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网络成瘾

自从Goldberg(1996)在网络上首创“网络成瘾症”,用来形容因为过度沉迷网络,而形成的一种类似行为性的失常行为以来,网络成瘾即受到热烈的讨论与研究。

咨询辅导人员更重视的是,如何对这一群人提供专业的咨询协助,而要能提供有效的咨询协助,从咨询理论的角度来理解其成因与协助方式,是必要的。

网络成瘾的界定与本质

对于网络成瘾的描述与界定,至今仍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一般而言,多以传统成瘾症的观点,来推论网络成瘾可能有的症状或成因,并将之视为各种成瘾症中的一类。

如药瘾、酒瘾、病态性赌博等,认为网络成瘾与它们相似,并具有一些属于成瘾症的共同行为特征:

1.出神地被某种物质、关系或行为所盘据;

2.丧失对某种物质的使用或是某种行为的掌控;

3.周遭人开始对这种丧失掌控的情形与结果表示关心;

4.尽管有负面结果仍毅然决然地继续且坚持使用某种物质或涉入某种行为。

并且,网络成瘾疾患的本质,是科技成瘾的一种。所谓的科技性成瘾便是一种人机交互作用的历程,属于行为性成瘾。

学者陈淑惠(2003)所编制的“中文网络成瘾成瘾量表修订版”(CIAS-R),其症状维度为:

1.网络成瘾耐受性

随着网络使用的经验增加,原先所获得的上网乐趣。必须透过更多的网络内容或使用时间才能得到满足。

2.强迫性上网行为

指一种难以自拔的上网渴望与冲动。在想到或看到计算机时,会产生想要上网的欲求或冲动;上网之后难以脱离计算机;渴望有更多时间留在网络上。

3.网络退瘾反应

如果被迫突然离开计算机,容易出现受挫的情绪反应,如情绪低落、生气、空虚感等,或是注意力不集中,坐立不安。

4.网络成瘾相关问题

指因为黏溺于网络时间太长,因而:

1)忽略原有的居家与社交活动,包括与家人朋友疏远;

2)耽误工作、职业;

3)为掩饰自己的上网行为而撒谎;

4)身体不适反应,例如,眼干、眼酸、头痛、肩膀痠痛、腕肌受伤、睡眠不足、胃肠问题等。

网络成瘾者的心理特质

Young(1998)认为,自尊低落者、经常被拒绝与否定者、或是对生活感到不满足者,较容易产生网络成瘾。

王澄华(2000)的研究显示,大学生中自尊愈低者以及自我评价愈不确定者,网络成瘾的倾向也愈高。

魏希圣、李致中和王宛雯(2006)对高中职学生的研究中,亦发现相较于一般学生,网络成瘾高危险群的自尊较低,害羞倾向较高。

从上述研究可以发现,沉迷于网络可视为个人对于自尊与自我价值低落的一种逃避作法。

而网络世界的“去社会规范”之特性,可以将自己在社会角色、期待、性别上重新定位,这样对于自卑感重、易退缩的青少年而言,反而能打造出另一个新的自我(陈淑惠, 2000)。

除了自我价值感,人际关系与生活适应较差也是网络成瘾者的一项重要心理特质。

网络沉迷者在生活中常有人际关系上的问题、认同或是分离的焦虑,以及学业或工作上的困境等等。

戴秀津发现与同学相处较差者以及家庭功能有障碍者,与网络成瘾具有显著相关。

朱美慧对大专学生的研究发现,人际关系有较多的障碍,生活适应不良的大专学生,上网时间愈长,上网目的不是搜寻信息,而是寻求社会支持。

可见网络成瘾者,易将网络使用当成逃避生活压力与人际焦虑的一项管道,并在网络寻求社会支持。

统整上述研究,我们可以对网络成瘾者的心理特质做初步的描绘:

他们通常自尊较低、自我评价较不确定、人际关系较差、生活适应不良、家庭功能不佳等,因此网络成为他们逃避现实压力、寻求支持的避难所,和以崭新的自我,重新立足的虚拟世界。

网络成瘾的成因

关于成瘾认为应以全人的观点来看,才能对成瘾的本质有适当的了解,而非只注意成瘾行为。

Dreikurs指出,成瘾者在孩童时期并未准备好去面对生活任务,他们在孩童时期就显现出只想到自己,不顾他人的倾向,而这通常来自孩童时期被过分纵容。

他们通常成长于容易依赖他人的纵容环境,并将他人的服务视为当然,因此他们会想办法操纵他人以满足自己需求。

当一个小孩,因被纵容而无法承担他人可轻易承担的事情时,他们会倾向以逃避的方式来面对生活情境,即使成年成瘾者,也会让人觉得他们并未长大,而这也形成了成瘾者的主要特质。

另外,成瘾者在孩童时期即表现出缺乏对他人的兴趣,他们追求立即的享乐,但却不在社会兴趣的脉络下追求,这可解释他们为何会发展出成瘾行为。

当他们面对生活困难时,他们希望从生活中退缩,这种自卑感促使他们寻求替代的满足。因此,他们会藉着任何可提供快乐的工具来寻求满足,但这反而使他们生活中的难题更为严重。

他们还显示出社会兴趣的缺乏,当他们缺乏与他人的联结,缺乏对工作、家庭、友谊、爱等生活任务的归属感时,将会因生活上微不足道的困难而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去承受重担。

