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未悬挂车牌被查,不服交警处罚当场撕掉罚单!

2017年3月7日中午,网友“东北小红警”发的一条微博被网友纷纷转发、评论。微博曝料,一名男子在驾车时没有悬挂机动车车号牌,被处罚时还不服,自称是一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随后当场把罚单撕碎扔掉。

车主未悬挂车牌被查,不服交警处罚当场撕掉罚单!_第1张图片

据了解,网友“东北小红警”的微博中这样写着,“我上午的巡逻勤务结束,在工农大路同志街口查处一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白色华晨宝马牌小轿车驾驶人自称是一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过期的临时号牌是提车时4S店给的,要去车管所落车牌。之后男子当场把罚单撕碎扔掉后,还说我赢了,让我等着!”

据报道,这位当值交警表示,当时这辆宝马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车上的临时号牌还是过期的,所以他就当场依法对男子进行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男子不服,表明过期的临时号牌是4S店给的,之后还当场把罚单撕碎扔掉,还让他等着。整个过程他都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吃瓜群众:违章就说违章的,说自己是执法工作人员干啥,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对交警的处理不服怎么办?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提起行政诉讼。

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玩车头条交通违章查询提醒,值得强调的是: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车主A:我相信绝大部分交警蜀黍都是有职业操守的,所以如果不是觉得处罚太离谱,我也会乖乖地认罚。

车主B:有道理,虽然被人称为“违章之王”,基本上每个驾驶证记分周期都要差不多被扣完,但我也从来都是认罚的……只是处理罚单实在太痛苦了,去车管所排队完再去银行挤人真是活受罪啊!

玩车头条:通过玩车头条,您再也不需要到车管所和银行排队,只需要支付少量的服务费,便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方便快捷的交通违章罚单代办服务,让您再无害怕违章之忧!

车主C:我是一个自驾游爱好者,喜欢周末双休和节假日出行。本来出游都是开开心心的,但闹心的就是因为陌生的地方道路不熟,经常被交警当场逮住吃罚单!被罚了也就算了,最受不了的是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在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而银行通常在节假日都是不开门的!

玩车头条:已经开通了异地违章代缴业务,出差在外的车主再也无需在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可以直接委托玩车头条代理,再也不必为缴纳异地违章罚款而劳心劳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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