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走向还没想好,所以先空出来题目吧。小时候写作文就是这个毛病……
【一】
歌剧舞剧院的家属院里,清晨总是来得更早一些。冬天的时候,树叶都掉光了,风打着哨。楼下食堂大厅空空的,食堂阿姨抱着暖水袋,在热粥和热豆浆冒出氤氲的水汽后瞌睡。家属院里的大人孩子,差不多也都醒了。开始去小操场上出早功。
远远地,看见一群孩子跟着大人晨跑,然后到院子里拉筋,这时候才陆陆续续看到有人从灰色的家属楼里提着饭盒保温桶出来打饭。
过了一会院里的大人去单位上班,孩子也去上学了,三三两两的,不是去舞蹈学院,就是去舞院附中。这个院里走出来的,不论大人还是孩子,都是细细长长的身量,像纤细柔韧的仙鹤。
沈琮推着自行车出院,到附中上课。她没跟着她妈妈去出早功,这已经是她们冷战的第十天了。
沈琮的妈妈是歌剧舞剧院的台柱子,跳古典舞的谁不知道歌剧舞剧院的吴霜啊。每次有外国领导人来访,上面都点名叫她去跳《飞天》。吴霜的条件是真的好,爆发力和柔韧度都好,除了脾气。她一生只知道艺术,却不知道在中国人情才是最大的艺术。
吴霜的丈夫也是歌剧舞剧院的古典舞首席,因此吴霜生下女儿沈琮之后,几乎是理所当然的带着女儿跳舞,培养女儿成为第二个古典舞界的传奇。她能冷下心肠,无视女儿从小到大十年的眼泪,直到有一天女儿不再哭了,也不再说什么了。她以为是女儿长大了,听话了,却没有意识这是女儿渐行渐远的开始。
这次,因为沈琮要转专业去芭蕾系,她们娘俩十来天没说一句话,对此吴霜只能妥协,并且告诉自己,她还是在跳舞,幸好她还在跳舞。她还没完全意识到,女儿已经不是小时候任她摆布,做出一个个舞蹈动作的小女孩,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对女儿的生活,插不上手。
沈琮不是喜欢芭蕾,只是不愿意一辈子活在父母的阴影下,做一个小吴霜,把洛神啊嫦娥啊一遍遍的模仿重复,仿佛非要把陈芝麻烂谷子炒出一盘菜一样。
她上课永远不是最积极的那个,得益于她母亲不太好的人缘,虽然学校的老师几乎都是她母亲的老同学、旧同事。她们都懒得把沈琮那副疏离懒散的神态描述给她听,这孩子考核总还是能看得过去的,成不成材关又她们什么事呢,她不也是舞蹈世家吗。
在沈琮的印象里,父亲的形象始终不那么确切,儿时觉得父亲是舞台上的许仙,清眉朗目,英俊挺拔。长大了,只记得父亲匆匆的身影,还有归家是免不了和母亲的争执。当她自己走上过黑洞洞的舞台,她明白了男演员的舞台生命注定长于女演员。了解了母亲心中的不甘,也明白无论是他们争吵过后多疯狂的厮打,父亲终究不会长久离家,因为他还是内疚的。任由母亲和他厮打时抓伤他的脖颈,他也不会还手,他往往只是平静地把母亲挡开,或者抱起来,放到沙发上。“这也许是个他最熟悉的舞台动作。”沈琮想想,深以为然。
沈琮听说,过去父亲和母亲合跳《白蛇》的时候,是最卖座叫好的剧目,谁又能知道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仿佛她父母生活的谶语。她还听说,母亲怀孕五个月还去剧院出早功,跟着排剧目。可是十年前,她怎么就不跳了呢。那时候,她30岁都还没到呢,想想欧洲那些舞蹈演员,都跳到40多啊,不说欧美的,就说咱们中国的谭元元,36岁还在一线舞台。
不是她不想,而是没法子了。
【二】
