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19 杭州市最新人才落户政策

近日,小编的朋友圈都被杭州最新人才落户政策刷屏了,细心的小编发现基本上都是各大营销号的发布,而官方声明迟迟没有下发,因此很多小伙伴都还处在怀疑状态。

不过,小编今天要告诉大家:官宣,2019年5月31日,杭州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明确了新规下的落户办理条件,渠道,流程及材料。

一:资格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2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3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办理渠道

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

三:业务流程

1

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

2

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四: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

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同意落户意见书

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 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保记录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五:家属随迁材料

1随迁人员身份证户口簿

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

2相互关系证明

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③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3《收养登记证》

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4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落户,发现违规行为记入人才引进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视不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中级职称落户指南

一:申请条件

01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02

在杭居住登记一年及以上

03

在杭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不含补缴)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人才居住证》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合格登记表

4.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书

5.与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杭无房证明,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不含补缴)

副高及正高职称落户

一:申请要求

01

副高职称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

02

在杭缴纳社保1个月到账记录,无居住要求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合格登记表

3.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书

4.与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在杭无房证明及在杭缴纳社保证明

高技能人才落户

一:申请条件

01

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02

35周岁以下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03

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04

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3年(要有同一单位连续三年的社保证明,不能中断,不能补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

2.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同一单位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进杭落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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