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犯罪心理学,里面涉及一个犯罪动机,叫做痛苦补偿。
我觉得这很贴近我们平常的情绪状态,而且这个动机也能恰如其分的解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做出的很多别人看起来不可理喻的行为。
于是我想拿出来单独聊聊这个话题,于是有了那句:内心的痛苦若无法平息,我们就没有所谓的和解。
阿刚是我的大学舍友,就在不久前他新买的自行车被别人偷了,车挺贵的,大概花了几千块钱,他一直很爱惜,毕竟对于我们这些家境都一般的大学生来说,几千块钱的车算的上是奢侈品了,不常见。
车锁被人撬开,车丢的悄无声息,学校以小事为由,拒绝配合他做监控调查,这件事让他十分恼怒。
没过多久,车找到了,是在另一个校区发现的,但车已被损坏,面目全非,恼羞成怒的他发誓一定要逮住那个偷车的人给他一次惨痛的教训。
晚上正好那个偷车的人过来骑车了,被他逮个正着,愤怒最容易导致人心理扭曲,也能泯灭一个人的理智,因为下手过重,他把那个偷车的同学打进了医院,自己和那个同学也都受了处分。
事后他告诉了我们当初为什么要动手打人的原因,其实那个时候他也是有犹豫的,自己虽然占理,但若动手打人便是有理也站不住脚,况且还是自己同校的同学,打他有点于心不忍。
于是想通过一种比较合理例如索赔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想到自己的车惨遭如此毒手,气不打一处来的他,上去就是给那人抡了一棍子,现在这事儿闹大了,惊动了学校,通知了双方父母,自己的人生也有了污点。
痛苦真能吞噬一个人的理性,人在心被受伤的环境下真的是一个矛盾体。
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的困境,宽恕能够安抚我们的良心,报复则满足我们对复仇的渴望。
我们一方面想与某位家人或朋友和解,另一方面受到伤害的感情却有着同样强烈的冲动促使我们还击,我们无法对自己的损失进行释怀,总想扳回一分,甚至有时候,我们会有复仇的冲动。
毕竟感情这东西抽象复杂,我们无时无刻不处在感情的陷阱里,平时看似波澜不惊,若无其事,但当你有一天想去挣脱这情感羁绊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已被困住,难以逃脱。
在二战最紧张且决定后来整个战场局势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中,一位对战争已经感到厌倦的苏联士兵平静而绝望地在日记里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人们怎样才能宽恕这些正在与我们浴血拼杀的敌人呢?他们掠夺我们的财产,屠杀我们的战友并使我们骨肉分离,这些都是无法原谅的重罪,无论如何,至少先让我有机会报复一下,然后我在以更好地风度表示宽恕。
战争使苏军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巨大的苦难当中,而回应这种苦难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纯粹出自上帝的恩典,表示宽恕,二是选择以牙还牙,报复到底。
不管选择哪种,都将使自己再度陷入痛苦的深渊中难以自拔,真正痛苦所在之源没有找到,就算使劲浑身解数,结果也不过是换种方式继续痛苦,而不是解脱。
生理上的疾病我们完全可以用医药治疗,但感情病或心理病不是我们想治就能治好的。
深陷痛苦的泥潭,受情感的桎梏,我们还有其它选择吗?
方法是有的,有一点需要注意,医治感情疾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平息它,而不是肆无忌惮的向外人展露自己的玻璃心,痛苦的感觉封冻在你的内心深处,不到伤心处,往往不会引起你的痛心。
平息它就是把负面情绪转换为积极的关系力量,就像一盏灯把电能转化为光,木炭把化学能转化为热一样。
找到你的感情痛苦然后了解它,感受它,最后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个过程会让人感到恐惧,因为你要面对心魔的召唤,要求你牢记自己所受委屈,竭尽全力报复。
但又能如何,毕竟心灵的伤口不像身体上的伤口那样自然而然就能愈合,而是需要你刻意去平息。
不要想当然的依赖靠时间去冲淡那些痛苦的记忆,岁月流逝无法填平痛苦的沟壑,只会让你的痛苦更深,而你所受的痛苦一旦超过你的忍受极限,你的世界就会爆炸。
痛苦是别人给予你的,而情绪是你自己所能掌控的,平息痛苦,治愈自己的心灵首要的是要发现自己的痛苦所在。
人的痛苦往往来自冲突,这包括与别人的冲突,也包括自我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冲突。
设想自己又回到了冲突的漩涡当中,继续忍受冲突的煎熬,然后慢慢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扫描,发现紧张点,这紧张点就是导致你痛苦的根源。
紧接着,就是让自己再次感受痛苦,逃避总不能使自己真正得以释然,只有正视自己的痛苦,放下情绪,才能真正与自己的内心达成和解。
切勿保持愤怒的状态,愤怒产生的行为所解决的只是问题,而不是痛苦,只有当你直接面对感情痛苦,认识你感知的一切,才能感觉情感痛苦。
就像我的那位舍友一样,当被愤怒主导自己的行为之后,就会产生暴力倾向,衍变最终的结果:痛苦既没有完全释放,事情也没用得以完全解决。
发现自己的痛苦之后,选择移情,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对方身上,想象自己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引导自己与他人产生共鸣。
最后是选择宽恕,宽恕其实是使你自己从受害的负面情绪中解脱出来,总是因此被负面的情绪左右,意味着你永远都逃脱不了那些作恶之人的摆布,有时你的这种难堪或许正是对方最想看到的结果。
宽恕并不意味着开脱,你完全可以采取其它合理的行为对对方进行正义的制裁,比如我的那位舍友完全可以把偷车贼直接交给学校来处理。
只不过是,你最先需要的是实现自己内心的和解,先平息自己内心的痛苦,而绝非漫无目的,不顾后果的去发泄自己的情绪。
如果某一件事情带给你的痛苦让你无法选择原谅与宽恕,那么换一种方式活着,起码要让自己更好过吧。
至少要承认别人带给自己的损失,毕竟这都是离自己远去的事实,你可以将损失后的痛苦化作成可视的纪念物,把你的痛苦从一种可以吞噬一切的体验转变为受到约束的情感存在。
找到一种有形的替代物,即可以让你走出痛苦不堪的情感泥潭,保证你有一种积极的生活状态,也不至于让你彻底忘却曾经的经历带给你的痛苦和教训。
其实,人的伤痛是可以自我愈合的,正诗人罗特克所指出的那样,“晦暗时刻,目启而观”。不管面对何种痛苦,和解的途径并不单有消极的强忍于心,你还可以采取积极的行为,将自己由受害者的身份转变为局外人人的身份。
就是先不要思考这事与自己有关,而是把自己想象成看客,然后理性地分析问题,最后设身处地地促成和解,当然,这需要偌大的风度和勇气。