打舞剧院宿舍往南,顺着琉璃胡同一直走,穿过烟熏火燎的四条巷子,看见一大片泡桐树和槐树,就到了美院的宿舍区。美院宿舍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开的副食店夏天卖会冷饮,都是自家做出来的,她家的小豆冰棍和酸梅汤是一绝。小豆冰棍里能看见一颗颗红豆,豆子面面的,冻得很瓷实,脆生生咬一口,能看见好多豆子。酸梅汤镇的凉凉的,可以在门口用瓷碗喝,也可以打包带走。好多人都拿保温饭盒打回家,给刚放学的孩子喝。酸梅汤酸甜适中,闻起来有弄弄的桂花味儿,酸味不止来源于乌梅,还有山楂,夏天谁要是没胃口,一碗下去,保管神清气爽,吃嘛嘛香。渐渐地,美院宿舍的副食店就叫开了名声了,夏天里,就算是骑着二八大杠火急火燎送信的邮递员,也把大檐儿帽摘下来,坐在门口灌一碗回魂酸梅汤,再去八百里加急的给各家各户送国家大事。话又说回来了,北京都快开奥运会了,还有什么国家大事是不能看电视知道的,无非是给老头老太太送点电视报。
沈琮七八岁学会骑自行车之后就经常到美院宿舍来,不过她不图冰棍儿,她们从小是不许吃这些甜食的,最多花五毛钱买一碗酸梅汤。她最喜欢的,是美院后院去看石膏像。她经常顺着后院的铁楼梯爬上三楼,抱着栏杆坐在楼梯拐角,扭着头看他们搞雕塑的做塑像。一团软乎乎的泥可以在他们的手里坚硬起来,有了男人肌肉的棱角和线条。一块坚硬冰冷的大理石也可以在他们的手里柔软下来,有了女人曲线的柔美和衣裙的褶皱。这一切,都太神奇了,对她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
她也不知道,这时候身后的家属楼里,正有个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在闭门画他的油画。线稿勾勒出的轮廓好像是海浪滔天中的一只船,甲板上,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婴孩。妇人神情安详,婴儿闭目熟睡。
十五岁的曾砚当然画不出这幅画的意境,他只是在临摹他父亲的作品。除了绘画,他不知道和父亲还有什么共同话题。他的家门仿佛穿越秘境的通道,走出家门,他是这两条胡同的孩子王,夏天去外面疯玩游泳,冬天去冰场上滑冰,他玩的比谁都野,人缘比谁都好。回了家他居然也坐得住,能在书房一画就是一两天。几年后他上了大学之后精准的总结了他和他父亲的关系,也许他父亲对他而言,更像个导师。自己的导师和他一比,反而更像所谓的父亲了。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和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所展现的如出一辙,躁动又单纯。十五六岁的孩子日常行动中跑比走多,冬天里也不会穿婆婆妈妈的秋裤毛裤,单衣单裤的小男孩在冬天还能热气腾腾的冒烟。在电脑和手机还没普及的年月,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出门玩。夏天里,这些男孩子皮肤上都没有干燥的时候,汗出了一茬又一茬,三伏天谁都懒得出门,他们能在外面玩到晚饭,一口气喝一大瓶冰汽水,心满意足地打个嗝,然后回家吃两大碗饭,天一擦黑,又溜出来玩。
曾砚当然也是这样,不仅如此,他还相当会玩,屁股后面总有一大帮小孩,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或者说领导力吧。谁能想,他日后也是如此呢。