Dreikurs(1932/1990)认为人越能去发展社会兴趣,则他越有能力成长。一旦缺乏社会兴趣,他将规避对生活与对他人的责任。因此成瘾者的主要特征,乃是无法忍受生活困境,并抓住能增加片刻满足的工具。

对于网络成瘾者,我们发现,他们将网络视为逃避生活任务与获得短暂满足的工具,当沉迷于网络世界时,似乎就可驱走生活中的不愉快,而让自己有愉快的感觉。

但这样的作法,却也让问题更为严重,当他们因逃避生活中的困难,不愿以勇气去面对各项生活任务,努力与他人连结,他们就变得更不满足,更为孤立,也就更需要上网来寻求慰藉,如此形成恶性循环,终致无法自拔。

网络成瘾的咨询

在成瘾的咨询与治疗方面,Dreikurs认为在阿德勒学派的治疗架构下,首先应让成瘾者了解造成其阻碍的观点。

他们必须学习了解自己,探索他们如何孩童时期所处的环境中,发展出妨碍生活需求的满足与社会兴趣的发展之生活计划。

他们对自己的错误评价阻碍他们发挥潜能,去面对生活中的难题,并寻求他人的保证以减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但这样的保证并无法避免失败,而是相反的,制造失败。

只有当他们了解到之前的错误,之前的生活观点,并能做出改变,才能帮助他们克服成瘾。

根据Prinz所提供之成瘾者的治疗原则,发展出对于网络成瘾者的治疗导引,叙述如下:

(一)社会兴趣

网络成瘾咨询的首要任务是,创造合乎社会认可的目标,来取代其因沉迷网络所承系出的各项活动,因此咨询师应尽力帮助当事人发展出社会兴趣,以更能与重要他人连结,获得归属感与认同感。

(二)目的论

阿德勒学派视症状为个案试图解决问题的方式,因此对于网络成瘾者而言,沉迷于网络乃是他们试图解决问题的方式,因此咨询师要尽力让网络成瘾者了解其目的为何,并与个案共同订定咨询目标。

(三)整体论

网络成瘾者应被以整体的的观点来看待,其成因源自于生活任务的问题,后因沉迷于网络而加剧,因此不应只将他们标签为“网络成瘾者”。

(四)自我决定

网络成瘾者是有能力选择他们要花多少时间在网络上,以及他们所需的是何种协助,因此咨询师应尽力让他们了解沉迷于网络是自己的选择,因此责任也在自己身上,只有本身才能帮助自己从网络中脱身。

(五)现象学的观点

虽然网络成瘾者有一些共通的特性,但每个网络成瘾者都是独特的,他们知觉外在事物的方式与受环境影响的程度都会影响其沉迷行为,因此应从个别的角度来考量。

(六)了解当事人

咨询师应尽力去了解当事人,并将其了解传达给当事人。生活型态分析是常用的技巧,分析时重点要放在:

1.辨认与改变支持网络沉迷行为之不切实际的信念与目标,如“每个人必须喜欢我”或“只有…,我才是有价值的”;

2.了解陈引行为的目的,如问当事人沉迷于网络她得到什么或逃避什么。

另外诸如这样的问题,“若你能停止沉迷于网络,生活会有什么不同”,当事人的回答能帮助我们了解他借由这样的行为,逃避何种生活任务。

(七)以网络沉迷代替网络成瘾

本文沿用一般通用的说法,使用“网络成瘾”这个名词,事实上应该用网络沉迷或网络成瘾仍有见仁见智的看法。

以阿德勒学派的观点而言,反对将当事人标签化,认为是他们网络过度使用,尤其网络使用并不会造成生理上的依赖现象,更不应被标签为成瘾。

因此,以阿德勒学派观点进行咨询时,应避免将当事人标签为成瘾,而是视沉迷于网络造成生活上的问题。

咨询师应尊重他们对问题的知觉,并允许当事人设定自己的目标,以减少他们的网络使用行为并能负起生活上的责任。

(八)目标调整 VS. 否认

对抗当事人的否认与抗拒会产生不良后果,且违反阿德勒学派的治疗原则。重要的是建立与维持合作性的治疗同盟,与当事人一同协商咨询目标与程序。温暖与信任的关系乃是促进当事人改变的关键因素。

(九)强调生活任务

一般成瘾的治疗方案是,将重点放在物质的过度使用与其衍生的不良后果。但阿德勒学派认为这些人缺少的是,达成生活任务的动机与技巧,因此咨询重点应放在协助其发展出适当的动机与技巧。

咨询的目标在于,帮助当事人愿意去面对之前逃避或忽略的生活任务,然后咨询效果的衡量应放在评估当事人在学校、工作、休闲时间及重要关系等各项生活任务上。

除了上述任务,阿德勒学派也视与自我的关系与灵性层面为重要的生活任务。

(十)精神层面

精神层面乃是第五项生活任务(前四项分别为友谊、工作、爱与自我接纳)。咨询师的挑战是,如何协助网络成瘾者以合乎其精神层次的方式,处理生活意义等的存在议题。

加入精神层面的处理,咨询会更为全面,但咨询师应注意不要将个人的价值观或宗教观强加于当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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