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荣:给霸座行为带上“紧箍咒”

  近日,不断曝出的火车霸座事件引发关注,让人气愤的是,霸座行为后紧跟的往往是“乘务员、列车长先后劝说无效”。网友呼吁,这样的行为需要法律更强有力的约束。10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10月10日 广州日报)

  近段时间以来,火车上霸座情况频发,男女老少皆有之。对于如此明目张胆的霸座行为,铁路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劝其离开,但是霸座者不仅无动于衷,反而以歪理回怼,并且坚持霸座到底。虽然铁路部门在第一时间将这些霸座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180天内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但是,霸座事件还是连续出现。

  霸座行为之所以难以杜绝,根本原因有三点:一是当事人自身素质不高;二是当事人对于规则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敬畏;三是当前法律法规尚无具体针对霸座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其中,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尤为关键:一则铁路工作人员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应对,二则给那些霸座者开了“作恶”的口子,我就是霸座不起,你奈我何?为此,广大网民呼吁出台更强力的措施加以约束。

  近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旅客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毫无疑问,该条例的出台,无疑为霸座行为带上法律的“紧箍咒”:你若霸座,我必依法处罚!此后,铁路工作人员可依照相关条款,在劝说无果后,可当场对霸座者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还可给予更加严厉的惩戒。更让广大网民满意的是,除了霸座外,该条例还将其他不文明行为一网打尽,比如阻碍发车、高铁抽烟等等,均有相应的处罚标准。此外,条例还明确指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铁路运输企业应按规定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一旦当事人被实施联合惩戒,往后一段时间内乘车、贷款、出国、留学等皆受限制,寸步难行。

  总而言之,该条例的出台,剑指火车上各类不文明行为,诸如无理霸座、卡车门阻碍发车等不文明现象必将受到遏制,有关当事人必将受到严惩,文明出行才不再是一句空话。(文/徐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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