曾砚从来不会把自己玩的脏兮兮的,虽然没有人数落他,但是也没有人给他洗衣服。他母亲早逝,父亲寡言,从不过问他的生活,只是按月给他生活费,仿佛曾砚自己就从跌跌撞撞走路长到了一米八的个子,不需要他一点插手。而从小照顾他的奶奶,因为年事渐高,前几年早就回自己家养老了。
【三】
“陈老师……呜呜…大胯真的压到头了…您…别加砖了…疼…”
软开课又叫毯子功,对舞蹈演员来说,软开是必修课,也是让他们四五十岁摸着自己的腰腿叹气的原因。
晶晶每次压腿都得哭一鼻子,其实哪止她啊,大家上软开课的时候,谁不哭两下,就是音量大小的问题。除了沈琮,她就算哭也没出过声。
沈琮控腰不太好,腰部柔韧性比较差,每次压的时候,腰椎两旁的肌肉像针扎一样,腹肌向后伸展,撕扯得酸疼。她从来不哭,也不会和老师讨价还价,最多就是咬着嘴唇,红着眼眶,把一声声呜咽吞进喉咙。眼睛里明明暗暗,透着一种并不是谁都能欣赏得来的倔强。
当曾砚第一眼见这双眼睛时,他想起了《卧虎藏龙》里的玉娇龙,事实上,当后来他熟悉了这种眼神时,他更多的透过明暗看见自己。
他十岁的时候因为院里一个大孩子碰坏了父亲给他的走马灯,和对方推搡起来,一次次被那个比他高一头的孩子抱摔在院子里。十几次摔倒爬起来,一脸鼻血,吓坏了那个孩子。没有眼泪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就只有一次次像小牛犊一样,冲上去,再被撞倒。
上了初中,他骑着自行车,和胡同里几个孩子到什刹海体校,跟人家偷学散打课,等人家下了课,再缠着人家打一会。有一次在院子里缠着人家散打队的练摔跤,一次次被人摔在地上,他还是一言不发,最后一跃而起,抱摔了对方。拎着一桶酸梅汤的沈琮在冷饮铺目睹了全程。当曾砚扑倒对方的时候,她在心里叫了一句好。
上了高中后,有的耍狠的男孩会每天背个弹簧刀在那些三流学校门口晃来晃去,有的人则是学电视里,在夏天的大排档借酒撒风,把啤酒瓶子敲碎,握在手里虚张声势,张牙舞爪。
他只是照常背着画板,和一个单肩背,背包里有一套油画刮刀,当自己院里的孩子被人家收了十块八块的保护费,蹲在小卖部门口哭的时候,他总是骑着自行车,带着那个孩子,飞驰回去,把钱要回来,就凭手上那把尖头刮刀。
曾砚拎着汽水瓶子,猛灌几口,“这帮没文化的孩子,你拿个弹簧刀在门口,就直接算械斗了,冒着吃十五天牢饭的风险一天就收五十块保护费,真是就长个不长脑子。”
沈琮再一次注意到曾砚,是她十三岁的那年暑假,一天午后去美院宿舍闲逛,她还是拥着铁栅栏,双脚伸下去,在空中荡啊荡,一双细长匀称的腿,从宽松的墨蓝色短裤里长出来,曾砚坐在她视线的角落里画画,画院子里飘零的槐花。
这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闯进来,冲上来不由分说地抓住曾砚的领子,吼道:“老子泡妞,你丫多管什么闲事儿,又没嗅你的蜜,关他妈你什么事儿?”
院里的孩子渐渐围上来,因为是暑假,还没到下午,家属院的大人们还没回来,几个和曾砚玩得好的小伙子,麻利的抄起羽毛球拍和垫门的板砖,围了上来。
沈琮注意到了这个被揪住领子的小伙子,他看上去清瘦修长,头发像刚洗过,很自然的向后拢,整体力量感没有那么强,她几乎是用职业的目光审视。墨绿色的短袖外面套着一个黑色的蘸着油彩的围裙。那个抓着他的人还没有他高,他看上去有一米八多,抓着他的人微微向上够着他的领子。她意外地注意到了他小臂上的肌肉,奇怪,这是一个美术生。脑海里的记忆碎片迅速的飞闪,她想起来小学暑假来买冷饮,那个一次次被摔在院子里的男孩,最后是怎么一跃而起,扑倒对手的。好像真的是他。
曾砚开了口,一脸不屑:“你把手松开,你去骚扰小宋老师女朋友,还说的这么大言不惭。还有脸找到我们美院来?”
