、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侵权法律关系,与本案抚养费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张某需另行主张。
据报道,张铁林还有两起关于私生子的案件缠身。一位訾女士起诉张铁林,称其将两人的私生子强行带走,自己已经六年没见儿子,索要儿子的抚养权和六十万精神损失赔偿,此案将于9月29日开庭。张铁林则反诉訾女士,追讨孩子的扶养费105万元,此案已经立案。
去年,两位私生子(女)的母亲携手对付张铁林,组成受害者复仇联盟,发声明谴责张铁林。这一出出狗血闹剧,会对孩子(包括张铁林的婚生子女)造成多大的伤害啊。
法律焦点
八卦之余,我们从法律上简要分析本案的四个焦点问题:
1
非婚生亲子关系如何确认。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所以本案被告未必真是良心发现,也可能是赖不过去。出来江湖行走,孽债迟早要还。其实,曾共同生活,是否自己的骨肉,作为父亲,是心知肚明的。
2
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法院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理由为孩子是否追讨抚养费,与其年龄认知、现实条件及其监护人意愿有密切关系,不应苛求。此外我还认为,未支付抚养费是一种持续违法状态,所以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
3
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点规定, 综合当地物价水平、孩子实际需要和父母经济收入情况三个因素考虑。原告需要举一些证据,来证明孩子各方面的开销。双方对自身和对方的收入情况,也有举证责任。但在无法完全举证(日常开支不可能一笔笔去算帐)的情况下,法官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自由裁量。
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承担孩子一半的抚养费。比如说,法院判决非抚养权方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两千五百元,意思是小孩每月开支需要五千元。法院判决张铁林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十岁之前每月八千,十岁到十八周岁每月一万二,相较于普通老百姓,固然已经非常高,但是对于身家以亿计算的一线明星,实在是微不足道。两百万也就是拍几集电视剧的片酬。
4
父母不承认亲子关系或不支付抚养费,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人格利益是精神损害赔偿成立的前提,虽然法条列举的侵犯人格权利情形没有包含否认亲子关系或拒绝支付扶养费,但是从立法宗旨看,子女的被妥善照顾抚养、不被父母抛弃而承受巨大精神痛苦的权利,显然属于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该项诉请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原告应另行起诉主张,这不能说错,但是总感觉法院在甩包袱。其实两项主张,都是基于父母违反抚养的法定义务,是同一侵权关系,法院一并处理,并无不妥。另行起诉,无疑是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当事人诉累。
面对这一纸判决,皇上会否龙颜大怒,吹胡子瞪眼睛,拍案而起,不得而知。朝阳法院做出的只是一审判决,最终结果尚未尘埃落定,大众拭目以待吧。父女对薄公堂,本身就很尴尬受伤。做人不能太张铁林。男人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一字之差,云泥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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