“姓宋的自己是个怂人,靠学生出头……”
话音未落,曾砚两手从那人双臂中翻出,向外格开那人,右手顺势擒住他的左手,反手一拧,把他摁在院子里的大槐树下面,震得槐花像落雪一样,纷纷扬扬,飘了一院子。后面几个小伙子迅速窜出来,架住那个人,不由分说轰了出去。
曾砚捋捋衣服,伸手掸了掸头上的槐花,抬头顺着视线看见了筒子楼楼梯上跨坐着的沈琮。有点眼熟,却又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他也没多问,接着坐在院子里画画。沈琮和他四目相对后,飞快地溜下楼梯,骑上车,回了家。
后来,她总是隔三差五地跑到美院宿舍,只不过不再坐在楼梯栏杆旁,而是躲在楼后梧桐树茂密的树冠后面,看着院子里,霜落雪融。
【四】
当沈琮升到附中高中的时候,她母亲做出了一个决定,枯木逢春般地复苏。苏州的一个舞团邀请她过去。大概是做一些编导和艺术交流的活动。也跳一些古典舞和现代舞的融合舞。这几年艺术市场景气,文化部也换了新的领导,中央芭蕾舞团的团长上去了,对他们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她爸爸的名望也越来越高,工作越来越忙。随着沈琮越来越大,吴霜也不想在这个家里接着消磨时光,既然她还能上台。
吴霜嘱咐了自己的母亲,也就是沈琮的姥姥经常来看她,自己半个月从苏州回京一趟。好在住在家属院里,生活便利,出入安全。吴霜的确不是百分百地放心,但是绝对是一万个不甘心放弃这个机会。
沈琮没有对母亲事业的起色有什么过多的兴趣,也并不觉得母亲的离开对她的生活有什么特别的影响。小时候还盼着母亲离家,能尝尝冰淇淋和油炸食品的滋味,现在她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
七月的北京闷热多雨,这对刚刚毕业,整日奔波的曾砚并不是什么好事。他在兵荒马乱的毕业季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离别愁绪。他用积蓄在城西租了两间平房,搬出了家。在一个闷热的午后,他骑着自行车,被雷声赶回美院宿舍,在刚刚从大街拐进胡同的时候,大雨倾盆,天阴沉的像夜晚,他拐进院子之前,被一辆自行车撞倒,他看见一个姑娘穿过雨幕砸向他,重重的摔在他的自行车上。
是的,沈琮排练了一个月的剧目,今日上演了。
曾砚搀着她跑进车棚,看着她腿上的口子,血水蜿蜒流到脚腕,不知所措。
“不好意思,雨太大了,没看见您。等雨停了,麻烦您送我回去行吗,我住在北边舞剧院家属区。”
曾砚下意识卸下书包,后来想起来今天包里只有一捆宣纸。他看着这个一声不吭的姑娘腿上滴落的血水,手足无措,扯了一张宣纸递给她。
“这纸很软,你将就一下吧?”
沈琮接过纸,叠了两下,捂在腿上,过了半刻拿起来,晕开的血迹,恍惚间,像一朵杜鹃花。
曾砚没法用任何一种色彩描述,但是他的脑海里清晰地记着这一朵花。
如果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沈琮会用迷恋来形容她对曾砚的情感。迷恋通常是没有理由的,女孩追星时,对偶像的迷恋往往都没有原因。如果追问下去,得出的答案无非是一个眼神,一个背影,甚至是一件白衬衫。她可能是因为那个一次次爬起来,最后鱼跃而起的男孩,也许是因为夹着画笔的修长手指。
迷恋总是和感官结合在一起,比如槐花的香味;比如潮湿的雨天的味道以及昏黄灯光下的杜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